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民事诉讼公益案件被提起

2024-05-19 03:47

1. 首例民事诉讼公益案件被提起

6月27日,--市人民检察院就甲、乙、丙、丁四人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诉职责中发现,2015年3至4月,甲、乙、丙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合伙在--市兰山区半程镇司家庄村租赁厂房进行铁钉镀锌加工,违反国家规定将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非法排放到司家庄下水道并流往龙王河内,经检测该排放废水PH值为3.43,含锌量为571mg/L;同年3月至4月,丁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在--市兰山区半程镇司家庄村租赁厂房进行铁链镀锌加工,违反国家规定将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非法排放到司家庄下水道并流往龙王河内,经检测该排放废水PH值为1.89,含锌量为6.58乘103mg/L。甲、乙、丙3人合伙及丁排放废水均超过《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废水排放含锌量1.5mg/L的排放限值三倍以上,其行为造成龙王河水质被严重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市兰山区半程镇龙王河为--市柳清河支流,该河流是下游村庄、农田、养殖、企业的主要水源。经对龙王河污染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损失价值达141万余元。--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甲、乙、丙及丁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排放废水超过《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其行为严重污染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已构成侵权。经调查,辖区内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
一、民事诉讼公益案件是什么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就意味着,新民诉法在案件类型上新增了公益诉讼案件,并将环境污染、大范围侵犯消费者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列入公益诉讼的范畴,并规定法律授权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作为原告起诉,这也就意味着中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程序大门已经开启。--市人民检察院就甲、乙、丙、丁四人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若法院能对此案件进行受理、审查和判决,则意味着检察院具有着实际意义上的提出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这对于我国环境污染的治理和公益诉讼的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首例民事诉讼公益案件被提起

2. 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是否有公益诉讼条款,请列举具体的法律条文。

  《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3. 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

法律分析:公益诉讼是一个与私益诉讼相对的一个概念,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一定的组织和个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判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

4. 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

	民事公益诉讼在我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得到了确立,但其对受案范围的规定与各界的期待有很大差距。
	公共利益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确定的重要基础。我国现阶段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应当包括环境污染、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国有资产流失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案件。

5. 民事诉讼法公益诉讼

法律分析:民事公益诉讼有别于普通民事诉讼。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即原告)突破了民诉法关于原告主体的一般规定。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是法定的,只有法律规定的有关机关和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才有资格提起公益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公益诉讼

6.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法律分析:公共利益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确定的重要基础。我国现阶段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应当包括环境污染、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国有资产流失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案件。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7.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法律分析:多是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而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包括履行职务犯罪侦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控告检察、诉讼监督等职责。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8. 民事公益诉讼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法院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立案案件,法院首先采取的是调解原则,根据合同纠纷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采取调解处理措施,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二审不服还可不可以上诉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的规定,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二审的判决结果是终审,不能再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只能申请再审或者抗诉。
相关法律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遵循哪些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