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结算会员?

2024-05-05 19:20

1. 什么是结算会员?

你好,根据《中金所会员管理办法》,交易所的会员框架成“金字塔”型,分为交易会员和结算会员。小编在此为大家简单介绍什么是期货交易所的全面结算会员。
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银行)。
交易所将实行分级结算制度,交易所只同结算会员结算,交易会员只能通过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进行结算、交割业务。
也就是说,获得全面结算业务牌照的期货公司将是此框架中的“塔尖”部分,也是承担为重要责任的一级会员,全面结算会员的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
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自营、经纪业务以及非结算会员的期货业务(经纪、自营)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什么是结算会员?

2. 什么是结算会员

结算会员制度是说不是所有的交易所会员都可以自动取得结算资格,只有那些资金实力雄厚、风险管理能力强的机构才能成为交易所的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才能进行股指期货结算的制度。结算会员制度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采用的制度,它与保证金制度、财务安全保障制度等共同为期货交易所有效控制与化解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哥商业交易所(CME)都实行结算会员体制。 CBOT的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要通过结算会员来结算。CME则是所有会员都是结算会员,CME在内部设有结算部。我国香港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分为全权结算会员和一般结算会员。
国内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实行全员结算会员制。结算会员不仅要达到比较高的财务要求,还要根据其业务量向交易所结算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结算担保金,作为抵御结算会员(包括其他结算会员)出现结算违约时的风险屏障。引进结算会员制度,是因为股指期货本身波动较大,对参与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要求更高,而且通过结算担保金制度可以增加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规定,结算会员应满足期货经纪商应达到的财务标准,即期货经纪商调整后净资本额最低应大于客户分离账户资金的一定比例,这主要是因为期货经纪商收取客户保证金某种程度上类似于银行吸收存款。

3. 什么是结算会员?

结算会员制度是说不是所有的交易所会员都可以自动取得结算资格,只有那些资金实力雄厚、风险管理能力强的机构才能成为交易所的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才能进行股指期货结算的制度。结算会员制度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采用的制度,它与保证金制度、财务安全保障制度等共同为期货交易所有效控制与化解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哥商业交易所(CME)都实行结算会员体制。 CBOT的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要通过结算会员来结算。CME则是所有会员都是结算会员,CME在内部设有结算部。我国香港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分为全权结算会员和一般结算会员。
国内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实行全员结算会员制。结算会员不仅要达到比较高的财务要求,还要根据其业务量向交易所结算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结算担保金,作为抵御结算会员(包括其他结算会员)出现结算违约时的风险屏障。引进结算会员制度,是因为股指期货本身波动较大,对参与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要求更高,而且通过结算担保金制度可以增加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规定,结算会员应满足期货经纪商应达到的财务标准,即期货经纪商调整后净资本额最低应大于客户分离账户资金的一定比例,这主要是因为期货经纪商收取客户保证金某种程度上类似于银行吸收存款。

什么是结算会员?

4. 什么是全面结算会员?

  不同于商品期货业务,期货公司因申请参与金融期货业务的业务范围不同将会分成不同类别。
  《交易所办法草案》中:
  第六十一条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实行全员结算制度或者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第六十五条规定,“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结算会员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非结算会员不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非结算会员由结算会员对其结算,非结算会员的客户由非结算会员对其结算。”第
  六十六条规定,“结算会员由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组成。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交易结算会员不得为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十七条规定,“申请成为结算会员的,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结算业务资格。”据报导,即将上市股指期货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实行会员分级制度。
  上述规定表明,期货公司未来参与金融期货业务将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其中,结算会员将分为全面结算会员和交易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将分为交易会员。期货公司因有无结算业务资格而出现分化。可以预见,上述规定的实施将会加速期货公司分化。

5. 什么是全面结算会员?

  不同于商品期货业务,期货公司因申请参与金融期货业务的业务范围不同将会分成不同类别。
  《交易所办法草案》中:
  第六十一条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实行全员结算制度或者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第六十五条规定,“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结算会员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非结算会员不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非结算会员由结算会员对其结算,非结算会员的客户由非结算会员对其结算。”第
  六十六条规定,“结算会员由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组成。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交易结算会员不得为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十七条规定,“申请成为结算会员的,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结算业务资格。”据报导,即将上市股指期货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实行会员分级制度。
  上述规定表明,期货公司未来参与金融期货业务将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其中,结算会员将分为全面结算会员和交易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将分为交易会员。期货公司因有无结算业务资格而出现分化。可以预见,上述规定的实施将会加速期货公司分化。

什么是全面结算会员?

6. 什么是全面结算会员?

  不同于商品期货业务,期货公司因申请参与金融期货业务的业务范围不同将会分成不同类别。
  《交易所办法草案》中:
  第六十一条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实行全员结算制度或者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第六十五条规定,“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结算会员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非结算会员不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非结算会员由结算会员对其结算,非结算会员的客户由非结算会员对其结算。”第
  六十六条规定,“结算会员由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组成。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交易结算会员不得为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十七条规定,“申请成为结算会员的,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结算业务资格。”据报导,即将上市股指期货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实行会员分级制度。
  上述规定表明,期货公司未来参与金融期货业务将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其中,结算会员将分为全面结算会员和交易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将分为交易会员。期货公司因有无结算业务资格而出现分化。可以预见,上述规定的实施将会加速期货公司分化。

7. 结算会员制度的介绍

结算会员制度是说不是所有的交易所会员都可以自动取得结算资格,只有那些资金实力雄厚、风险管理能力强的机构才能成为交易所的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才能进行股指期货结算的制度。

结算会员制度的介绍

8. 结算会员制度的简介

结算会员制度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采用的制度,它与保证金制度、财务安全保障制度等共同为期货交易所有效控制与化解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世界上最大的两家期货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都实行结算会员体制。 CBOT的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要通过结算会员来结算。CME则是所有会员都是结算会员,CME在内部设有结算部。我国香港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分为全权结算会员和一般结算会员。国内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实行全员结算会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