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补贴

2024-05-04 09:43

1. 耕地补贴

  财政

  粮食直补

  水稻良种、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水稻良种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水稻良种补贴实行直接补贴方式,以2004年计税土地面积为基础,按计税土地上水稻良种实际种植面积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水稻生产者。补贴标准为:早稻10元/亩、中稻15元/亩、晚稻7元/亩,2008年晚稻提高到15元/亩。

  (二)操作程序

  1、面积的核定:面积的核定首先由村民委会员调查摸底,据实填表,张榜公布,两榜定案,上报乡政府,由乡政府核定后逐级上报批准。

  2、补贴资金的管理: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实行专行专户、专帐管理。乡镇财政所按《2004年粮食风险基金对农民直接补贴实施办法》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存入“粮食直补资金专户”,设立“水稻良种补贴资金”专帐核算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

  3、补贴资金的发放,补贴资金以存折形式发放。乡财政所将核定的补贴金额以通知书的形式一份告知到每个补贴农户,一份给当地农村信用社或农行分支机构,由当地农村信用社或农行分支机构根据通知书及时将补贴资金存入农户粮食直补存折。一律不准抵扣农业税及附加,不准抵扣债务,不准挤占、挪用。

  2007年7月以后,全部采取“一卡通”形式发放。

  二、关于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

  (一)什么是粮食风险基金

  粮食风险基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用于保护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资金。这是国家针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建立的第一个专项宏观调控资金。《国务院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粮食年度起,中央和各省必须建立足够的粮食风险基金,地市、县是否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由各地根据财力自行确定。

  长期以来,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国家实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政府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保护价粮食给予保管费用、利息等项补贴,政府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一直补贴在流通环节。这种补贴方式保证了粮食保护价政策的贯彻实施,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中间环节多、流失严重、使用效率低,农民直接受益不多等弊端。

  (二)什么是粮食直补

  2003年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决定从200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直补,补贴资金来源就是政府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

  粮食直补即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就是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实现对种粮农民利益的直接保护,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国家粮食安全。通过改革,把原来补在流通环节的钱拿出来直接补到了农民手里,也就是把原来的暗补变成了明补。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机制的建立,其深层次的影响和作用主要表现在:(1)使农民这个现阶段我国相对弱势的群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赢得了民心,产生了深远的政治影响。(2)尽管直补标准不高,农民得到补贴的数额不是很大,但国家向农民发出了鼓励种粮的信号,发出了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的信号,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具有比较长远的导向作用。(3)实施对农民直补,创新了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机制,推进了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

  (三)什么是综合直补

  2004年以来,由于煤电、柴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增加了农民的种粮成本,尤其是2005年以来,国际石油价格持续上涨,我国也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调整。为了减少农民因为涨价引起的成本上升,保证其利益基本不会因为农资价格上涨而受到损害,国家从2006年开始实施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

  农资综合直补是按粮食直补办法和直补面积进行拨付。除补贴标准外,综合直补的政策规定与要求和粮食直补资金是一致的。但是,在发放过程中,要求将综合直补资金与直补资金区分开来,单独列示,并告知每个农户。

  (四)我省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与要求

  1、补贴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我省中、晚稻直补资金按上一年度农业税计税面积给予补贴,早稻按农业税计税土地上实际播种面积给予补贴。2006年增加综合直补资金后,补贴的面积依照粮食直补面积进行确认。

  2、补贴标准:粮食直补资金2004、2005年每亩补贴10元,2006、2007年每亩补贴提高到11.8元。2006年增加综合直补资金,每亩补贴9.2元,2007年提高到每亩补贴19.2元,2008年开始提高到每亩补贴46.2元。

  3、资金发放渠道:粮食直补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在农村信用社设立的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农村信用社根据乡镇财政所提供的粮食直补通知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户直补存折。

  4、资金发放时间:2006、2007年粮食直补资金都是分两次拨付的。为了解决农民资金需要,我省第一次发放的是中晚稻补贴资金(春播期间),在早稻种植以后发放早稻补贴资金。对资金发放到位的时间,省财政在下达资金时均有明确的要求,不允许滞留、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

  政策法规

  征收契税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八个税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

  1、什么是契税: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契税的征收范围:是国有土地出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3、契税的计征依据和税率:按使用权出让、买卖的成交价格核定,税率4%,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税率可减半征收,税率为2%。

  4、纳税人取得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和其他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之日起10天内,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30天内缴纳税款。

  5、契税的减免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学、科研和军事设施的事以免征契税。

  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1、什么是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在耕地被占用用于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时,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向纳税人一次性征收的税。

  2、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水田、旱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等其他农用地。

  3、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对于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纳税行为,可按当地原平均税额的5倍进行征收。

  4、哪些征用的耕地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部队军事设施用地、铁路线路、飞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炸药库用地、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殡仪馆—火葬场用地、外国投资者在我省区域内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用地。以上用地在改变用途后不再属于减免范围,应从改变用途起补交耕地占用税。

  5、农村居民(指农业户口居民,包括渔民、牧民)占用耕地建设自用的住宅,按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财政票据管理的的有关政策规定

  1、财政票据的使用范围。财政通用票据只能用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不得使用,原则上只能用于代订杂志、报刊、代销内部书籍、代办会议、预收款、暂收款、抵押金、保证金、赞助款及各类应当收取的会务费等非盈利性往来结算,不得混淆使用两种票据、经营性、服务性收费一律使用税务发票。

  2、对财政收据使用超出规定范围的,转借、转让、买卖、代开、涂改、抽底折本使用,擅自销毁财政票据的或使用过期、作废财政票据执收执罚的,责令退还所收款项,并视情节轻重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3、对遗失财政票据的,视情节轻重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4、对自制、自购票据执收执罚的,按“小金库”论处,所取得的收入全部没收上缴财政,并处1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5、开具白条执收执罚的或执收执罚后不开具任何凭据的,按贪污论处,没收非法所得,对直接责任者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规定

  1、全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从今年2月1日起开始,时间4年,即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底。

  2、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

  3、家电下乡有专门的销售网点,网点由内贸部会同财政部门确认(以市内贸部门文件明确的销售网点为准)。

  4、家电下乡价格上有明确规定,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冰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

  5、家电下乡产品有专门的产品标识卡和标识卡号,每个产品都有唯一的一个标识卡号。

  6、家电下乡补贴数量和标准。在补贴周期内,每户每类家电产品数量为1台(或1件),补贴标准为13%。

  7、农民申领家电补贴应携带的资料:需携带正规的税务发票原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一卡通存折。

  8、乡镇财政所按照规定要求,对农户携带的资料进行初审,确认后,符合要求的,按产品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进行备案,并上报市财政部门。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告知当事人,不作补贴备案处理。市财政对乡镇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后,按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拨付程序将资金拨付给购买人。

耕地补贴

2. 农村土地补贴

一、农村土地补贴每亩多少      1、农村土地补贴最高每亩一千五百元。退耕还林:补助一千五百元/亩,财政现金补助一千二百元、种苗造林费三百元元;退耕还草:补助八百元元/亩:财政现金补助六百八十元、种苗种草费一百二十元。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修路征地每亩赔多少钱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3. 农村耕地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一、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农村耕地补贴标准

4. 耕地补贴

今天要分享的话题是:别错过!农民能领这4种补贴,快看看哪些人可以申请!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可以说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国家为了提高农村种粮的积极性,每年都会出台一些政策,这些政策受益者为农民。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涌入城市,在农村生活的人也变得越来越少,农村基本上都是一些年纪大的人,他们在外面不好找工作,所以在农村种地。许多农村青壮年也不愿意在农村种地,他们愿意去城里打工,毕竟城里机遇多,说不定还能闯出一番事业。      有条件的农民在城里买房,没条件的农民在农村种地,对于种地的农民来说,身体健康就是福,一些农民不求大富大贵,只求身体健康。农民种地可以说是靠天吃饭,天气情况好,农作物就生长得好,天气情况差,农作物就生长得差,遇到持续恶劣天气,农民可能颗粒无收,所以农民的日子过得比较辛苦。      为了让农民过上好日子,国家出台一些政策,其中就包含惠农补贴,符合条件的农民都可以领取,可能有的农民不知道有哪些补贴,别错过!农民能领这4种补贴,快看看哪些人可以申请!
第一种:耕地地力补贴      耕地地力补贴对象为实际耕地的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一般情况下,耕地地力补贴可能是按照耕地面积来测量计算的,每个地区的标准可能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有些地区耕地地力补贴偏高,有些地区耕地地力补贴偏低,比如:甘肃省山丹县耕地地力补贴标准为86.28元/亩;白银市景泰县耕地地力补贴标准为45.2元/亩,水地135.6元/亩;陇南市成县耕地地力补贴标准为51.17元/亩。第二种:大豆、稻谷等粮食补贴      大豆、稻谷等粮食补贴对象也是实际生产者,农民知道,随着农资价格上涨,农民种植成本增加,一些农民压力大,为了保障农民的收益,国家给实际种粮的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也就是实际种粮的农民可以领取一次性农资补贴,地区政策不同,补贴标准不同,一次性农资补贴大概在50~140元不等。第三种:基本农田补贴      种地的农民可以申领基本农田补贴,当然,当地有相关政策,各地区补贴标准不同,有些地区基本农田补贴偏高,有些地区基本农田补贴偏低。比如:福建省基本农田补贴标准为60元/亩;广东省南海区基本农田补贴标准为800元/亩,种地农民可以申请。第四种: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指的是农机具购置补贴,说白了就是农民购置或更新农机具,国家给予相应的补贴,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各地区标准不相同,比如:天津农机购置补贴总金额为6874万元;贵州仁印江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金额为56.0270万元;每年发放2次,在春季和秋季下发,所以符合要求的农民应该及时申请。

5. 耕地补贴

法律分析:保护耕地地力补贴是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新型耕地补贴,推行农业“三项补贴”,促进农业生产,鼓励农民耕种,只要你有自己的耕地,并且一直耕种,符合耕地补贴政策,你就可以发放补贴。
法律依据:《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补贴对象为园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积极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承包方土地流转、身份转变等出现的补贴归属问题,对一些不属于和属于的补贴对象作如下补充规定。

耕地补贴

6. 农村土地补贴

法律分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农村征收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青苗补偿标准 、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不同地区补贴标准不同,应以当地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到第五十条

7. 农村土地补贴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农村土地补贴

8. 农村耕地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一、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