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不续签劳动合同?

2024-05-10 18:02

1.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不续签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目前,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而不续签,存在争议,各地的司法实践也不一致。
一种观点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员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续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已经无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另一种观点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续订的时候,员工有权选择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有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当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目前北京地区司法实践中,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即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并非被要求强制缔约,而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赵恒律师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仍有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更符合立法本意:《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二款第(三)项有一个前提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不续签劳动合同?

2.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可以不续签吗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目前,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而不续签,存在争议,各地的司法实践也不一致。
一种观点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员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续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已经无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另一种观点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续订的时候,员工有权选择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有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当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目前北京地区司法实践中,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即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并非被要求强制缔约,而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赵恒律师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仍有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更符合立法本意:《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二款第(三)项有一个前提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

3. 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续签

签了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比如说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当然最好还是通过协商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进行解决,相对来说是比较柔和的。
一、签了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签了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40条的情形,劳动者愿意续签并且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仅必须续签,而且还得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过这是法律规定,最好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不续签,但需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者就不主动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一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双方是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来确定具体的一些事项,当然了如果说已经签订了10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通常状况之下,都是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续签

4. 连续2次续签劳动合同后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连续2次续签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5. 劳动者已经连续签订了3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不想续签,可以么?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已经连续签订了3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不想续签,可以么?

6. 劳动合同法规定“续签两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申请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两次劳动合同前后只要是连续没有中断过久是可以计算的,提出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 连续两次签订的固定劳动合同到期后能否不续签?

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情形,就可以不续签。但是单位要提供相关证明,证明职工不能胜任或者有过错可以解雇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连续两次签订的固定劳动合同到期后能否不续签?

8.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办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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