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组织义卖募捐违法吗?

2024-05-07 06:16

1. 个人组织义卖募捐违法吗?

原则上不可以,如果是在单位和熟人之间进行募捐,金额不大可能还民不举官不究,数额一大就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和诈骗,到时被政府抓,也别喊冤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但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公开募捐,募捐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望采纳关注沐然不迷路


个人组织义卖募捐违法吗?

2. 个人组织义卖募捐违法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人募捐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就不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3. 有目的的做慈善 打响名声 然后卖产品违法吗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一、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就是慈善行为。
二、不违反上条的前提下,打响名声,提高知名度是可以的。
三、卖产品?你这个问题说的并不清楚,如果是下两种情况:
1.先无所求,无偿的提供财产去开展慈善活动。提高知名度后,在慈善活动以外去单独的进行买卖的商业行为,是不违法的。
2.在正在进行的慈善活动之中,买卖商品:
(1)如果进行的商品买卖只是单纯的买卖,并无会造成公众误解的误导、暗示等刻意的行为(也就是慈善活动和买卖行为有明晰的界限),买卖行为的宣传单纯、正当、合理,且商品质量、价格、售后等属性真实、有效是不违法的。
(2)如果所进行的商品买卖存在虚高卖价,买卖商品为三无等不合格商品,优惠价(惠民价)虚假,宣传不实、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当然就是违法的。
(3)打着慈善活动的幌子去买卖商品,那怕是正当的商业行为也是不合适的,模糊了慈善活动和商业行为的界限,违反了“基于慈善目的“这一前提,容易造成公众的误解。当然这个要区别于联合慈善组织开展的慈善拍卖、或向社会公开承诺将买卖商品所得的多少捐赠给慈善组织这一类行为。
希望可以帮到你。

有目的的做慈善 打响名声 然后卖产品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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