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核算的原则是什么?

2024-05-07 21:15

1. 我国会计核算的原则是什么?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有十二条,可以归纳为三类:一类是衡量会计质量的一般原则,一类是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一类是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

我国会计核算的原则是什么?

2. 我国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包括什么?

  我国12项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根据其在会计核算中的作用,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下面四类:一是总体性要求;二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三是会计要素确定、计量方
面的要求;四是会计修订性惯例的要求。
  一、总体性要求
  1、客观性原则
  2、可比性原则
  3、一贯性原则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相关性原则
  2、及时性原则
  3、明晰性原则
  三、会计要素确定、计量方面的要求
  1、权责发生制原则
  2、配比原则
  3、历史成本原则
  4、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四、会计修订性惯例的要求
  1、谨慎性原则
  2、重要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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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关系是

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关系是统驭和被统驭的关系。
1、我国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组成。
(1)基本准则主要对政府会计目标、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基础,以及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做出规定。
(2)具体准则主要规定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具体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3)应用指南主要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操作性规定。
(4)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规定政府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等,便于会计人员进行日常核算。
2、《基本准则》作为政府会计的“概念框架”,统驭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制定,并为政府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基础标准。

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关系是

4. 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关系是

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关系是统驭和被统驭的关系。
1、我国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组成。
(1)基本准则主要对政府会计目标、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基础,以及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做出规定。
(2)具体准则主要规定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具体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3)应用指南主要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操作性规定。
(4)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规定政府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等,便于会计人员进行日常核算。
2、《基本准则》作为政府会计的“概念框架”,统驭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制定,并为政府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基础标准。

5. 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一、《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二、说明。《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1、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2、第四条 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等,应当由财政部遵循本准则制定。 
3、制定出台《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背景。
(1)多年来,我国在政府会计领域实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等。这一体系是适应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和逐步发展起来的,为财政资金的运行管理和宏观经济决策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一是不能如实反映政府“家底”,不利于政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二是不能客观反映政府运行成本,不利于科学评价政府的运营绩效;三是缺乏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不能提供信息准确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
(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战略部署,新《预算法》也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12月,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制定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以下称《改革方案》),确立了政府会计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具体内容、配套措施、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改革方案》提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其前提和基础就是要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
(3)制定出台《基本准则》,是财政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改革方案》的重要成果,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6. 《政府会计准则》制定原则有哪些

可以在网上查找“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以及“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答记者问”,里面有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原则。
 
问:制定《基本准则》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在制定《基本准则》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目标、理清思路。《改革方案》提出,在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时,要推进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在完善预算会计功能基础上,增强政府财务会计功能。《基本准则》的制定思路完全遵循了《改革方案》的要求,先构建政府会计的基本框架,以后再逐步完善整个体系。
二是立足国情、借鉴国际。在充分考虑我国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特点的基础上,吸收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改革经验,借鉴了国外有关政府会计改革的最新理论成果。
三是继承发展、改革创新。充分吸收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内容,坚持理论和制度创新,强化财务会计功能,准确反映财务会计信息。同时,注重与预算管理等要求相衔接、相协调。
四是科学立法、公开透明。严格遵循部门规章和会计标准制定程序,按照立法计划形成征求意见稿之后,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立法论证会等形式听取专家意见,对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和深入沟通,直到达成共识。
 
问:制定四项具体准则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四项具体准则在起草和完善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依据和遵循《基本准则》。《基本准则》为在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层面规范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供了基本原则,四项具体准则依据《基本准则》制定,其适用范围、资产确认标准和计量要求等均与《基本准则》保持一致,保证了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的内在一致性。
    二是借鉴企业会计经验并充分考虑政府会计特点。四项具体准则立足于完善政府财务会计核算功能,在会计处理上采用权责发生制。因此,对于与企业会计共性的业务和事项,四项具体准则吸收和借鉴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但并不是照搬照抄,而是在充分考虑政府会计主体特点及其面临的环境基础上进行规范,比如资产在处置环节的会计处理、对外投资的处理、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等都充分考虑了政府会计主体的特点,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有较大差别。  
    三是与相关法规制度充分协调。四项具体准则贯彻会计法、预算法和《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精神,并充分考虑了与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务规则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协调,比如关于资产初始计量、置换、处置等会计处理,均与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相协调。  
    四是适当简化操作。充分考虑到政府会计核算现状以及政府会计人员对权责发生制会计的接受程度,四项具体准则适当简化某些会计处理规定,比如不要求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均不考虑残值,且在折旧和摊销方法上要求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简化的权益法等,力求准则切实可用、简便易行。

7. 我国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有哪些组成

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由三个层次组成: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属于财政部部门规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文号:财会[2006]3号,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具体准则共计38项,分别是: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10月30日,文号:财会[2006]18号,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应用指南共计32项,并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其中,32个应用指南分别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6项具体准则,财政部未发布应用指南。 

上述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三个方面,依次自上而下形成企业会计准则的三个层次,构成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并具有法律法规上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强制执行。 

另外,针对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于2007年2月1日、2007年4月30日,先后发布了两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便于及时指导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方面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新会计准则。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有哪些组成

8. 请根据2017年要施行的新准则,谈谈政府会计和企业会计在预算和核算方面的区别

政府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以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为目的,以预算收支核算为重点,用于核算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属于分配领域中的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单位、非营利组织预算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的会计体系。企业财务会计与政府会计的区别主要在三方面: 
核算主体的微观性
核算过程的复杂性
核算目的的营利性      
(一)组织目标不同:政府会计提供公共物品,具有非营利性。   
(二)核算内容不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监督一预算为基础,以预算收支为主要核算内容。   
(三)核算原则不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掌握和拥有资源会因外部或内部特定目的需要而受到限制,会计核算要求在资产总额等于负债与净资产总额基础上,强调固定基金与固定资产总额对应,强调专款专用。   
(四)会计处理基础不同:会计处理基础是对收入或支出的确认与记录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