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存在的风险

2024-05-09 21:17

1. 控股存在的风险

 控股存在的风险
                      控股存在的风险,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不断对外融资,而现在股权质押融资是一种保证公司资金充沛创新型金融产品,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比较多的,以下分享控股存在的风险
    控股存在的风险1     1、承担风险程度提高的风险 
    从理论上讲,以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作为控股公司的形式,都是可以的。如果以合伙企业形式作为控股公司,由于GP是承担无限责任的,在正常进行投资、管理业务时,没有任何问题
    一旦控股公司出现欠债且难以归还,GP需要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而作为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公司,股东仅按照出资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两种形式下的控股公司股东,承担风险的程度有所差异。
     2、税务筹划规范性风险 
    很多企业在设立控股公司时,其注册资本的规模已经较大,此时,如通过增资形式设立控股公司,则会导致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额翻番甚至更多。在企业难以短期实现利润快速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会明显下降,资本回报降低,不利于进一步引入外部资金。
    如通过减资后再增资设立,则需要将减资和增资的动作放在两个不同的年度进行,以避免工商管理部门及外部相关机构误认为公司故意避税和资本腾挪。如通过股权转让形式设立控股公司,则需要规范企业的财务制度,避免工商税务部门认定转让无效,向企业征收惩罚性的税收。
    
    如果企业觉得增资不太可行,那么通常会选择股权转让的方式。企业家可能重点考虑税收成本,而想方设法隐藏资产,这会造成资产评估、审计的准确度不足,有可能在将来收到税务部门的追究。
     3、减资带来商誉降低风险 
    企业在运用减资,之后再增资方式设立控股公司时,外部合作伙伴对企业的可靠性、稳定性产生怀疑,可能认为企业商誉不再如以前,进而降低与企业合作的需求。这种风险如实际发生,将导致企业设立控股公司变得得不偿失。因此,企业在做减资时,要做充分的理由说明。
     4、大股东地位风险 
    设立控股公司常常被看做大股东个人或其家族传承的考虑,其实不尽然。即使没有传承的考虑,也要设计控股公司的股东构成,有时,核心管理人员的股权应该置于控股公司。在众多的企业案例中,控股公司设计不当,会容易造成引狼入室。
    控股存在的风险2     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风险如下: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实现综合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追求资本投资最优化、资本利润最大化的资本运作形式。在金控集团中,控股公司可视为集团公司,其它金融企业可视为成员企业。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间通过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相互联系。各成员企业虽受集团公司的控制和影响,但要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
     1、公司系统风险的危害比较大 
    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占有金融资源过大,其系统风险的危害比较大。在金融控股公司中,无论将部门的风险分散化到怎样的程度,即使系统内部不发生风险,但是由于系统外的风险,也会波及到系统内。在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体系中,这种不能分散的风险可能导致系统风险。
    这是因为,首先,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控制的金融资源占据着金融和经济活动的绝大部分,可能使整体经济暴露在风险之中;其次,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使银行与产业之间建立更紧密的联系,这样就可能使震荡更容易传播。
    
     2、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集团内子公司的利益相互影响,所以就可能出现子公司之间进行内幕交易、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
     3、财务杠杆比率过高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比如总公司以外来资本(如通过发债或借款)拨付给子公司的资本金,在总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都同时反映出来。如果该子公司用该笔资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就被重复利用,这意味着资产重复计算,可能会使整个集团的财务杠杆比率过高,影响到集团的金融安全。
    控股存在的风险3     一、控股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利弊 
    控股公司与子公司区别是,控股公司持有子公司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已经能够实际控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而控股公司自身的经营管理更独立,相比子公司没受到其他主体太大的控制。
     二、如何设立子公司 
    1、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如果是一家股东出资,则无需此项工作。
    2、确定未来公司住所。
    3、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1)到工商局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2)填写上述文件。填写这些文件,除了一些程序性的问题外,还需要考虑以下事项:
    A、拟定名称。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即: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比照其它区县的子公司名称,我们成立的公司要取名为“某市某行业A区有限公司”,这个名称是没有字号的,需要提前与工商局沟通,取得特殊批准。
    B、《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明确代理人、授权权限及授权期限,授权代理人到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代理人应当是股东授权的工作人员。
    (3)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4)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制订公司章程。
    5、办理入资手续。
    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用帐户,将认缴的出资存入经办行专用帐户。
    6、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如果是实物出资,需要评估后验资。
    7、召开股东会,确认董事、监事成员;召开董事会,确认董事长、经理人选;召开监事会,确认监事会主席人选。
    8、向工商局提交设立文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营特种行业业务,需要前置审批,但可以比照其它区县公司的设立情况,在营业执照上注明:“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经营”,这与常规不一致,需要提前做沟通工作,取得批准。
    9、领取营业执照后,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入资银行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帐户的手续。
    10、办理刻章、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手续。
    做妥上述工作,公司成立工作基本完成。
     三、子公司破产后,母公司是否要承担债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公司是属于法人企业,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子公司破产后,是不需要母公司承担债务的,但母公司有侵害子公司权利的情形除外。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控股存在的风险

2. 控股公司有什么风险

 控股公司有什么风险
                    控股公司有什么风险,控股公司由于占有金融资源过大,其系统风险的危害比较大。即使系统内部不发生风险,但是由于系统外的风险,也会波及到系统内。那么控股公司有什么风险呢?
  控股公司有什么风险1   一、股权投资对象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风险点: 
  (1)国企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2)投资于不规范私募基金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近年来,私募股权(PE)和风险投资(VC)越来越多,常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设立,一些国有企业也投资其中。《公司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外,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转投资。故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只能成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否则将被认定无效。
    
   防范意见: 
  国企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投资。对投资对象,应作深入细致的尽职调查,如投资对象承诺保底和高额回报的,应值得警惕。
   二、股权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股权投资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出资设立;二是股权受让;三是参与增资扩股。
   (一)直接出资设立中的两大法律风险,即虚假出资和非货币出资。 
   1、虚假出资的风险点: 
  (1)已出资股东也可能为其他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买单”;
  (2)出借资金协助他人进行虚假出资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司法实践中,债权人会把债务人的所有股东都作为被告,特别是信誉好、资产多的国有企业股东。上述规定加大了企业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及出借资金的法律风险,相关纠纷可能因此大幅增加。极端情况下,即使国有企业出资到位、即使仅持有少部分股权,也可能会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最终还面临向虚假出资股东追偿无着的风险
  控股公司有什么风险2   如何确保出资财产评估的真实、合法 
  与合作伙伴联营或合资办企业,每一个出资人(联营方、股东)出资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事关每一位出资人及未来注册的联营体或公司的利益。所谓出资财产的真实性是指财产价值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指评估机构及评估程序的合法性。以欺骗手段隐瞒财产真实价值,虚报价格,虚假注册,出资股东有行政和刑事责任;
  其他股东有补交差额的民事责任,而且是一种连带责任;根据虚假注册情节轻重及危害性后果,公司也可能承担行政(罚款)及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大家走到一起办企业,一位出资人以欺骗手段虚假出资会殃及所有投资人,给刚注册的公司带来法律上的麻烦,如补交差额的出资压力,缺少运营资金的经营困难,这些都损害公司的商业信誉。
  联营体中联营各方对外承担连带债务责任,某一方出资财产不实,都意味着联营体赔偿能力下降,一方偿债能力下降,当然意味着另一方偿债份额就可能增加,即增加联营他方的偿债风险。
    
   出资财产是否具有法律可行性 
  按我国法律规定,实物、现金、工业产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但以这些财产出资仍要注意一些法律风险。
   集体土地不许擅自转让 
  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由于城市开发及辐射,地皮便宜且有升值潜力,村队经济组织以农民宅基地、自留地、饲料地等集体土地吸引城市企业前往投资项目、办工厂、搞联营,当联营体失败,需要偿债时,才发现集体土地不许擅自转让。国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集体土地须经国家依法征收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买卖,补交国家土地收益之后,所剩余额才能用来偿债。
  如果所剩余额不足以偿债,此时联营对方(村队经济组织)再没有别的财产,城市企业作为联营一方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余额由城市企业承担,这意味着城市企业又要增加偿债份额。
   商标专利使用权不可作为出资财产 
  商标专利使用权能否作为出资财产,目前法律无明文规定。虽有学者主张可以用商标专利使用权作为出资财产,但从目前我国法律(企业登记方面有关法规)及实践来看并不具备实际操作的可行性。所以目前商标专利使用权尚不可作为出资财产。
   要确保公司的资本充实 
  目前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股份可以作为出资标的,但实践中,特别是国有企业改组中已有以股份出资的情况。如果以股份作为出资标的,在操作上特别要注意确保股份出资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如应考虑到股份与现金相比其价值具有相当的弹性,过高评估股份价值将会侵害资本充实原则,必须慎重评估股份价值,规范股份出资评估作价及调查程序。
  应由法定验资机构对股份出资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应记载出资的股份情况、股份价格评估方法,估价结果是否与股份出资者在拟设立公司中的股份数量和票面价值相符。股份出资应为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必须将股份出资者姓名、出资标的股份及其价格,以及由此确定的出资股数据等情况记载于公司章程,否则不能以股份出资。
  此外,股份出资的履行应遵守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必须交付转移,使该出资股份真正归属设立中的公司。如公司成立时作为出资的股份的实际价格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格明显不符时,应由该股份出资人补交其差额,以确保成立后的公司资本充实。
  控股公司有什么风险3   一、高股权质率抵押 
  在宽松的货币政策背景下,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仍旧不乐观,业绩增速也出现一定的放缓。当前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比较复杂,对于大多数上市公司来说,融资渠道受限仍是他们要面临的'挑战。上市公司相对资金匮乏,对资金的需求日渐高涨,刺激着金融市场融资业务及途径的创新,于是众多新型融资方式层出不穷。
  此外,由于控股股东所持股票的直接交易行为存在诸多限制,加上股东权利容易进行流通且具有一定的价值性,股权质押作为一项创新型的企业融资方式,为大多数上市公司提供了一条便利的融资渠道。
  高股权质押很可能引起上市公司控制权非正常转移。例如当公司经营不善时,高比例质押对市场和投资者所释放的信号往往都是负面的,市场的怀疑和投资者的负面情绪会导致股票价值下跌,为保住自身的利益,质权人有权要求质押人补充质押以降低潜在风险。
  若控股股东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补充质押,或者向银行和证券公司等提供其他担保物,则会面临强制平仓,此时若平仓份额较大,就会引发股权质押风险,进而引发控制权转移风险。
   二、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不当的股权质押行为不仅会给中小股东带来风险和损失,还会引发控制权转移风险。股权质押是指股权所有人为了从银行、证券等机构借入所需资金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物而进行的一种质押活动。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进行质押后,仍然保留其持有的股权相对应的权利,包括控制权、管理权等,质权人只能行使股权的收益权,即财产权。依据质押回购方式的不同,股权质押分为两种,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前者的操作主体主要是证券公司,特点是参与者可以在场内直接完成所有交易流程,也是目前主要的质押方式。
    
  在此之前,上市公司的出质人和质权人一般会一起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质押申报登记,也就是场外股权质押,其主要操作主体主要是银行、信托等机构。与场内质押相比,其特点是不能直接在场内交易,并且缺少对标的股权的风险把控,因此风险较大。
  在上市公司中,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决策。控制权转移是指购买方通过协议转让、直接并购等方式获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使得公司的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控制权转移的方式包括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两种:有偿转让是通过签订收购协议的方式,通过资金买卖达到转移的目的;而无偿转让则加入了政府主导的因素,通过政府行政手段的干预,将企业的控制权转移到另一公司。
   三、控制权转移 
  控制权转移对于控股股东来说,意味着要将公司控制权转让给他人。对于企业来说,通过更换控股股东来给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在经营下滑时及时拯救企业,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帮助企业重新走向正轨。为在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下,控制权的分配也存在不同,即股东可以凭借持有股份的比例取得不同程度的控制权,进而通过控制企业的经营权取得额外收益。
  对于控股股东来说,控制权主要会产生一正一反两种不同的效果。从正面来说,控股股东利用控制权对公司的绩效进行合理的监督与管理,在此过程中控股股东也能获取更高的收益。而另一面,在进行股权质押后,其仍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他们很有可能会利用控制权去侵占公司的资源。

3. 控股公司风险大吗

 控股公司风险大吗
                    控股公司风险大吗,如今很多的人都选择自己开公司创业,而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成立公司是需要要求的,那么控股公司风险大吗?
  控股公司风险大吗1   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风险如下: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实现综合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追求资本投资最优化、资本利润最大化的资本运作形式。在金控集团中,控股公司可视为集团公司,其它金融企业可视为成员企业。
  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间通过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相互联系。各成员企业虽受集团公司的控制和影响,但要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
   1、公司系统风险的危害比较大 
  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占有金融资源过大,其系统风险的危害比较大。在金融控股公司中,无论将部门的风险分散化到怎样的程度,即使系统内部不发生风险,但是由于系统外的风险,也会波及到系统内。
  在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体系中,这种不能分散的风险可能导致系统风险。这是因为,首先,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控制的金融资源占据着金融和经济活动的绝大部分,可能使整体经济暴露在风险之中;
  其次,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使银行与产业之间建立更紧密的联系,这样就可能使震荡更容易传播。
    
   2、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集团内子公司的利益相互影响,所以就可能出现子公司之间进行内幕交易、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
   3、财务杠杆比率过高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比如总公司以外来资本(如通过发债或借款)拨付给子公司的资本金,在总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都同时反映出来。
  如果该子公司用该笔资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就被重复利用,这意味着资产重复计算,可能会使整个集团的财务杠杆比率过高,影响到集团的金融安全。
  控股公司风险大吗2   1、承担风险程度提高的风险 
  从理论上讲,以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作为控股公司的形式,都是可以的。如果以合伙企业形式作为控股公司,由于GP是承担无限责任的,在正常进行投资、管理业务时,没有任何问题,一旦控股公司出现欠债且难以归还,GP需要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而作为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公司,股东仅按照出资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两种形式下的控股公司股东,承担风险的程度有所差异。
   2、税务筹划规范性风险 
  很多企业在设立控股公司时,其注册资本的规模已经较大,此时,如通过增资形式设立控股公司,则会导致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额翻番甚至更多。在企业难以短期实现利润快速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会明显下降,资本回报降低,不利于进一步引入外部资金。
  如通过减资后再增资设立,则需要将减资和增资的动作放在两个不同的年度进行,以避免工商管理部门及外部相关机构误认为公司故意避税和资本腾挪。如通过股权转让形式设立控股公司,则需要规范企业的财务制度,避免工商税务部门认定转让无效,向企业征收惩罚性的税收。
  如果企业觉得增资不太可行,那么通常会选择股权转让的方式。企业家可能重点考虑税收成本,而想方设法隐藏资产,这会造成资产评估、审计的准确度不足,有可能在将来收到税务部门的追究。
    
   3、减资带来商誉降低风险 
  企业在运用减资,之后再增资方式设立控股公司时,外部合作伙伴对企业的可靠性、稳定性产生怀疑,可能认为企业商誉不再如以前,进而降低与企业合作的需求。这种风险如实际发生,将导致企业设立控股公司变得得不偿失。因此,企业在做减资时,要做充分的理由说明。
   4、大股东地位风险 
  设立控股公司常常被看做大股东个人或其家族传承的考虑,其实不尽然。即使没有传承的考虑,也要设计控股公司的股东构成,有时,核心管理人员的股权应该置于控股公司。在众多的企业案例中,控股公司设计不当,会容易造成引狼入室。著名的国美股权之争就是很好的例子。
  在黄(光)裕因经济犯罪锒铛入狱时,陈晓成为董事局主席,掌握了实权,其依据国美董事会拥有实行股权激励权力的制度,对外资股东、管理层及自己实行股权激励,让三者的股权之和超过稀释后的黄(光)裕股权并意图控制国美。
  黄(光)裕通过增持国美股权、以剥离1/3未纳入上市公司的门店为威胁、发控诉信等手段,最终让陈晓出局,夺得这场股权之争的惨胜。
  如果在设立控股公司时,黄(光)裕就将陈晓的股权合并进来,则日后陈晓无法联合管理层和外资股东来威胁黄(光)裕,也就不会产生夺走国美控制权的问题。因此,企业在设立控股公司时,需考虑到日后稀释股份以及引入外部股东后控制权的安全性问题。
  控股公司风险大吗3   一、控股概念 
  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
  控股公司不但拥有子公司在财政上的控制权,而且拥有经营上的控制权,并对重要人员的任命和大政方针的确定有决定权,甚至直接派人去经营管理。也称母子公司制。
  从持股比例的多少来界定是否控股及控股程度的标准是:绝对控股为持股比例下限在50%以上,相对控股比例下限在30%以上,且为第一大股东。其他情况都属于不控股。
  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
  纯粹控股公司:它不从事任何的实际业务,只以购买股票控制其他企业作为经营的唯一目的和方式。
  混合控股公司:它既通过购买股票控制其他公司,本身也从事一定的业务经营。
   二、控股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控股公司:
  (1)控制另一法人公司的董事局的组成;
  (2)控制另一法人公司的过半数的表决权;
  (3)控制另一法人公司过半数的已发行股本,在所持股本中如部分在分派利润或资本时无权分享超逾某一指明数额之数,则该部分不计算在该股本内;
  (4)另一法人公司是该公司的附属公司的附属公司。
    
   三、注册资本 
  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控股公司:
  (1)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
  (2)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控股公司)和子公司(被控股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
  冠省名的控股公司: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
  (2)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控股公司注册机构王1365先1188生371提示:各地要求不同,望咨询)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
  (3)控股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

控股公司风险大吗

4. 当股东有什么风险


5. 当股东有什么风险

通常来说作为股东有这样一些风险:
(1)投资损失的风险:如果公司倒闭,股东投入的越多,损失的风险就越大。
(2)得不到投资回报:如果经营得不好,公司没有收入或者亏损,股东就不会有收益。
(3)承担法律风险:违法经营等。
(4)内部风险:内斗、信任危机等。

扩展资料:
作为公司股东,你要知道你所在公司的性质。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公司: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做股东如何承担风险-百度经验

当股东有什么风险

6. 持有公司股份会不会有风险

法律分析:有风险。主要要看你们公司的性质,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在将来公司无法履行债务的话,你将在10%的债务内承担责任,若是无限责任公司的话,则将来你会因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赔偿后你可以向其他股东要求其赔付90%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7. 持有公司股份会不会有风险

有风险。主要要看你们公司的性质,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在将来公司无法履行债务的话,你将在10%的债务内承担责任,若是无限责任公司的话,则将来你会因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赔偿后你可以向其他股东要求其赔付90%的债务。
一、公司成员的董事对抽逃出资行为负责吗
公司、经理对此是否要担责存在以下情况:
1、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的,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因此,当股东抽逃出资时,公司董事、经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是否存在协助行为,如果有,就要承担连带责任,若没有,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二、有限公司的债务应该怎么还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合伙人之间怎样承担债务
合伙人之间债务承担情况如下:
一、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则首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承担公司的债务,如果不足以清偿的,则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则各合伙人对于公司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三、如果是特殊的普通合伙的,则公司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公司债务是由于某个或某几个合伙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则由这几个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持有公司股份会不会有风险

8. 投资人控股会很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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