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2024-05-06 14:56

1. 什么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公司代扣代缴的一切税费都不得进入损益在税前扣除。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个人社保。

什么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2. 企业所得税税款不得税前扣除是什么意思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企业所得税不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第三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3. 哪些税金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一、正文回答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二、分析纳税人应准确区分投资收益项目与工资薪金项目,如某些企业经营者本身又是投资者,就要注意通过完善公司章程、红利分配制度和合理的工资薪金计算办法来规避不必要的涉税风险。所得税法强调了工资、薪金支出的合理性,只要具有合理性,就可以扣除,但此项政策不能被滥用。纳税人应认真审核工资、薪金支出项目,对于如分红、借款利息支出等与受雇无关不具有合理性的项目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列支,在接受税务检查中应能出具有说服力的证据,避免企业效益很好,却违背公司章程长期不分红。三、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有哪些?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主要有: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此外还有企业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但不包括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在扣除之列。

哪些税金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4. 哪些税金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如下: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罚金和被没收财物;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主要有: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需要在税金及附加进行核算的税费。此外还有企业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也是一种流转税,不在扣除之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1、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2、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基数原则同业务招待费(2)超过部分结转扣除(3)销售(营业)收入15%3、职工薪酬(1)发放对象应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2)汇算清缴结束前已实际支付(3)列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资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工资薪金处理4、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超过部分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5、教育经费(1)一般职工教育经费: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2)技术先进型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6、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5. 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哪些?

法律分析:下列项目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当年不可扣);
赞助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哪些?

6. 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提示: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扩展资料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前扣除

7. 税前扣除什么意思

税前扣除指的是相关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缴所得额之前扣除。以个人所得税为例,社保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计算应缴纳所得额之前扣除,扣除后的金额再计算应缴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税前扣除什么意思

8. 不得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的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超标准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