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垃圾债券?

2024-05-05 01:33

1. 什么是垃圾债券?

问题1:什么是垃圾债券?
 
 
 
 问题2:什么是垃圾债券是什么意思?
 
 
 
 垃圾债券又称劣等债券,指信用评级甚低的企业所发行的债券。一般而言,BB级或以下的信用评级属于低。信用评级低的企业所发行的债券的投资风险较高,因此,需要以较高的息率吸引投资者认购。以标准普尔的信用评级估计,投资于BB级、B级、CCC级、CC级或C级的债项或发行人,具有一定的投机性,而在不稳定的情况下,即使发行人或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些保障,有关保障的作用也会被抵消。质素最低的债券,即标准普尔评级BBB及以下,所获评级一般较低及不能履行偿还本金之风险较高。在baA或BBB以下的债券,是属于违约风险较高的投机级债券。
 
 
 
 垃圾债券一词译自英文Junk bond。Junk意指旧货、假货、废品、哄骗等,之所以将其作为债券的一项形容词,是因为这种投资利息高(一般较国债高4个百分点)、风险大,对投资人本金保障较弱。
 
 
 
 垃圾债券最早起源于美国,在本世纪20及30年代就已存在。70年代以前,垃圾债券主要是一些小型公司为开拓业务筹集资金而发行的,由于这种债券的信用受到怀疑,问津者较少,70年代初其流通量还不到20亿美元。70年代末期以后,垃圾债券逐渐成为投资者狂热追求的投资工具,到80年代中期,垃圾债券市场急剧膨胀,迅速达到鼎盛时期。在整个80年代,美国各公司发行垃圾债券1700多亿美元,其中被称作“垃圾债券之王”的德崇证券公司就发行了800亿美元,占47%。1988年垃圾债券总市值高达2000亿美元。1983年德崇证券收益仅10多亿美元,但到了1987年该公司就成为华尔街盈利最高的公司,收益超过40亿美元。有“垃圾债券之神”、“魔术师”之称的该公司负责人米尔根1987年的薪俸高达5.5亿美元,“寻找资金就要找米尔根”成为当时市面的流行语。
 
 
 
 垃圾债券80年代在美国能风行一时,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80年代初正值美国产业大规模调整与重组时期,由此引发的更新、并购所需资金单靠股市是远远不够的,加上在产业调整时期这些企业风险较大,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不能完全满足其资金需求,这是垃圾债券应时而兴的重要背景。二是美国金融管制的放松,反映在证券市场上,就是放松对有价证券发行人的审查和管理,造成素质低下的垃圾债券纷纷出笼。三是杠杆收购的广泛运用,即小公司通过高负债方式收购较大的公司。高负债的渠道主要是向商业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筹到足够资金后,便将不被看好而股价较低的大公司股票大量收购而取得控制权,再进行分割整理,使公司形象改善、财务报告中反映的经营状况好转,待股价上升至一定程度后全部抛售大捞一把,还清债务后,拂袖而去。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是1988年底,亨利?克莱斯收购雷诺烟草公司,收购价高达250亿美元,但克莱斯本身动用的资金仅1500万美元,其余99.94%的资金都是靠米尔根发行垃圾债券筹得的。四是80
 
 
 
 年代后美国经济步入复苏,经济景气使证券市场更加繁荣。在经济持续旺盛时期,人们对前景抱有美好憧憬,更多地注意到其高收
 
 
 
 益而忽略了风险,商业银行、证券承销商及众多投机者都趋之若鹜,收购者、被收购者、债券持有者和发行人、包销商都有利可获。
 
 
 
 然而,巨额的垃圾债券像被吹胀的大气泡,终有破灭的一天。由于债券质量日趋下降,以及1987年股灾后潜在熊市的压力,从1988年开始,发行公司无法偿付高额利息的情况屡有发生,垃圾债券难以克服“高风险、高利率、高负担、高拖欠、更高风险”的恶性循环圈,逐步走向衰退。
 
 
 
 垃圾债券在美国风行的十年虽然对美国经济产生过积极作用,筹集了数千亿游资,也使日本等国资金大量流入,并使美国企业在强大
 
 
 
 外力压迫下刻意求新,改进管理等,但也遗留下了严重后果,包括储蓄信贷业的破产、杠杆收购的恶性发展、债券市场的严重混乱及金融犯罪增多等等。

什么是垃圾债券?

2. 什么是垃圾债?

垃圾债就是垃圾?大错特错!不要小瞧它

3. 为什么还要发行债券,这样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使用大量资金,如扩大业务砚模,筹建新项目,兼并收购其他企业,以及弥补亏损等。在企业自有资金不能完全满足其资金需求时,便需要向外部筹资。通常,企业对外筹资的渠道有三个: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
由于股票经常是溢价发行,故股票筹资的实际成本较低,而且筹集的资金不用偿还,没有债务负担。但股票发行手续复杂,前期准备时间长,还要公布公司财务状况,受到的制约较多。此外,增发股票还导致股权稀释,影响到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对公司的控制权。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通常较为方便,能较快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但信贷的期限一般较短,资金的使用范围往往受到严格的限制,有时信贷还附有一定的附加条件。而且,在企业经营情况不佳时,银行往往不愿意提供贷款。
相对而言,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期限较长,资金使用自由,而且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无权干涉企业的经营决策,现有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不变,从这一角度看,发行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股票筹资和向银行借款的不足。因此,发行债券是许多企业非常愿意选择的筹资方式。但是,债券筹资也有其不足之处,主要是由于公司债券投资的风险性较大,发行成本一般高于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对公司构成较重的财务负担。企业通常权衡这三种方式的利弊得失后、再选择最恰当的形式筹集所需资金。

为什么还要发行债券,这样

4. 企业可以发行债券吗

法律分析:可以,依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通过证券市场发生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参与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不得接受发行申请单位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单位进行接触。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审批,参照前二款的规定执行。

5. 企业可以发行债券吗

法律分析:可以,依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通过证券市场发生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与股票的发行方式相同,根据购买人的不同,发行人可选择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据销售人不同,发行人可选择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参与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不得接受发行申请单位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单位进行接触。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审批,参照前二款的规定执行。

企业可以发行债券吗

6. 企业可以发行债券嘛

法律分析:可以,依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通过证券市场发生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与股票的发行方式相同,根据购买人的不同,发行人可选择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据销售人不同,发行人可选择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参与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不得接受发行申请单位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单位进行接触。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审批,参照前二款的规定执行。

7. 企业可以发行债券吗?

法律分析:
可以,依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通过证券市场发生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参与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不得接受发行申请单位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单位进行接触。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审批,参照前二款的规定执行。

企业可以发行债券吗?

8. 企业可以发行债券吗

依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通过证券市场发生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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