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金怎么领取办理

2024-05-03 12:21

1. 上海生育金怎么领取办理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办理地点
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上海生育金怎么领取办理

2. 上海生育金领取


3. 上海生育金领取流程及时间

法律分析:流程:直接就进到各区县社保中心领取,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二)本人的身份证;(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若申领人是失业妇女的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所需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好后领一个号码,等叫到号码后去相应的窗口办理。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资料,之后算出生育保险金的金额。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4:30
法律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
第十三条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三)属于计划内生育;(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第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上海生育金领取流程及时间

4. 上海生育金领取流程及时间

上海生育金领取流程,领生育保险金需要携带的证件:1、本人身份证;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5、医院出具宝宝 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10、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证明;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7、对于再婚、流产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各中心应予以操作,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按原规定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5. 上海生育金领取流程及时间

品牌型号:iPhone14Pro
系统版本:iOS16.1
软件版本:微信8.0.31
上海一般生产完第二个月可以领生育金,领取生育金可以在微信中进入随申办小程序提交资料完善信息等待通过即可。具体流程如下:
通过微信进入随申办小程序提交资料完善信息等待通过
1、进入“随申办”
使用微信搜一搜“随申办”小程序,然后点击进入。

2、“不见面办理”
然后进入首页,点击精选主题下方的“不见面办理”。

3、“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医保)”
然后进入,将页面往下滑,找到并点击“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医保)”。

4、办理
然后进入,点击立即办理。

5、提交申请
然后进入,完善生育信息,确认信息无误提交即可申请。

法律依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四条(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上海生育金领取流程及时间

6. 上海生育金领取流程及时间

上海生育金领取流程,领生育保险金需要携带的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
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
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证明;
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
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
7、对于再婚、流产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各中心应予以操作,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按原规定进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 上海生育金领取流程及时间

步骤如下:1、申请人登录系统完成身份认证后,系统根据预留的身份证号、姓名进行预填。2、申请人根据生(流)产情形和生(流)产地点选择,并进入下一步操作。3、申请人填写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编等信息,并填入生(流)产医疗机构名称、分娩或流产方式、孕期的信息、配偶信息、结婚登记信息等。通过系统成功获取生育证明电子证照,根据照面信息由系统填入。4、申请人根据系统提供的15家银行选择本人持有的实名制银行借记卡,填写银行开户行和账号信息。5、阅读完成个人承诺书后,签字确认。6、根据生(流)产情形和地点拍照上传对应材料,有电子证照的材料可直接调用。7、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材料后,线上申请完成。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上海生育金领取流程及时间

8. 上海生育金领取流程及时间

流程:直接就进到各区县社保中心领取,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二)本人的身份证;(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若申领人是失业妇女的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所需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好后领一个号码,等叫到号码后去相应的窗口办理。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资料,之后算出生育保险金的金额。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4:30法律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第十三条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三)属于计划内生育;(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第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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