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2年医保政策是什么?

2024-05-09 04:34

1. 上海2022年医保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为:一年是121.00元/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我院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不设起付线。在每年原有门诊报销450元基础上,高血压、糖尿病医疗年度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400元(仅限药物治疗)。同时患有“两病”的,年度最高支付“两病”限额之和的75%,即525元。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基本的保障。 门诊: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级医院报销40%级医院报销30%。 大病: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上海2022年医保政策是什么?

2. 2021年上海医保政策是哪些

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过去的医疗保障体系更加注重一个“面”的覆盖,即覆盖城乡面,注重的是广度。而在2021年,上海市提出新的体系建设,从过去的注重广度延展到对层次的深入挖掘。

3. 2019年上海医保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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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医保卡所需要的材料:1、参保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如参保人是学龄前少年儿童,则提供母子或父子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2、参保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3、参保人所在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户口本上的每一页都要复印;4、户口本上除参保本人外,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比如,家庭成员有省、市的医保本,您只需携带医保本的原件,并复印医保本的第一页即可;5、农民工子女参保,还需提供父母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本及复印件,外出务工证明以及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3年以上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属于低保人员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所登记的当年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属重度残疾(一至二级残疾)人员的,还需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8、属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医保办理流程:1、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将《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2、照相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3日前,安排新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片,并将照片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片费用为4元/人次。3、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将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工本费20元/人。4、交表、缴费并领卡医保开户银行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后,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手续。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5、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

2019年上海医保新规定

4. 2023上海医保新政策

上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各人群缴费金额不一,参保对象、缴费标准等信息可详见下文。      城乡居民医保是为解决未就业居民医疗保障问题而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人群包括中小学生、婴幼儿、大学生、老年人、重残人员以及其他未就业城乡居民,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重点保障住院大病需求,兼顾门急诊医疗,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海居民医保参保指南一、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1、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具体包括:      1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2未纳入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目前仍在本市各类成人高校就读的本市城镇户籍的在册学生;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的人员;      4本市非农“集体户口”人员中的无医疗保障人员;      5本市城镇户籍,在国外读书的学生;本市“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且转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      6本市城镇户籍“袋袋户口”人员;缓刑、保外就医、假释人员;      7征地养老人员以及直接纳入居保的城镇高龄老人和城镇重残人员。2、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具体包括:      1 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人员,其中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外来媳妇(女婿)”的婚前子女或离异后归其抚养的子女;本市户籍在外省市或国外就读的学生;辅读学校的在册、在籍学生;具有本市户籍的18至20周岁的在各类中等学校就读的在册在籍学生(包括20周岁以上);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仍在进行大病医疗的辍学人员;在本市就读和在外省市就读的复读生。      取得本市户籍的事实抚养、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儿童以及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借读生也可参加居民医保。      2 本市引进人才的子女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包括持《B类居住证》人员子女)的18周岁以下人员以及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册在籍学生。      3 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城镇“集体户口”人员的外省市户籍子女,已在本市就读尚未报入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4 本市中学开设的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及在中学插班的西藏高中生。3、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4、其他人员:      1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支疆)、知青及其外省市籍配偶中,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已报入本市户籍,且医疗保障未落实的人员;      2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暂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      3本市引进人才的配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以及直接纳入居保的本市户籍职工老年遗属。      4本市城镇“集体户口”人员的外省籍配偶,暂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且无医疗保障人员。二、2023年度上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醒事项      已办理异地备案的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在长三角地区(苏、浙、皖)已开通长三角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结算。      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流程,可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三、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办理方式      1、上海市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应当到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农村居民在户籍所在村委会参保登记。      2、 其他人员      a.通过手机随申办APP办理(限当年出生新生儿、60周岁以上人员、本市户籍的外省市籍配偶)      b.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参保登记。

5. 2023年上海医保新标准

上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各人群缴费金额不一,参保对象、缴费标准等信息可详见下文。      城乡居民医保是为解决未就业居民医疗保障问题而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人群包括中小学生、婴幼儿、大学生、老年人、重残人员以及其他未就业城乡居民,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重点保障住院大病需求,兼顾门急诊医疗,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海居民医保参保指南一、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1、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具体包括:      1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2未纳入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目前仍在本市各类成人高校就读的本市城镇户籍的在册学生;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的人员;      4本市非农“集体户口”人员中的无医疗保障人员;      5本市城镇户籍,在国外读书的学生;本市“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且转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      6本市城镇户籍“袋袋户口”人员;缓刑、保外就医、假释人员;      7征地养老人员以及直接纳入居保的城镇高龄老人和城镇重残人员。2、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具体包括:      1 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人员,其中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外来媳妇(女婿)”的婚前子女或离异后归其抚养的子女;本市户籍在外省市或国外就读的学生;辅读学校的在册、在籍学生;具有本市户籍的18至20周岁的在各类中等学校就读的在册在籍学生(包括20周岁以上);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仍在进行大病医疗的辍学人员;在本市就读和在外省市就读的复读生。      取得本市户籍的事实抚养、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儿童以及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借读生也可参加居民医保。      2 本市引进人才的子女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包括持《B类居住证》人员子女)的18周岁以下人员以及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册在籍学生。      3 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城镇“集体户口”人员的外省市户籍子女,已在本市就读尚未报入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4 本市中学开设的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及在中学插班的西藏高中生。3、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4、其他人员:      1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支疆)、知青及其外省市籍配偶中,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已报入本市户籍,且医疗保障未落实的人员;      2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暂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      3本市引进人才的配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以及直接纳入居保的本市户籍职工老年遗属。      4本市城镇“集体户口”人员的外省籍配偶,暂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且无医疗保障人员。二、2023年度上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醒事项      已办理异地备案的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在长三角地区(苏、浙、皖)已开通长三角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结算。      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流程,可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三、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办理方式      1、上海市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应当到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农村居民在户籍所在村委会参保登记。      2、 其他人员      a.通过手机随申办APP办理(限当年出生新生儿、60周岁以上人员、本市户籍的外省市籍配偶)      b.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参保登记。

2023年上海医保新标准

6. 上海医保最新政策

一、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具体包括:  ①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②未纳入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目前仍在本市各类成人高校就读的本市城镇户籍的在册学生;  ③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的人员;  ④本市非农“集体户口”人员中的无医疗保障人员;  ⑤本市城镇户籍,在国外读书的学生;本市“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且转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  ⑥本市城镇户籍“袋袋户口”人员;缓刑、保外就医、假释人员;  ⑦征地养老人员以及直接纳入居保的城镇高龄老人和城镇重残人员。  2、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具体包括:  ① 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人员,其中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外来媳妇(女婿)”的婚前子女或离异后归其抚养的子女;本市户籍在外省市或国外就读的学生;辅读学校的在册、在籍学生;具有本市户籍的18至20周岁的在各类中等学校就读的在册在籍学生(包括20周岁以上);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仍在进行大病医疗的辍学人员;在本市就读和在外省市就读的复读生。  取得本市户籍的事实抚养、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儿童以及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借读生也可参加居民医保。  ② 本市引进人才的子女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包括持《B类居住证》人员子女)的18周岁以下人员以及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册在籍学生。  ③ 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城镇“集体户口”人员的外省市户籍子女,已在本市就读尚未报入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④ 本市中学开设的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及在中学插班的西藏高中生。  3、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4、其他人员:  ①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支疆)、知青及其外省市籍配偶中,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已报入本市户籍,且医疗保障未落实的人员;  ②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暂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  ③本市引进人才的配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以及直接纳入居保的本市户籍职工老年遗属。  ④本市城镇“集体户口”人员的外省籍配偶,暂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且无医疗保障人员。  二、2022年上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提醒事项  已办理异地备案的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在长三角地区(苏、浙、皖)已开通长三角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结算。  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流程,可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  三、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办理方式  1、上海市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应当到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农村居民在户籍所在村委会参保登记。  2、 其他人员  a.通过手机随申办APP办理(限当年出生新生儿、60周岁以上人员、本市户籍的外省市籍配偶)  b.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参保登记。  推荐阅读:  上海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7. 上海医保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1、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具体包括:  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未纳入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目前仍在本市各类成人高校就读的本市城镇户籍的在册学生;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的人员;  本市非农“集体户口”人员中的无医疗保障人员;  本市城镇户籍,在国外读书的学生;本市“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且转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  本市城镇户籍“袋袋户口”人员;缓刑、保外就医、假释人员;  征地养老人员以及直接纳入居保的城镇高龄老人和城镇重残人员。2、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具体包括:   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人员,其中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外来媳妇(女婿)”的婚前子女或离异后归其抚养的子女;本市户籍在外省市或国外就读的学生;辅读学校的在册、在籍学生;具有本市户籍的18至20周岁的在各类中等学校就读的在册在籍学生(包括20周岁以上);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仍在进行大病医疗的辍学人员;在本市就读和在外省市就读的复读生。  取得本市户籍的事实抚养、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儿童以及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借读生也可参加居民医保。   本市引进人才的子女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包括持《B类居住证》人员子女)的18周岁以下人员以及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册在籍学生。   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城镇“集体户口”人员的外省市户籍子女,已在本市就读尚未报入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本市中学开设的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及在中学插班的西藏高中生。3、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4、其他人员:  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支疆)、知青及其外省市籍配偶中,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已报入本市户籍,且医疗保障未落实的人员;  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暂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  本市引进人才的配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以及直接纳入居保的本市户籍职工老年遗属。  本市城镇“集体户口”人员的外省籍配偶,暂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且无医疗保障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上海医保最新政策

8. 2022年上海医保报销新规定

按照国家医疗保险政策要求,上海市局面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出了一些调整,主要体现在医疗保险待遇方面,医疗保险的报销水平提高但缴费标准并未上调,门急诊自负标准等均保持不变。
上海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调整如下: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从85%调整为90%;二级医疗机构从75%调整为80%;三级医疗机构从65%调整为70%。
2、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从75%调整为80%;二级医疗机构从65%调整为70%;三级医疗机构从55%调整为60%。
通过上述调整,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费总体报销水平从原来的70%左右提高到75%左右。
度城镇居民医保的门急诊支付政策
医保年度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
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
70周岁以上人员340元;
60-69岁人员500元;
19-59岁人员680元;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