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2024-05-17 17:38

1. 怎么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以无锡市为例,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构)筑物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应,在开工前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花名册》电子文档。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8、移动存储设备。
二、受理地点:无锡市社保中心征缴管理部(地址: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电话:82762206、82411334)。

扩展资料:
新开工和已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的保费和办理时限:
1、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已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应在3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
2、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自批准变更之日起15日内凭批准文书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3、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房屋建筑工程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2‰缴纳,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0.6‰缴纳,拆除工程以拆除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缴纳。
4、已开工工程进度未完成50%的,按应缴纳工伤保险费的70%缴纳,工程进度已完成50%以上的(小于70%),按应缴纳工伤保险费的50%缴纳,工程进度已完成70%以上的,按应缴纳工伤保险费的30%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无锡市社会保险管理基金-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参保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怎么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2. 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怎样办理?

为建筑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流程:由用人单位带齐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后按照当地的工伤保险基数缴费。
一、社保卡更换银行要告诉单位吗
社保卡换了银行是需要告诉单位的。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二、社保备案怎么办理流程
1、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符合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2、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缴费时要填写《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三、没有工伤能买工伤保险吗
没有工伤能买工伤保险,不是受了工伤之后买保险,而是买了工伤保险,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保险待遇;职工由用人单位为其交工伤保险,要带齐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3.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建筑企业农民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建筑企业应按规定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并提供经工程承包企业、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确认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建筑工程需要临时增加或调用的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备案。
一、宜昌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工伤认定的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通知。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在5日内下达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或不予认定的决定。并于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4.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缴纳

为建筑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流程:由用人单位带齐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后按照当地的工伤保险基数缴费。
一、办理养老保险,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个人办理养老保险,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直接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进行办理。
单位办理养老保险需要携带: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表
(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员工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一、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
二、办理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后,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工伤保险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按照营业执照确定单位行业类别和缴费费率。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核通过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注销登记的,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机关批准变(或宣布)变更证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或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公地址:社保局工伤保险处。
三、社保卡备案办理流程
社保卡备案所需资料: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申请参保人一张一寸照片。
社保卡备案办理程序: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5. 怎么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法律分析: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要带齐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的工伤保险基数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怎么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6. 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针对当下不断发生的农民工工伤纠纷问题,国家政府部门推出了相应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为了便于农民工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前对此进行了解是必要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买(1)须带材料: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办理程序:①业务管理员对单位填报的《温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审核表》进行审核。②经审核无误后,对参保单位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将相关的信息输入电脑,同时打印《审核表》。(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4)办理窗口:各社保经办机构(具体窗口)。考虑到农民工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十分有限,所以建议农民工兄弟们最好还要主动要求单位为自己购买团体意外险,以全面保障,通过购买团体意外险不仅操作便利,而且保费也实惠。吉祥年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意外伤害10万元*客运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飞机5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并包含意外住院津贴低至:100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一、办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59号)《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48号)二、范围、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单项工程的建筑施工承包企业、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三、参保形式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向施工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为参与该项目建设的所有农民工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四、建筑施工项目参保登记手续办理(一)建筑施工企业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应根据隶属关系到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时需提供下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工商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地税税务登记证(二)尚未在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应先向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时需提供下述资料:1、总承包单位工商营业执照2、在杭缴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3、在杭缴费单位地税税务登记证(三)建筑施工企业办理项目工伤保险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五、工伤保险费缴费手续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登记后,根据建设工程造价核定应缴工伤保险费额,打印缴费通知书。单位持缴费通知书的二个工作日后前往杭州市主管地方税务分局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属分局不清楚的,请拨打地税咨询热线“12366”)六、农民工参保登记及变更手续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十日内,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农民工名册。申报时应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填写《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附报规定格式电子文档。首次办理农民工参保登记后,施工项目农民工发生人员变动的,应当按月向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情况。申报时应填写《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附报规定格式电子文档。七、受理部门1、建筑施工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区属企业由所在区社险办、部省市属及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由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受理;2、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登记及人员变更参保登记由建筑工地所在区社险办受理。八、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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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流程是怎样的

8.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依据《关于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穗劳社工伤[2007]3号)的规定: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应该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而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新的建设项目(含改、扩建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在工程总预算造价中单独列项,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或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在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公司已与建筑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协议(合同)并已按职工实名制参保,之后又以工程项目参保的,应扣除本工程合同期(工伤保险期)内已实名参保的工伤保险费。1.招标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20%为缴费基数。2.不招标工程,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的2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如没有延期规定,2011年将按1%的比例缴费)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1%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需要资料1、招标工程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不招标工程的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审批表》(SF090)(一式二份)。4、身份证复印件核定工伤保险待遇以其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统一按照农民工受伤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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