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回购是什么意思?

2024-05-12 17:09

1. 担保回购是什么意思?

担保回购是指银行向购买方提供信用支持,帮助购买方购入供应方的产品;同时供应方向银行承诺在购买方不能及时偿还银行债务时,由供应方从购买方处购回产品,并将款项归还银行用以偿还购买方银行债务的一系列金融服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回购是什么意思?

2. 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

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您好亲,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摘要】
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提问】
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您好亲,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回答】
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

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解除。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承担履行债务和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主债务。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届期没有履行主债务,在保证实务中,保证人选择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实际上是保证人放弃了可以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因此,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中保证人的责任较重,但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国法律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 则为连带保证 , 成立一般保证则要特殊约定 , 这事实上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 。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那么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的消极效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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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

亲您好!主要是基于《九民会议纪要》出台后,明确了公司对赌回购条款的效力“如为投资方请求目标公司回购股权的,若目标公司未完成减资程序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在大股东未履行回购义务的情况下,投资方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的前提是“公司已履行减资程序”。考虑到届时减资程序是否可启动主动权掌握在大股东手中,此种约定行权不确定性较高。

约定为“回购价款支付义务的连带担保责任”将原来回购股权设定调整为公司为大股东“支付回购价款”提供连带保证,若大股东不履行回购义务,投资人可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并对大股东及公司资产同时进行保全。依据该条主张权利,无需公司履行减资程序,较为简便。
但基于《九民会议纪要》的规定,本条约定不排除会被法院认定为“公司承担金钱补偿义务”,若被认定为此,则投资人由公司支付回购款的诉求需在“目标公司有利润时”方可被支持。
此处已强调公司系为大股东回购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非公司为投资方回购权承担金钱补偿义务。同时经权衡,认为“公司为大股东回购价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约定优于“公司为大股东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操中需注意:
1.公司为大股东提供担保的,须经大股东外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本协议务必需全体股东签署确认。
2.后续投后管理过程中,需时刻注意公司的利润情况,若有恶化趋势的,考虑尽快启动回购,保障资金安全。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哦!【摘要】
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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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主要是基于《九民会议纪要》出台后,明确了公司对赌回购条款的效力“如为投资方请求目标公司回购股权的,若目标公司未完成减资程序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在大股东未履行回购义务的情况下,投资方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的前提是“公司已履行减资程序”。考虑到届时减资程序是否可启动主动权掌握在大股东手中,此种约定行权不确定性较高。

约定为“回购价款支付义务的连带担保责任”将原来回购股权设定调整为公司为大股东“支付回购价款”提供连带保证,若大股东不履行回购义务,投资人可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并对大股东及公司资产同时进行保全。依据该条主张权利,无需公司履行减资程序,较为简便。
但基于《九民会议纪要》的规定,本条约定不排除会被法院认定为“公司承担金钱补偿义务”,若被认定为此,则投资人由公司支付回购款的诉求需在“目标公司有利润时”方可被支持。
此处已强调公司系为大股东回购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非公司为投资方回购权承担金钱补偿义务。同时经权衡,认为“公司为大股东回购价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约定优于“公司为大股东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操中需注意:
1.公司为大股东提供担保的,须经大股东外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本协议务必需全体股东签署确认。
2.后续投后管理过程中,需时刻注意公司的利润情况,若有恶化趋势的,考虑尽快启动回购,保障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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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

4. 国债质押式回购如何保证履约

(一)控制资金杠杆,避免过度融资 

由于套作的方式对风险有放大效应,投资者应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和风险容忍度要求,有效控制资金杠杆,避免因过度融资,造成风险敞口过大,当债券价格大幅下行时,造成巨额亏损。同时要关注套作倍数是否在证券公司规定的范围内。 

(二)关注留存资金,避免资金不足 

由于,每次回购到期,投资者需要支付相应的回购利息,投资者账户内应留存一定的资金,加上折算率和回购利率等变化将影响投资者的资金支出,所以必须要留存一定的超额资金,避免因折算率、回购利率变化等因素造成的账户资金不足,出现欠资行为。

(三)分散投资债券,避免流动不足 

由于投资债券可能面临流动性不足以及单只债券评级下调、到期违约的风险,投资者应该分散投资债券品种,避免投资品种单一造成流动性不足而引发的风险。 

(四)熟悉交易流程,对债券走势敏感 

由于回购套做流程和资金清算相对其他交易来说较为繁琐复杂,投资者应熟悉债券和债券回购的各种交易流程和相关规则,避免因自身认识不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投资者应对债券市场有深刻的了解,且应对债券价格走势有较高敏感性和判别能力,根据市场情况有效执行相应仓位控制策略和止损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