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对于不可抗力赔偿吗

2024-05-04 09:15

1. 保险公司对于不可抗力赔偿吗

法律分析:各大保险公司的合同中一般会在第一条就规定了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后面还会附加很多免责条款,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也没有关系,不可抗力一般被各国规定为法定免责条款,所以当不可抗力一旦发生,就会导致合同的解除或者延期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公司对于不可抗力赔偿吗

2. 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偿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构成它的主观要件即作为不可抗力的客观现象的“不能预见”,客观要件则包括“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
典型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异常事件等。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之后行为人无法控制和预防损害的发生,在此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的发生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通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损害时行为人免负违约责任相相应,保险人亦无需对免责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承担赔付责任。不同险种的不可抗力各有差别,下文将以工程保证保险为例,分析其与不可抗力的关系。
保险人对不可抗力担责吗?
在以履约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工程保证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危险事故仅针对投保人信用不良造成的主观性危害,而非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
因此中保协制定的四项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示范条例(下简称“示范条例”)皆明确:对于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导致《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法履行,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商定或确定的利益分配、费用承担、损失分担等,以及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从不可抗力条款规定方法看,示范条款运用了综合式规定,即采用概括和列举综合并用的方式,一方面明确列举了洪水、台风、地震、海啸四类自然灾害作为不可抗力事故,另一方面也以“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概括了免责情况。这一“包括但不限于”的规定方法较为灵活,可适应多变情况,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规定的地震、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亦可囊括在内。
从不可抗力后果分担方式看,示范条款明确:对由不可抗力原因直接导致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以及间接造成的损失分担、费用承担,保险人都不负责赔偿。当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不予赔偿的约定,保险人需尽到说明义务,承担该条款经过释明的举证责任,并承受约定不清时不利于己的解释。


保险人受不可抗力影响吗?
尽管保险人无需对不可抗力及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典型的如保险期间的延长。
在履约保证保险中,保险期间以工程竣工合格之日为止。一般而言,对于因被保险人或者第三者原因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未能按期竣工的,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不予延长。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则应合理延长,示范条款也规定:保险期间届满,因不可抗力或者投保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未能竣工的,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延长至工程竣工。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第590条规定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若工程项目在不可抗力原因之前已经延误,出现本应竣工的工程尚未竣工情形时,投保人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自身应向被保险人承担的违约责任。而示范条款“因不可抗力或者投保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未能竣工的,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延长”却允许延长保险期间,此时投保人应当按照保险人要求交纳保险期间延长部分对应的保险费,并由保险人出具批单。


保险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特殊情况
在四款示范条款中,预付款保证保险作为独立性较高的险种,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基础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较为特殊,因此保险人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也与其他险种不同。
首先,示范条款在保险责任中规定:在保险期间内,如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协议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保险人或其授权代表明确指示更改工程的范围或性质、被保险人或其授权代表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意延展工期,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后,均不影响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的责任。由于不可抗力是造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工程的范围或性质更改、工期延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这些情形下保险责任不受不可抗力影响。
相应的,这些情形下责任免除也不受不可抗力影响。因此围绕责任免除,示范条款也在不可抗力条款中加上了“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前提,这意味着:因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工程范围或性质变更、工程进度安排变更,进而导致投保人无法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返还该预付款全额或以该预付款冲抵被保险人应支付给投保人的工程款后的余额时,仅在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保险人才不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商定或确定的利益分配、费用承担、损失分担等,以及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


概而言之,从责任承担看,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质量保证保险中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不承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预付款保证保险则需视情形是否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定。从期间延展看,履约保证保险中保险人可为投保人延长保险期间;预付款保证保险中被保险人亦可积极取得保险人书面同意,从而维护自身的保险金请求权。
因此对于不可抗力,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方面需免除对“不可抗力”均无法理赔的思维定势;另一方面亦应在订立合同时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的责任、义务、费用等划分详细规定,并就诉讼和仲裁的选择、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等予以明确。

3. 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偿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如果保险公司要是什么都赔偿的话,保险公司就会赔光了。这种不可抗力代表着地震或者是火灾等自然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灾害。如果要是因为这些灾害就给这些投保人理赔的话。保险公司说不定就会赔光。保险公司也是会根据这个投保人的风险来给这个投保人进行发放保险的。

如果要是这个人已经有了大病的情况下,是不会给他发放重疾险的。因为这是明摆着会亏的事情。肯定是会把重疾险卖给一个健康的人,这样保险公司才能够获利。所以他们还是生意人。生意肯定讲究的是要获得利益,如果没有利益的事情他们是不会干的。

所以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的去看清楚这个保险的条款都是什么,如果保险里面有一些看似太不合规定的条款,自己还是要跟保险公司沟通的,绝对不能够去签这种保险。如果要是去签这种保险的话,很可能就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所以我们在选择保险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一些靠谱的,比较有口碑的保险公司,像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或者是中国人保保险公司。这些都是在业界比较有口碑的,有很多人会购买中国人保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他们在理赔的时候也不会有过多的理由,他们就只会问你受伤的原因,并且让你拍一些照片,然后就能够把理赔的钱发给你。我觉得这真的是良心的保险公司。

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我们也要注意里面,很可能有一些条款是不符合我们利益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看清楚这种白纸黑字上写的东西,要不然的话说不定自己就会吃亏。一定要去购买一些大公司的保险产品,这样理赔也不会受阻。

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偿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4. 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偿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呢?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尤其是很多朋友在现实生活中应该遇到过网贷起诉的情况,但是对小编来说,小编也是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的,当我们被网贷起诉的时候,我们必须要通过合法的权益来保护我们自己。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样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我们会被网贷起诉,是不是因为我们存在什么违法的行为,而导致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如果是因为我们欠着网贷公司的钱不还,而遭受到了对方的起诉,那么我们就必须要准备好相映的准备,因为很有可能对方在起诉我们之后,法院会强制性的执行,要求我们归还相应的贷款,但是网贷公司在大部分的情况之下,都是不会起诉自己的借款人的,因为网贷公司的贷款的利率是非常不合理的。

我们要明白这样的情况,那就是网贷公司所贷款给相映的借款人的利率是非常不合理的,也就是说利息非常的高,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所以很多网贷公司基本上是不会起诉相映的,贷款人的本身网贷公司就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所以根本就不会以这样的方式去触碰法律,不过我们要知道,有些网贷公司已然会起诉我们的,比如有一些网贷公司是比较正规的,所借的贷款的利率也是在我们的允许范围之内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很有可能会遭受到贷款公司的起诉。

综上所述,我们要明白,无论我们是不是遭受到贷款公司的起诉,我们都必须要通过合理的途径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着受到任何的损害,当然我们欠贷款公司的钱必须要立刻还干净,否则对自己的影响还是非常严重的。

5. 不可抗力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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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6.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可以索赔的是

法律分析:借款人没还钱,担保人要还。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7.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可以索赔的是

法律分析: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索赔处理的原则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可以索赔的是

8. 保险理赔所指的 不可抗力因素是 什么 ?

保险理赔所指的不可抗力因素如下:
1、家财险中的自然灾害需要根据具体灾害类别予以区别,包括台风、暴雨、暴风、雷击、洪水、雪灾、泥石流等在内的自然灾害引起的房屋、房屋装修、室内财产损失是可以得到理赔的,但是地震和海啸往往被列入此类保险的免赔责任。
2、在社会因素方面,战争、军事行动、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没收、征用情况下导致的房屋、财产损失也都无法由保险公司提供赔偿。
3、在各种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当下,可以看到保单条款中特别指出,核辐射、核污染、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也都不在保修责任内。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构成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不可预见的偶然性
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
在正常情况下,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
一是客观标准,即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一定的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事件则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
二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当事人的年龄、发育状况、知识水平、职业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综合能力等因素来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
2、不可控制的客观性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该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人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债务人对事件的发生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主观上也不能阻它发生。
债务人对于非因为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而产生的事件,如果能够通过主观努力克服它,就必须努力去做,否则就不足以免除其债务。

扩展资料:

不可抗力因素的免责效力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免责效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2、注意问题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可抗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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