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属于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吗

2024-05-08 19:52

1. 股票质押式回购属于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吗

不是。
对于融出方来说,虽然在大部分情况下具有固定收益的特征,但并不排除在极端行情下,融入方不能增加质押股票或现金,且所质押股票无法平仓,此时会产生亏损风险。而对于融入方来说,所融入的资金能否产生收益也取决于多种因素,无法确保收益。因此,股票质押式回购仅是市场的一个交易品种,而并非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股票质押式回购属于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吗

2. 卖出回购证券业务的介绍

卖出回购证券业务是指金融企业与其它企业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一定价格卖出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买回该批证券,以获得一定期间内资金使用权的证券业务。

3. 什么是证券回购业务

证券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一、证券回购条件
(一)用于证券回购的券种只能是国库券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
(二)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以券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交至购回日期间其在登记结算机构保留存放的标准券的数量应等于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否则将按卖空国债的规定予以处罚。若融资方在成交当日无足够的抵押债券,交易所将冻结其当天成交融入的资金,直至其将库存补足,其间造成的损失由融资方负责。另外,回购期满时,如融资方未按规定将资金划拔到位,其抵押的标准券将用于平创交割。
(三)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的以资融券方,在初始交易前必须将足够的资金存入所委托的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清算帐户。在回购期内不得动用抵押债券。
二、证券回购禁止行为有哪些
(一)禁止任何金融机构挪用个人或机构委托其保管的债券进行回购交易或作其他用途。
(二)禁止任何金融机构以租券、借券等方式从事证券回购交易(按规定用以回购交易的债券应是属于自己的债券)。
(三)禁止将回购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期货市场投资和股本投资。这是由回购期限、回购资金属性所决定的。从回购期限来看,一般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1年;从回购资金属性来看,主要是为解决短期流动需要,短期资金的长期使用必然会带来信用混乱。

什么是证券回购业务

4. 什么是返售证券,其收益怎么样,普通投资者可以买吗

  什么是买入返售证券
  买入返售证券业务是指企业年金基金与其他有关方面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一定价格买入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将该批予以返售。这种业务实际上是以证券为依据向交易对方融出资金,而有价证券并不真正转移,目的是获取买卖价差收入。

  [编辑]买入返售证券的会计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通过国家规定的场所进行融券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二、买入返售证券的账务处理:

  (一)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融券业务,按成交日应付金额,借记本科目和"其他费用"科目,贷记"证券清算款"科目;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金额,借记"证券清算款"科目,贷记"清算备付金"科目;逐日计提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买入返售证券收入"科目;证券到期返售时,按返售证券的应收金额,借记"证券清算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和"应收利息"科目;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清算备付金"科目,贷记"证券清算款"科目。

  (二)通过银行间市场买入证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逐日计提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买入返售证券收入"科目;证券到期返售时,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和"应收利息"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买入返售证券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已经买入但尚未到期返售证券的实际成本。


  个人投资者不能投资。

5. 卖出回购证券业务的业务的会计核算

卖出回购证券款一、本科目核算通过国家规定的场所进行证券回购业务卖出证券取得的款项。二、卖出回购证券的账务处理:(一)通过证券交易所卖出证券成交时,按成交日应收金额,借记证券清算款、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清算备付金科目,贷记证券清算款科目。在融资期限内逐日计提融资利息支出,借记卖出回购证券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到期购回该批证券时,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未付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证券清算款科目;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金额,借记证券清算款科目,贷记清算备付金科目。(二)通过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证券,按卖出证券实收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在融资期限内逐日计提融资利息支出,借记卖出回购证券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到期购回该批证券时,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未付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本科目应按证券种类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卖出尚未回购的证券款。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发生的卖出回购证券支出。二、卖出回购证券支出的核算原则: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应在该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三、卖出回购证券支出的账务处理:卖出回购证券在融资期限内逐日计提的利息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四、本科目应按卖出回购证券的种类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全部转入本期收益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卖出回购证券业务的业务的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