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更适合做股权激励

2024-05-07 10:33

1. 哪些企业更适合做股权激励

什么样的企业适合做股权激励:
1、处于初创期的公司初创公司
创业初期的公司缺乏品牌影响力,且因资金短缺难以给出高薪。这时股权作为一种薪酬补偿可以有效的起到激励、留人的作用。其中期权作为一种不参与分红的激励工具,不会导致账上现金的流失,因而被很多初创的互联网公司采用。其次,初创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团队的稳定性决定着公司的成败,把股权分给员工可以很好的凝聚人心,让他们愿意留下来与企业一起共担风险。
2、对人才依赖性强的公司
例如,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培训、咨询公司等,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能否留住关键人才关系到公司的生死存亡,因此对于这类企业来说,利用股权股权激励留住人才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相反的,对于那些垄断型、资本密集型企业或者对国家政策依赖性大企业来说,实行股权激励的意义就不明显。
3、处于激烈竞争的公司
若主要的竞争对手率先实施了股权激励,那么对这样的企业来说,紧跟竞争对手实施股权激励就显得尤为重要。第一,可以防止高管团队因股权吸引,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第二,将激励做到位可以有效的激发团队内部的积极性,树立主人翁意识,从而让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留存下来。
4、处于快速发展上升期的公司
在这类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可以稳定建设人才梯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储备人才。另外,员工对公司发展前景预期好,就不会认为老板是在给他们画大饼,也就更愿意出资成为公司的持股者,从员工转换成事业合伙人。
5、民企比国企业更适合做股权激励
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两权分离不明确,管理层权力很大,容易成为内部的实际控制人,在这种情况下推行股权激励容易对其产生利用股权为自己谋求福利的怀疑,所以在国有企业推行股权激励需要经过严格的制度设计,否则效果会大打折扣,然而在民营企业两权分离的前提下实施股权激励效果就明显很多了。
华一联创,就是做股权激励的。
学股权激励——可度娘——华一联创

哪些企业更适合做股权激励

2. 股权激励包括哪些?

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外籍员工担任前述职务的,也可成为激励对象。
2.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3.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一、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那么,有哪些股权激励形式?常见的有如下几种:(一)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就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二)限制性股票公司预先设定了公司要达到的业绩目标,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三)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就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承担股价下降风险的义务。(四)分红权/虚拟股票虚拟股票和分红权类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股票的收益权,而非真实的股票。激励对象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出售股票,离开公司自动失效。
二、股权激励对股价的影响
股权激励计划对股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影响:
1、影响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业绩提升的预期;
2、影响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
运用股票期权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未来股价上市空间大于运用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十条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三、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一般的股权激励实施流程包括四个方面:
1.调研诊断:需要对公司现有拟激励的核心人员做充分的访谈,同时需要了解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未来资本运作的规划、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
2.方案设计与批准:方案的设计是股权激励的核心内容,核心包括定目的、定对象、定模式、定载体、定数量、定价格、定时间、定来源、定条件、定机制。股权激励方案提供给公司核心股东、董事会等决策层进行讨论商定。
3.方案实施:股权激励方案通过公司决策层通过后,在公司内部召开动员大会,让拟授予对象和未授权对象都清楚公司的股权激励规则,与拟授予对象进行相关协议的签署及缴款及工商层面的变更事宜。
4.管理优化: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后续需要对此方案进行管理与优化,对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中的进行动态调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股权激励公司条件是什么

不同性质的公司,股权激励的条件不同。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条件是如下内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证券中介机构和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证券中介机构和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激励公司条件是什么

4. 公司一般股权激励方式有几种?

股权激励方式有几种?
(1)业绩股票
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
(2)股票期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目前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中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3)虚拟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4)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扭亏为盈)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6)延期支付
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7)经营者/员工持股
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激励对象在股票升值时可以受益,在股票贬值时受到损失。
(8)管理层/员工收购
是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
(9)帐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以上第一至第八种为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股权激励模式,在这些激励模式中,激励对象所获收益受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而帐面价值增值权是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股权激励模式,激励对象所获收益仅与公司的一项财务指标———每股净资产值有关,而与股价无关。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要激励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特别好的运作方式,这样能够更好的激励员工可以更好的工作,让大家相信有付出就会有回报,所以,激励员工做事可以更好的为公司创造出更好的利润,可以让让员工感到自己的辛苦是没有白费的。

5. 股权激励公司条件是什么

不同性质的公司,股权激励的条件不同。 上市公司 的股权激励条件是如下内容: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 、本办法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证券中介机构和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第七条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激励公司条件是什么

6. 公司一般股权激励方式有几种?

股权激励方式有几种? (1)业绩股票 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 (2)股票期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目前在我国有些 上市公司 中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3)虚拟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4)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扭亏为盈)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6)延期支付 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7)经营者/员工持股 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激励对象在股票升值时可以受益,在股票贬值时受到损失。 (8)管理层/员工收购 是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 (9)帐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以上第一至第八种为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股权激励模式,在这些激励模式中,激励对象所获收益受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而帐面价值增值权是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股权激励模式,激励对象所获收益仅与公司的一项财务指标———每股净资产值有关,而与股价无关。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要激励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特别好的运作方式,这样能够更好的激励员工可以更好的工作,让大家相信有付出就会有回报,所以,激励员工做事可以更好的为公司创造出更好的利润,可以让让员工感到自己的辛苦是没有白费的。

7. 股权激励公司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不同性质的公司,股权激励的条件不同。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证券中介机构和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第七条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激励公司条件是什么

8. 公司股权的激励方式有哪些?

股权激励方式包括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经营者/员工持股;管理层/员工收购;帐面价值增值权。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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