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2024-05-05 13:09

1. 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您给出的这句话不全面,应该是“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也就是说,上面的事项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不能向法院主张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不承担责任。比如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您想想倘若您在银行存了10万元,2年后银行说您这笔钱过了诉讼时效,不给了,这肯定不符合常理。

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2. 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予支持的情形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一、民法典规定追索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追索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抚养费能否适用于诉讼时效
抚养费不适用于诉讼时效。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权是基于身份关系的请求权,属于亲属法的调整范围,涉及人格尊严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具有个人属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理由如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功能是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但抚养费的索要方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三、不适用诉讼时效请求权
几种情形下请求权的提起不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权的提起是关于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权利人就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请求返还财产的;当事人的请求是关于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还有就是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的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3. 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受支持的情况是什么

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受支持的情况如下: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一、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费情况判断:
1、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的行使,通过权利人的单方主张后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即可实现;
2、因合同无效产生的返还财产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返还财产请求权属于不当得利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义务要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未偿还公司债务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经公司催告支付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公司可以解除股东的股东资格。
三、诉讼时效过了可以不还钱吗
诉讼时效过了仍然需要还钱。
债务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仍然需要偿还,因为双方的债务并没有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只是不受法律保护,到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债务人不按约定偿还欠款的,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是有时效限制的,这个时效限制称为诉讼时效,债权人要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诉讼时效过了并不代表债务人不需要还款,而是代表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主张有辩护权,而是否要还款,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受支持的情况是什么

4. 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予支持的情形

法律分析:(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5. 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受支持的情况是什么

法律分析: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受支持的情况如下: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受支持的情况是什么

6. 哪些债权请求权不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7. 债务纠纷中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债务纠纷中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

8. 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不予支持的情况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诉讼时效抗辩权
1、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针对原告的起诉,认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提出的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
2、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后,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将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处理。
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
1、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或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诉讼时效期过了,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即该权利没有了法律保护的外衣,变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裸权利。所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受理后都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是义务人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人是否行使,司法不应过多干预,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本要求。
3、当事人一方根据实体法上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中提起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实体权利的抗辩,是需由当事人主张的抗辩,当事人是否主张,属于其自由处分的范畴,司法也不应过多干涉,这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应有之意。
在生活中,很多债权的诉讼是当事人提出的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为,但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兑换国债,支付存款利息的时候,国家人民法院是不支持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如果你对上面的内容还有什么其他的疑惑,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