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外借外债到外汇局备案他们叫我到国家法改委去备

2024-05-04 22:23

1. 我在国外借外债到外汇局备案他们叫我到国家法改委去备

办理外债登记,详细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债登记实施细则》 http://www.people.com.cn/zixun/flfgk/item/dwjjf/falv/3/3-2-11.html 
下面摘出重要部位: 

第四条 外债登记分为逐笔登记和定期登记。 

定期登记外债是指:国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外债;财政部、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农业部、中国银行分别负责的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逐笔登记外债是指:除定期登记以外的国内其他部门、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 

企事业单位委托金融机构的对外借款,由借款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办理登记。 

第五条 定期登记手续为: 

1.借款单位在第一笔借款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到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定期登记的《外债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 

2.当新签借款契约或债务发生提款、偿还等变动情况时,借款单位应按月分别填写“外债签约情况表”和“外债变动反馈表”(以下简称“反馈表”),并于每月后5日内上报登记部门。 

3.借款单位需要开立现汇账户时,应凭《登记证》和登记部门开出的开户批准书到指定开户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办理开立外债专用现汇账户(以下简称外债专户)手续,并于次日将回执寄送登记部门。 

第六条 逐笔登记的手续为: 

1.借款单位在借款合同签约后15天内,持借款合同副本和对外借款批件(外商投资企业不需批件),到登记部门办理外债登记手续,领取逐笔登记的《登记证》。 

2.在借款调入境内时,借款单位凭汇款通知单和《登记证》到开户行开立外债专户,办理入账手续。 

3.债务到期还本付息时,借款单位应持《登记证》和还本付息通知单,提前到登记部门领取还本付息核准件,凭核准件和《登记证》到开户行办理从外债专户汇出本息手续。 

4.在办理收付和开户手续后,借款单位应依据开户行开出的收付凭证填写“反馈表”,并于次日将“反馈表”存款凭证影印件报送登记部门。 

5.借用非调入现汇而需从境内汇出借款本息的非调入形式债务的单位,应在债务实际发生后,填写“反馈表”,于次日将“反馈表”影印件寄送登记部门。在债务到期还本付息时,应凭登记部门的核准件到开户行开立“外债还本付息专用现汇账户”(以下简称还本付息专户),办理汇出本息手续。 

6.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批准,将借款存放境外的单位,应每月通过“反馈表”向原登记部门报送当月存款变动情况。 

7.境内机构向在华外资银行、中外合资 

银行借款,可以不另设账户,但借款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登记和报送“反馈表”手续。 

8.在本地领取《登记证》的借款单位,如必须在异地银行办理开户、还本付息手续时,可先持本地登记部门开出的《登记证》到异地登记部门办理还本付息核准手续,异地开户行在办理手续3天后,将支付凭证的影印件报送原登记部门。 

第七条 在《登记证》上记载的债务最后一次还本付息后,开户行应立即注销其“外债专户”和“还本付息专户”,借款单位应在15天内向发证的登记部门缴销《登记证》。 

办理外汇核销: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我在国外借外债到外汇局备案他们叫我到国家法改委去备

2. 外管局外债登记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二、办理对象非金融机构      三、办理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办理条件:      外保内贷业务发生境外担保履约的,境内债务人应在担保履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短期外债签约登记及相关信息备案。外汇局在外债签约登记环节对债务人外保内贷业务的合规性进行事后核查。发现违规的,在将违规行为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后,外汇局可为其办理外债登记手续。提交资料:      1.书面申请(加盖公章的原件)。      2.担保履约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上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打印的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页面。(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办理流程(一)申请人提交申请;      (二)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三)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出具《行政审批补正材料通知书》;根据申请材料及补正情况,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按程序进行审核;      (五)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相关业务办理凭证(包括业务登记凭证、核准文件、备案确认等)。五、办理时限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六、发放证照情况出具相关业务办理凭证。      七、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八、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重庆市主城区(巴南区除外)企业的以下业务均在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一号楼313办公室;其他区县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属地外汇局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23-67677163

3. 借用外债必须要到发改委备案代办吗

(五)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备案决定。对于材料内容存在错漏的,承办司局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 (六)备案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地方企业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改委。 (七)申请人应在每期发行/提款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报送发行信息。【摘要】
借用外债必须要到发改委备案代办吗【提问】
亲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借用外债必须要到发改委备案代办吗】,以下是我为您分析的结果:是的【回答】
法律分析:是的没错,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处理条例你现在是需要去发改委备案处理《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 28 号)现在政务处理方便很多了,你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提交电子申报材料,附送必要的纸质材料。【回答】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按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二)网上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建议申请人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 45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三)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四)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回答】
(五)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备案决定。对于材料内容存在错漏的,承办司局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 (六)备案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地方企业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改委。 (七)申请人应在每期发行/提款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报送发行信息。【回答】

借用外债必须要到发改委备案代办吗

4. 企业发行外债怎么备案登记

一、企业发行外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信用记录良好,已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状态。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3、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二、企业发行外债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包括:
1、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等。
2、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企业找谁申请登记备案
对于实施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的省市,企业和金融机构向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试点省市以外的地方企业和金融机构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四、发改委接收申请后的受理
国家发改委在收到备案登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外债总规模限额内出具《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外债发行人凭备案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债资金流出流入等有关手续。当外债总规模超出限额时,国家发改委将向社会公告,同时不再受理备案登记申请。
下面温馨提示:企业发行外债实际情况与备案登记情况差异较大时,应在信息报送时予以说明。对于恶意虚报外债备案登记规模的企业,国家发改委将其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平台。
五、一系列举措防范企业备案登记的风险
为做好相关服务,国家发改委将尽快开发网上备案登记系统,方便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口径外债的宏观监测和管理,及时汇总分析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和信息报送情况,关注跨境资本流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主要外债指标控制在安全线以内,切实有效防范外债风险。
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简化程序、推进改革,防止以备案登记名义进行变相审批。

5. 付外债利息需要去外管局办哪些手续,是不是要办核准件,办要哪些资料

1.《外债还本付息申请书》(向外汇局领取,企业填写后由经办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外债登记凭证、外汇登记IC卡等。
3.债权人出具的还本付息通知书。
4.对境外支付利息的须提供完税或免税证明。
5.以现汇还本付息时,需要提供外汇账户近期银行对账单(5个工作日内)

付外债利息需要去外管局办哪些手续,是不是要办核准件,办要哪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