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2024-05-19 00:28

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公开内容应该包括下面: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可以参考中央各部门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方便公众知晓和查阅,现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政府公布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展示。

网址:http://www.gov.cn/zhuanti/zfxxgkbg2013.htm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2.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具体有哪几公开?

政治公开具体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
1.对外公开的内容:①政策法规、重要规定;②各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规定、服务承诺等事项;③部门年度工作目标;④上级下拨的涉及公众利益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⑤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及执行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有关事项(重点是行政审批、项目确定、市政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城镇拆迁政策、行政处罚和收费、职称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学校收费和招生、毕业生就业等事项);⑦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2.对内公开的内容: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②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任免(职称晋升)、工资调整;③财务方面主要经费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等。 
扩展资料:
政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精神,继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证政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如下政务公开制度:
1.政务听证会制度
对物价、收费、城管、市政、环保、治安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推行听证会制度,使群众直接参与行政决策,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涉及全县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公开。
3.专家咨询制度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草案公布,向专家咨询并广泛听取、充分采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正式公布。
4.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政务公开的全面落实。要加大对举报、投诉事件的查处力度,凡有举报、投诉,都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群众和社会反馈情况。对在推行政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进行认真查处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5.定期通报制度
各乡镇、各部门至少每半年要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在系统内进行一次通报,对工作认真、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的要批评教育、限期纠正。
6. 投诉举报制度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箱,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群众署实名投诉举报的,要将处理意见直接反馈本人,切实取信于民。
7.社会监督制度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保证监督渠道畅通。
8. 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布会每季度举办一次,由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县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他们将代表县委、政府就社会广泛关注的内容对外发布新闻,并接受记者的采访。
9.电子政务制度
已实行网上政务公开的部门、单位,要以服务公众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各项内容,逐步通过电子网络实现交费、咨询、办证等服务,使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互为依托,相互促进,让更多的群众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
10.公开评议制度
要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机关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认真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开评议,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治公开制度

3.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何重要意义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最重要的意义是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可以使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为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实现依法行政;
    二是有利于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从制度上遏制和预防腐败,避免行政行为暗箱操作,填补权力运行机制中的漏洞,减少腐败行为发生的机会;
    三是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的自觉性;
    四是有利于行政机关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聚民意、集民智、凝民心,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何重要意义

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5. 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多长时间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多长时间

6.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什么负责并报告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0条规定,(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2)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3)地方各级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4)全国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7. 哪些信息不属于政府公开范围

【答案】A【答案解析由易考吧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哪些信息不属于政府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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