清算和结算的区别

2024-05-05 05:42

1. 清算和结算的区别

清分和结算的区别是:
清分是清算的数据准备阶段,主要是将当日的全部网络交易数据按照各成员行之间本代他、他代本、贷记、借记、笔数、金额、轧差净额等进行汇总、整理、分类;结算把某一时期内的所有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核算。
清分是网络交换中心和各成员行交易主机系统在清算阶段的主要工作,将产生三级清分数据:
各成员行对网络交换中心的清算净额。
各成员行互相之间交易的各类汇总。
当日的全部网络交易明细。
结算有两种:
①现金结算,即直接以现金进行支付。
②转帐结算,即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帐户划转入收款单位帐户。
在银行办理的货币收付总额中,转帐结算约占95%以上,是货币结算的主要形式。

清算和结算的区别

2. 结算和清算的区别和联系?

一、结算和清算有什么区别1、结算和清算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和其他有关款项进行的计算、划拨,结算包括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和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对其客户的结算,其计算结果将被计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2)作用不同。清算,公司清算的意义就在于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走向消亡十分重要的一环,其重要性在于不仅保护了股东的权益、而且保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结算是社会簿记,其作用表现于:便利商品交易,缩短结算过程和时间,加速资金周转,加速社会扩大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节约现金使用,减少货币发行,从而节省大量的流通管理费用,并有利于加强对市场货币流通的管理,通过结算过程,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统计、反映和监督。交收则是对应收、应付净额保证证券与价款的收付,发生财产实际转移;(3)涉及的内容不同。清算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清算是结算的推广,结算是清偿商务活动中债权债务的最终结果,清算是结清银行间资金账户往来债权债务关系最终结果的一种过程,结算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二、中国的结算制度中规定办理结算必须遵循哪些原则中国的结算制度中规定办理结算必须遵循的原则如下:1、钱货两清。即卖方要按期发货,买方要按规定付款,不得拖欠货款和无理拒付货款;2、维护收付双方的正当权益。收付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结算制度的规定。银行组织结算工作,要从整体利益出发,不得偏袒任何一方;3、银行不予垫款。银行为企业提供结算服务,只负责把款项从付款者账户转入收款者账户,不能代垫款项。企业委托银行付款时,必须在银行账上备有足够的资金;委托银行收款时,必须等待款项收妥后才能支用。

3. 清算和结算的关系是什么?

清算=清分+结算 
清分:就是轧差账目,A行要付给B行2亿,B行要付给A行1亿,二者相抵则A行付给B行1亿。银联、VISA、Mastercard这些清算企业做的就是清分的工作。结算:根据账目核对结果将钱如数付给B行。可以是现钞也可以是电子货币。

一般而言,支付活动的过程包括交易、清分和结算。其中,清分和结算均是清偿收付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过程及手段。在支付活动中,同行内账户资金往来直接结算便可,而涉及不同行之间账户资金往来的,则需先清分再结算。
清分主要是指不同银行间的货币收付,可以认为是结算进行之前,发起行和接收行对支付指令的发送、接收、核对确认,其结果是全面交换结算工具和支付信息,并建立最终结算头寸。
结算是指将清分过程产生的待结算头寸分别在发起行、接收行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完成资金转移,并通知收付双方的过程。当前,大多数银行结算业务的完成主要通过两类账户:一是银行间互相开立的代理账户,二是开立在央行、独立金融机构如银联、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
引用一句话:结算是清偿商务活动中债权债务的最终结果;清算是结清银行间资金账户往来债权债务关系最终结果的一种过程。

清算和结算的关系是什么?

4. 结算和清算有什么区别

一、支付



网上支付指通过互联网做为载体进行资金的转移.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实现从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服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



二、结算



1、中国的结算制度中规定办理结算必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①钱货两清。即卖方要按期发货,买方要按规定付款,不得拖欠货款和无理拒付货款。

②维护收付双方的正当权益。收付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结算制度的规定。银行组织结算工作,要从整体利益出发,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③银行不予垫款。银行为企业提供结算服务,只负责把款项从付款者账户转入收款者账户,不能代垫款项。企业委托银行付款时,必须在银行账上备有足够的资金;委托银行收款时,必须等待款项收妥后才能支用。



2、结算有两种:

①现金结算,即直接以现金进行支付。

②转帐结算,即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帐户划转入收款单位帐户。

在银行办理的货币收付总额中,转帐结算约占95%以上,是货币结算的主要形式。在现金结算中,买卖双方同时在场,交货与付款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处所进行的,交易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可以当面两清,手续也较简便。转帐结算则与此不同,交货与付款在时间上不一致,往往是先发货后再通过银行付款,买卖双方并不同时在场,而且交易情况多种多样,对结算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因此转帐结算要制订多种结算方式,对付款的时间、地点、条件和交易双方的责任作出不同的规定。转帐结算方式有: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证、限额结算、转帐支票、付款委托书等。



3、会计核算工作中将年度内期间结帐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也称为结算,如:月终结算、季终结算,但年终结算则称决算。



4、结算亦称货币结算,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经济单位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等经济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结算按支付方式的不同分为现金结算、票据转让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以现金进行的收付;票据转让是以票据的给付表明债权债务关系;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三、清算



1、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2、清算一般有三种解释:一是指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二是指公司企业结束经营活动,计算应收回债务和处置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三是银行同业往来中应付差额的轧抵。



3、清算一般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分别计算每笔交易的全额(Gross)或逐笔(Trade For Trade)清算方式,另一种是将某一时期内每一债券的所有交易进行轧差,计算出多头或空头头寸的净额清算方式(Netting)。

5. 结算和清算有哪些区别

【法律分析】:结算就是本行系统内的一种帐务结算,它只限于本系统。而清算则是相对于本系统或者是为本系统服务的相关机构,通常它是介于两个独立结算系统之外的第三方有偿清算服务。结算是清偿商务活动中债权债务的最终结果;清算是结清银行间资金账户往来债权债务关系最终结果的一种过程。清算主要是指不同银行间的货币收付,可以认为是结算进行之前,发起行和接收行对支付指令的发送、接收、核对确认,其结果是全面交换结算工具和支付信息,并建立最终结算头寸。结算是指将清算过程产生的待结算头寸分别在发起行、接收行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完成资金转移,并通知收付双方的过程。当前,大多数银行结算业务的完成主要通过两类账户:一是银行间互相开立的代理账户,二是开立在央行、独立金融机构如银联、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第一百一十五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二)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三)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四)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五)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结算和清算有哪些区别

6. 会计中清算和结算有何区别??

会计中清算和结算的区别:含义不同,范围不同。
一、含义不同:一般清算的主语是企业(比如“企业清算期间”),大概就是指破产的时候进行的综合性的工作。而结算一般指的是资金,尤其是货币资金(比如“往来资金结算”),就是对涉及货币资金的交易进行盘点、整理。
二、范围不同:清算是结算的推广。清算=清分+结算。结算是清偿商务活动中债权债务的最终结果;清算是结清银行间资金账户往来债权债务关系最终结果的一种过程。

会计核算
工作中将年度内期间结帐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也称为结算,如:月终结算、季终结算,但年终结算则称决算。
结算亦称货币结算,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经济单位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等经济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结算按支付方式的不同分为现金结算、票据转让和转账结算。
现金结算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以现金进行的收付;票据转让是以票据的给付表明债权债务关系;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结算

7. 会计中清算和结算有何区别

一般而言,支付活动的过程包括交易、清算和结算。其中,清算和结算均是清偿收付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过程及手段。在支付活动中,同行内账户资金往来直接结算便可,而涉及不同行之间账户资金往来的,则需先清算再结算。

清算主要是指不同银行间的货币收付,可以认为是结算进行之前,发起行和接收行对支付指令的发送、接收、核对确认,其结果是全面交换结算工具和支付信息,并建立最终结算头寸。

结算是指将清算过程产生的待结算头寸分别在发起行、接收行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完成资金转移,并通知收付双方的过程。当前,大多数银行结算业务的完成主要通过两类账户:一是银行间互相开立的代理账户,二是开立在央行、独立金融机构如银联、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

引用一句话:结算是清偿商务活动中债权债务的最终结果;清算是结清银行间资金账户往来债权债务关系最终结果的一种过程。

纠正一点,同一银行不同分行之间也要先清算再结算的。同城之间票据交换也存在清算过程,清算并非专指不同分行之间的货币收付。

 

清分=记账   清分是收集数据

清算=算账
结算=转账

清算就是“算”:你欠我多少,我欠你多少,咋俩核对核对。给个结果,看最终是你给我钱还是我给你钱。
结算就是“给”:执行清算的结果。到底谁该给谁钱,给吧。

 

 

 

Java Bean: 就是一个普通的Java 对象, 只不过是加了一些约束条件。  声明的 property 是 private 的, 并且,实现了 Get 和set 方法。

Entity: 实体的意思。 在访问数据库时,才声明 Entity。 说白了, 一个Entity 就是对应表中的一条记录。 当 insert 一条记录时,就是insert 一条 Entity。

DAO:  data Access  Object : 数据访问对象。 也有的直接将其翻译为 数据库访问对象。 通俗地理解,就是与数据库打交道的。

 

按照 Spring MVC 分层结构:

 

JavaBean:    表示层 (Presentation Layer)

 

Entity:    业务层 (Service layer)

 

Dao:   数据访问层 (data access layer)

会计中清算和结算有何区别

8. 支付,结算,清算的区别

一、支付:
  网上支付指通过互联网做为载体进行资金的转移.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实现从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服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
二、结算:

  1、中国的结算制度中规定办理结算必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①钱货两清。即卖方要按期发货,买方要按规定付款,不得拖欠货款和无理拒付货款。②维护收付双方的正当权益。收付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结算制度的规定。银行组织结算工作,要从整体利益出发,不得偏袒任何一方。③银行不予垫款。银行为企业提供结算服务,只负责把款项从付款者账户转入收款者账户,不能代垫款项。企业委托银行付款时,必须在银行账上备有足够的资金;委托银行收款时,必须等待款项收妥后才能支用。
  2、结算有两种:
  ①现金结算,即直接以现金进行支付。②转帐结算,即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帐户划转入收款单位帐户。在银行办理的货币收付总额中,转帐结算约占95%以上,是货币结算的主要形式。在现金结算中,买卖双方同时在场,交货与付款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处所进行的,交易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可以当面两清,手续也较简便。转帐结算则与此不同,交货与付款在时间上不一致,往往是先发货后再通过银行付款,买卖双方并不同时在场,而且交易情况多种多样,对结算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因此转帐结算要制订多种结算方式,对付款的时间、地点、条件和交易双方的责任作出不同的规定。转帐结算方式有: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证、限额结算、转帐支票、付款委托书等。
  3、会计核算工作中将年度内期间结帐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也称为结算,如:月终结算、季终结算,但年终结算则称决算。
  4、结算亦称货币结算,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经济单位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等经济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结算按支付方式的不同分为现金结算、票据转让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以现金进行的收付;票据转让是以票据的给付表明债权债务关系;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三、清算:

  1、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2、清算一般有三种解释:一是指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二是指公司企业结束经营活动,计算应收回债务和处置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三是银行同业往来中应付差额的轧抵。
  3、清算一般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分别计算每笔交易的全额(Gross)或逐笔(Trade For Trade)清算方式,另一种是将某一时期内每一债券的所有交易进行轧差,计算出多头或空头头寸的净额清算方式(Net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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