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区别

2024-05-17 20:18

1.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区别

亲亲您好~会计核算区别在于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摘要】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区别【提问】
亲亲您好~会计核算区别在于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回答】
亲~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仅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2、财产关系不同: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不存在独立的法律财产,而子公司的财产则具有完全的独立性。3、财产责任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回答】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区别

2. 分公司内部独立核算与子公司独立核算的区别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分公司内部独立核算与子公司独立核算的区别如下:质上的区别,即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独立纳税,可以是一个增值税汇总和所得税汇总主体,必须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分公司非独立法人主体,公司下的所有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跟税局申请合并在一起纳税,被合并后可以不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摘要】
分公司内部独立核算与子公司独立核算的区别【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分公司内部独立核算与子公司独立核算的区别如下:质上的区别,即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独立纳税,可以是一个增值税汇总和所得税汇总主体,必须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分公司非独立法人主体,公司下的所有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跟税局申请合并在一起纳税,被合并后可以不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回答】

3. 总公司和分公司会计上怎么核算?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往来”的会计科目,处理内部往来款。
例如,收入
分公司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 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上交总部收入款时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库存现金 等
总部会计处理: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分公司上交款时
借:库存现金 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如果分公司不独立核算,其装修费等直接由总部进项会计处理,分公司不作处理,把相关单据交总部。
分公司的支出
借:内部往来—支出
       贷:库存现金 等
收到总部拨款
借:库存现金 等
       贷:内部往来—支出
固定资产也一样,分公司不作处理,只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或登记内部台账。
可以在“内部往来—收入”或“内部往来—支出”下面再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总公司和分公司会计上怎么核算?

4. 母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会计关系?

由于现代企业集团化、跨地区经营的特点,集团公司成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角色,集团企业按产权特征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必须妥善处理好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财务管理关系,要适当划分各级管理权限、目标、责任。处理好统一性与自主性的关系;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做到既能灵活地集中财力,保证生产重点需要,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又有利于调动下属子公司的积极性。使其在保证完成母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任务的基础上,有一定的自主权,享受相应的经济权益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由于现代企业的经营范围广、下属子公司多、物资流量和资金流量大。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成为母公司加强管理的首选。财务控制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人员控制

人员控制是指母公司有权确定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的人选,通过财务人员及时将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反馈给母公司,以实现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财务控制应坚持以人为本,把好进人用人关。古人言:“成事在人。”进什么人,在什么岗位上用什么人,这是极其重要的问题。按照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人员控制方法的不同,人员控制可分为两种:

1、直接委派制。在这种方法下,母公司对下属公司的财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财务人员的劳资、人事关系均由母公司直接管理。

此方法的优点在于财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决定于母公司,能避免由于利益受制于他人而产生的对集团整体利益的损害;母公司对财务人员的调配和岗位轮换有决定权、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同时能避免财务人员因长期共同工作而形成的某种不利于集团的默契;选择标准统一,有利于财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其缺点在于财务人员仿佛游离于子公司之外,由于利益关系不同容易产生财务人员与经营者之间的协调配合,影响企业的效率,不利于集团整体的发展,当子公司出现问题时,经营者可能会以此作为推托责任的借口。

2、资格审批制。资格审批制是母公司规定子公司人员任职的资格条件,由子公司自行选择其财务人员,向母公司报请批准,所报人员必须符合母公司对财务人员的资格规定,母公司根据所报人员的资格并结合实际业务水平确定其能否上岗工作。

该方法的优点在于子公司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所需的财务人员,有利于财务人员和经营者之间的协调配合;资格审查制度可以确保所选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母公司对财务人员资格的最终审查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其缺点是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不如直接委派制

5. 总公司和分公司会计上怎么核算?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可以集中在总公司或下放到分公司。会计法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或市的除外如果是同一地区统一核算的话,公司转入其他公司货物的行为不能视同销售,应该统一记账。公司可以参照正常销售的账务流程来处理和纳税申报。一般情况有总公司及其门店都是一般纳税人,门店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从总公司调货到某一家门店,总公司要开具增值税票给该门店,该门店可以拿去抵扣,从总体来说,该公司并没有多交税,因为总公司的销项税和门店的进项税是一样的。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且单独办理税务登记。那分公司就有独立的帐。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帐就是各自独立核算的。各交各的税。等于是两个独立的公司。如果分公司不是独立核算,那所有业务都要反映在总公司的账上。分公司也不会有利润和所得税。分公司的账只是用于内部管理之用,并非正式的会计记录。会计核算贯穿于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是会计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职能,又叫反映职能。记账是指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采用一定的记账方法,在账簿中进行登记,以反映在账面上;算账是指在日常记账的基础上,对特定主体一定时期内的收入、费用、利润和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计算,以算出该时期的经营成果和该日期的财务状况;报账就是在算账的基础上,将特定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会计报表的形式向有关各方报告。税务局查账也只去总公司。总公司财务账不用体现分公司的业务,否则就重复计算。但是整个集团合并报表要反映集团内所有公司的业务,包括所得税。但合并报表只是用于内部管理和上市公司公布。

总公司和分公司会计上怎么核算?

6. 总公司和分公司会计上怎么核算?

(1)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1)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1)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1)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1)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1)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1)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1)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1)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1)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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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尤其是在财务上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组织关系,但它们都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是彼此独立的企业,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也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组织关系,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独立经营,民事责任则由总公司承担。
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在子公司注册地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它可以选择在分公司所在地申报纳税或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办事处一般无需纳税。
这就是它们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区别就是子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尤其是在财务上

8. 会计学中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1、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适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设立为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资料,向当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分公司应由总机构收集整理资料,并向总机构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2、其他税种的影响增值税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都需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他地税,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均需在资产所在地纳税;而个人所得税也应在企业生产经营当地缴纳。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项目所在地的地税基本不产生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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