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不收汇,能退税吗?

2024-05-18 17:19

1. 出口不收汇,能退税吗?


出口不收汇,能退税吗?

2. 出口产品没有收汇和结汇能不能退税

出口产品没有收汇和结汇不能退税——因为退税是国家鼓励出口的一项政策,且以实际出口收汇为前提,即必须实现实际收汇后,才可以退税,否则以假出口套取退税是国家所不允许的——因为之前有这样的漏洞,所以国家才用出口实际收汇后方可退税的手段来堵住这个漏洞。
 
因此,出口产品没有收汇和结汇不能退税。

3. 出口不收汇,能退税吗?

出口不收汇办理退税的情况,有,但是有条件。如下:
出口货物因以下所列原因导致不能收汇的,提供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即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1、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
2、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
3.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
5.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

扩展资料:
是国家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而制定的一项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
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该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2.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
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税

出口不收汇,能退税吗?

4. 未收汇出口业务能不能退税?

未收汇业务的处理办法
1、上年度出口的需要退税的业务,如果还未收齐外汇,需要判断是否符合国税公告2013年第30号附件3所规定的视同收汇情况,若满足条件则需要在次年4月份申报期结束前申报出口不能收汇申报表,可视同收汇享受退税;
2、除了视同收汇的9类情况和视同出口业务(不含进入特殊区域的货物)、易货贸易、委托出口、边境小额贸易,其余出口业务必须收齐外汇才能享受退税,若未收齐的,未收的差额部分所对应的出口不得享受退税。
(注:收汇是指从境外、从境内的OSA账户、NRA账户收取的外币或跨境人民币,从上海自由贸易账户中收取的人民币或销售给特殊区域内企业并从特殊区域内企业账户中收取的外币或人民币,或从中信保等信用保险公司获取的信用赔偿款等)

5. 请问出口退税和出口收汇的先后顺序有规定吗?是否没有收到外汇就不能办理出口退税?

对于非六类企业(即通常所说的出口退税B类企业),可以先办理退税(视为单证齐全给予退税),只要在210天内外汇核销即可,对于六类企业(级C类企业),则必须要先核销,再单证齐全退税。
不管是哪一类企业,在申报环节上,收汇和退税都是可以同时操作的,只是在单证齐全这一环节上,C类企业必须核销在前,B类企业核销可前可后。
只要产品出口,就要申报;等出口单证(主要是报关单)收齐了,就可以申请退税,与是否收到货款无关;这是指月度。国家对出口实行宏观控制,年度有关部门会对出口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超期收款会影响退税的。
出口退税的有效时间是出口报关后90天内,在这期间可以正常退税,如果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延期一次;退税前必须先核销,如果没有收取外汇,导致不能核销,过了退税的时限就不能退税.

扩展资料:
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

请问出口退税和出口收汇的先后顺序有规定吗?是否没有收到外汇就不能办理出口退税?

6. 税务对出口退税的收汇情况有什么规定?相关的文件是多少号文?有没有可能发生出口未收汇但给予退税的情况

参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1号)对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做了修改。

发生出口未收汇但是给予退税的情况,您可以参看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四、五条的相关规定。

7. 如果未收汇,又给退税了,应该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 第五条:出口货物由于本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属于本公告第二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申报退(免)税时,属于本公告第四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摘要】
如果未收汇,又给退税了,应该怎么处理【提问】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 第五条:出口货物由于本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属于本公告第二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申报退(免)税时,属于本公告第四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回答】
报关出口货物货款汇进私账该如何处理?【提问】
有进出口权,这个钱到了你们的账户也没法取出来的;如果有进出口权的话,可以和外商签订一个服务合同,没有报关出口,也可以去外管局核销,然后将外汇换成人民币取出的。【回答】
货物有报关出口,但客户把钱汇进个人的人民币账户。这样就不能退税了吧【提问】
是的【回答】
那就不退税可以吗【提问】
可以的【回答】
那如果已经退了税呢【提问】
再要回来【回答】
该如何处理【提问】
先私下协商【回答】
不行可以申诉【回答】
退了税的可以要求客户从公账上汇钱过来吧。然后把人民币私账还回去可以吗【提问】
可以的【回答】

如果未收汇,又给退税了,应该怎么处理

8. 请问出口退税和出口收汇的先后顺序有规定吗?是否没有收到外汇就不能办理出口退税?

对于非六类企业(即通常所说的出口退税B类企业),可以先办理退税(视为单证齐全给予退税),只要在210天内外汇核销即可,对于六类企业(级C类企业),则必须要先核销,再单证齐全退税。
不管是哪一类企业,在申报环节上,收汇和退税都是可以同时操作的,只是在单证齐全这一环节上,C类企业必须核销在前,B类企业核销可前可后。
只要产品出口,就要申报;等出口单证(主要是报关单)收齐了,就可以申请退税,与是否收到货款无关;这是指月度。国家对出口实行宏观控制,年度有关部门会对出口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超期收款会影响退税的。
出口退税的有效时间是出口报关后90天内,在这期间可以正常退税,如果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延期一次;退税前必须先核销,如果没有收取外汇,导致不能核销,过了退税的时限就不能退税.

扩展资料:
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