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各享有哪些权利

2024-05-04 15:56

1.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各享有哪些权利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有两种权利: (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例:如果公司不对优先股股东进行股利分配,则不能对普通股股东进行股利分配。因为优先股股东优先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 (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后配股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 后配股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行:  (1)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投用前,将新股票作后配股发行; (2)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例,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 (3)在有政府投资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为后配股。垃圾股 经营亏损或违规的公司的股票。绩优股 公司经营很好,业绩很好,每股收益0.5元以上. 蓝筹股 股票市场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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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各享有哪些权利

2.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各享有哪些权利

普通股的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经营参与权;2、利润分配权;3、处置股份权;4、剩余财产分配权;5、股东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时,股东有权依法申诉;6、股东有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优先股的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优先分配利润。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2、优先分配剩余财产。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公司法和破产法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3、优先股转换和回购。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发行人回购优先股的条件、价格和比例;4、表决权限制;5、表决权恢复。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普通股即股息随公司利润的大小而增减的股票。是相对于优先股而言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重要的一种股份,是构成股分公司资本的基础,也是股票最普遍的一种形式。股份公司初次发行的股票一般均为普通股。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与普通股票相比较,优先股票的特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在发行之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今后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2、股息分派优先。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前;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进行清算时,在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优先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但排在普通股股东之前;4、一般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

3. 什么是优先股?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在哪些方面上存在差异

按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股票可以分普通股和优先股。
一、概念: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在其股东权利、义务中附加了某些特别条件。
二、优先股种类
1、累积和非累积优先股
2、参与和非参与优先股
3、可转换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4、可赎回和不可赎回优先股
5、股息率可调整和股息率不可调整优先股
三、优先股特点(与普通股的区别)
1、股息率固定
2、股息分派优先
3、剩余资产分派优先
4、一般无表决权

什么是优先股?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在哪些方面上存在差异

4. 优先股有哪些优先权?

      优先股是一种具有普通股和债券双重特点的有价证券。优先股在没有固定到期日、不支付股利也不会引起企业破产、股息不能抵扣所得税等方面类似于普通股,但在股利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方面,又类似于债券。      优先股到底是什么?一、优先股有哪些优先权?      1、股息领取优先权。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因分派股息。      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只有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参与分配。二、优先股有什么特点?      1、股息率固定。普通股票的股息是不固定的,它取决于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      2、股息分派优先。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排在普通股票之前。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当股份公司因解散或破产进行清算时,在对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上,优先股票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普通股票股东之前。      4、一般无表决权。优先股票股东权利是受限制的,最主要的是表决权限制。

5.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各享有哪些权利

普通股的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经营参与权;
2、利润分配权;
3、处置股份权;
4、剩余财产分配权;
5、股东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时,股东有权依法申诉;
6、股东有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优先股的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优先分配利润。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2、优先分配剩余财产。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公司法和破产法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3、优先股转换和回购。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发行人回购优先股的条件、价格和比例;
4、表决权限制;
5、表决权恢复。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
普通股即股息随公司利润的大小而增减的股票。是相对于优先股而言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重要的一种股份,是构成股分公司资本的基础,也是股票最普遍的一种形式。股份公司初次发行的股票一般均为普通股。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
与普通股票相比较,优先股票的特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在发行之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今后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
2、股息分派优先。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前;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进行清算时,在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优先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但排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4、一般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各享有哪些权利

6. 优先股是指股东权利优先吗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普通股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种类的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主要如下:(1)股利分配的优先权。对一般规定优先股细则发放,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取得剩余资产的偿还权。(3)有限投票权。优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没有表决重大决定的权利。然而,在涉及优先股东的权利和利益时,他们有选举权。(4)赎回权。优先股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不是退出。然而,许多公司章程规定了优先股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以一定幅度的优先股价格收购发行优先股。

7. 优先股的股东有哪些优先权利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普通股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种类的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主要如下:(1)股利分配的优先权。对一般规定优先股细则发放,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取得剩余资产的偿还权。(3)有限投票权。优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没有表决重大决定的权利。然而,在涉及优先股东的权利和利益时,他们有选举权。(4)赎回权。优先股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不是退出。然而,许多公司章程规定了优先股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以一定幅度的优先股价格收购发行优先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优先股的股东有哪些优先权利

8. 优先股的股东有哪些优先权利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普通股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种类的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主要如下:(1)股利分配的优先权。对一般规定优先股细则发放,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取得剩余资产的偿还权。(3)有限投票权。优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没有表决重大决定的权利。然而,在涉及优先股东的权利和利益时,他们有选举权。(4)赎回权。优先股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不是退出。然而,许多公司章程规定了优先股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以一定幅度的优先股价格收购发行优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