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24-05-16 01:58

1. 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扩展资料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 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3. 如何计算工资和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正确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累进计税法。打个比如,个人所得税税率规定为1000以下缴5%,2000以下10%,3000以下15%。如果本月某人的工资为25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00*5%+(2000-1000)*10%+(2500-2000)*15%。
为了计算简便,还出来一个速算表。该表的作用是预先计算出各个档位的数值,到用时就能迅速计算出税额。
计算公式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先解释如何具体计算,即按月工资(区别于年薪制)计算的年终奖交纳个人所得税方法: 
1、计算每月奖金额=年终奖/12个月, 
2、再查找相应的适应税率; 
3、再用年终奖*适应税率; 
例如:某人年终奖5000元, 
1、每月奖金额=5000/12=417(元); 
2、查找相应的适应税率为5%; 
3、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5%=25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71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位负担税款计算方法的请示》(京地税个[2005]27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含税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法为: 
(一)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三)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四)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二、如果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第一条规定处理。 
三、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七月七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如何计算工资和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正确计算方法?

4. 求助【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福利费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说明:应交个税的收入不仅指货币收入,也包括实物所得,不论在会计核算上如何处理,都必须依法计交个税;本例中的情况可以算作当月工资,也可以作为年终奖;但作为当月工资应交个税为182。50元,而作为年终奖应交个税仅为102。50元;具体计算如下:
  一,作为当月工资:
  1800+2250-2000=2050元,适用于15%的税率,扣除数125;
  应交个税=2050*15%-125=182。50元;
  二,作为年终奖:
  A、有关年终奖个税计算的政策解释: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B、计算结果:
  12月工资为1800元,年终奖2250元,(2250-(2000-1800))/12=170。83元,处于0~500,则税率为5%,速扣税数为0;则,
  年终奖税额=(2250-(2000-1800))*5%-0=102。50元


  补充说明:应交个税的所得收入不仅指货币收入,也包括实物所得,不论在会计核算上如何处理,都必须依法计交个税

5. 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你是说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2005-1-2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6. 个人奖金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正面回答个人奖金所得税计算方法: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乘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2、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5000-月工资))乘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50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二、分析详情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三、个人奖金所得税缴纳标准1、个人奖金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税率为0%;2、个人奖金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税率为3%;3、个人奖金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税率为10%;4、个人奖金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税率为20%;5、个人奖金范围在30000-40000万元之间的税率为25%;6、个人奖金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税率为30%;7、个人奖金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税率为35%;8、个人奖金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税税率为45%。

7. 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年终奖应缴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工资税=应纳税所得额×工资税税率
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个人所得税税率标准: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2660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410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7160元。

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8.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3.纳税人在一个月度内分次取得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可以将其合并后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5.计算步骤
(1)先将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包括三费一金)后的余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如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6.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