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的退伙条件有哪些?

2024-05-14 02:25

1. 有限合伙人的退伙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 》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 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第七十九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 有限合伙企业 存续期间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 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第八十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八十一条有限 合伙人退伙 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 合伙企业债务 ,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普通合伙人 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八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第八十四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的退伙条件有哪些?

2. 有限合伙企业退伙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合伙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持续运营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合伙人可以进行退伙:1、经过全部合伙人一致协商同意之后,可进行退伙;2、当出现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的退伙事由时,合伙人可以进行退伙;3、当出现或者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时,可进行退伙;4、其他的合伙人严重违反了合伙协议中,事先约定好的义务的,可进行退伙。通常情况下,如果合伙协议中事先没有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可以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进行退伙。但至少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3. 有限合伙人的退伙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的退伙规定

4. 有限合伙人退伙有哪些法律规定


5. 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况

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况: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参考资料:baidu.com//http://www.dongao.com/zjzcgl/jjf/201308/113822.shtml

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况

6. 合伙人退伙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7. 普通合伙人退伙的条件

法律分析:合伙人退伙的条件如下:
1、协议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普通合伙人退伙的条件

8. 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情形有哪些

	退伙一般分为自愿退伙、法定退伙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自愿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由的出现;
	(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
	如果违反《合伙企业法》第45、46条的规定退伙,需要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二、法定退伙
	(一)除名退伙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二)当然退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当然退伙的客观情况有: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