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湖南衡阳公安局女子坠楼事件的官方声明

2024-05-06 03:13

1. 10·11湖南衡阳公安局女子坠楼事件的官方声明

12日晚23时43分,一份落款衡阳市公安局的“情况说明”出现在帖子里,大意说民警发现恩施市宣恩县椒园镇的苏莉,爬上7楼楼梯间窗户要跳楼,劝阻未果身亡。苏莉跳楼死亡不属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苏莉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也没有被公安机关传唤、讯问、询问、调查。苏莉在跳楼过程中,表现出了很明显的自愿性和不可挽救性,纯属跳楼自杀事件。昨晚,记者向衡阳市110指挥中心了解到,确实是该局发表的声明。

10·11湖南衡阳公安局女子坠楼事件的官方声明

2. 10·11湖南衡阳公安局女子坠楼事件的调查进展

11日晚上12时,苏莉的家人接到衡阳警方的电话通知。苏莉的妈妈等人于13日凌晨3时赶到了衡阳。苏莉的表姐在12日晚上11时赶到了衡阳市公安局,确认是苏莉。13日中午,苏莉的家属查看了尸体,并查看了现场和警方提供的现场录像。家属们称,他们认为警方处理不力,存在严重失职。另外,警方说苏莉是去报案的,但是并没解释因为什么报案。警方说,是通过苏莉手机里的电话记录,找到家属的。但是,家属拿到的手机里通讯录都被删除了。家属们认为,其中另有隐情。据了解,今日中午,苏莉的父亲将抵衡阳,警方将与家属一起,再次沟通。 有网友在网上留言说,苏莉坠楼前,听到有人在喊“有本事就跳”,是谁在喊?苏莉在相隔百余公里的耒阳上班,为何跑到衡阳市公安局?如果是自杀,为何选择公安局的办公大楼?坠楼前十几分钟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些什么?这些目前都不得而知。  从衡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7楼办公楼通往楼顶,只有半个楼层,一共11级台阶,这是苏莉26岁短暂生命走完的最后一段路程。11级台阶上去就是一个阁楼平台,堆积着一些废旧座椅。阁楼平台靠墙边,有一个两米不到的铁梯,通过一个井口上去就是楼顶。阁楼靠近办公楼正面方向就是苏莉坠楼的窗口。窗口底边与阁楼平台齐平,窗口约一平方米大,成年人需弯腰方可钻入。苏莉1.65米的个子,可以想象,当时她就是弯腰蹲坐在这个地方。透过窗口,20米远处前方就是衡阳市新大桥,下面是公安局正门口的马路。这里是衡阳市较为繁华和人员集中的地方,熙熙攘攘的车辆行人川流不息。警方介绍,当时,苏莉就坐在窗口,三位民警劝她。可以回想到的是,当时,苏莉坐在窗口边,一边是民警,一边是围观的数百名市民。但难以想到的是,当时她经历了什么,她在想什么,究竟是什么造成了她从那个小小的窗口掉了下去。据目击者和网友的反映,苏莉当时在窗口边待有20多分钟,在她坠楼前,楼下已经有数百名围观市民。有目击者用手机拍摄了一段27秒的视频。视频显示,在一阵嘈杂的声音中,从窗口掉下了两件小衣服,在空中降落速度较慢。围观人群中,有人发出“唉唉”的惊喊。目击者说,那是两条女士内裤,一条黑色一条米黄色。在视频的第8秒时,窗户口掉下一个黑色的手提包,手提包掉落速度较快,离楼房墙壁距离较远。在视频第13秒时,可以清晰听到苏莉大声在喊“爸爸,他们把我强奸了!”。紧接着,苏莉发出一阵长达两三秒钟“啊”的撕心裂肺的吼叫声,声音很清晰。在视频的第22秒时,苏莉从窗口掉下,在坠落的空中,她双手伸向上空,似乎要抓住什么。围观人群中传出阵阵起哄的声音。停在衡阳市公安局门口的一辆黑色轿车还发出了警报声。  警方向苏莉家属和记者提供了公安局门口监控录像。警方称,这只是门口的摄像头,覆盖范围只是公安局大门口约一百平方米的范围,全过程没有声音。录像显示:10月11日14时55分身穿红色上衣黑色裤子,手提一个黑色手提包的苏莉,从正门口进入公安局院内。当时门口保安并未询问,随即消失在画面当中。昨日,记者进入该院采访,不仅要出示身份证登记还要有人来接方可进入办公楼。警方介绍,在事件发生前,陌生人进出院门管理很松。警方介绍称,苏莉先到事发办公楼的三楼缉毒支队办公室,跟办公室人员说了一番话,语无伦次,两名民警将她送到了一楼,交给保安,让保安带她去信访办。苏莉不愿意去,也没进信访办办公室。15时35分苏莉从门口走出,一保安陪送到铁栅栏门外。苏莉提着包在门口的马路上徘徊了约一分多钟,看上去不知道要去哪里,挡住了过往车辆引起车辆鸣笛。15时37分40秒一辆三轮车从她身边经过停下,由于车辆较多,苏莉坐在三轮车驾驶员的右侧座位上,驾驶员用手推了一下苏莉,苏莉下了车,随即消失在画面中。16时9分苏莉提包再次进入大门口,站在门口用手指着左边墙壁上的楼层办公楼指示牌,向保安询问着什么。约一分钟后,她朝院内走,一名保安上前去拉苏莉。两人随即都消失在画面里。这一次,苏莉进入了公安局之后,再没有出来。警方称,苏莉径直爬上7楼阁楼平台窗户口。在7楼办公的民警,是听到窗口有很多人叫,才发现苏莉。治安支队危爆大队大队长万里扬、民警朱立新、黄元基等,站在相隔五六米远的走廊上不敢靠近,对她极力劝阻。苏莉说“没有钱”,民警说“你没钱,我给你钱,你先下来”,结果,苏莉还是纵身跳下。对于这个经过,记者询问,苏莉是否有大喊大叫?是否和民警还有其他对话?是否撕心裂肺地喊“爸爸”?负责介绍情况的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公共关系科科长李钢彪说,他当时不在现场,是事后向民警做的了解,而“这些细节没有询问到”。记者提出向这三位民警了解当时的情况,李科长表示“民警心理压力很大”予以拒绝。警方昨日在介绍中强调,苏莉跳楼死亡不属于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苏莉在衡阳市各级公安机关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也没被传唤、讯问、询问、调查。苏莉在跳楼过程中,表现出了很明显的自愿性和不可挽救性,纯属跳楼自杀事件。作为三位最后见到苏莉的民警以及衡阳市公安局都没有责任,不存在赔偿问题,出于人道主义角度的考虑,对赶赴衡阳的苏莉家属,在衡阳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可给予相应的照顾。

3. 10·11湖南衡阳公安局女子坠楼事件的善后处理

10月11日,湖北女青年苏莉在衡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跳楼自杀事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事件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针对家属和部分网民对苏莉跳楼自杀提出的疑点,衡阳市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检察院、公安局、石鼓区政法委、检察院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同时主动邀请了中央和省市媒体参与事件的调查。联合调查组通过调取衡阳市公安局机关大门处监控录像,访问值班保安、相关民警、围观群众,调查走访了苏莉自杀前密切接触的人员,并在征得苏莉亲属同意后,检察院组织对苏莉的尸体进行了检验,认定苏莉系因吸毒(应死者家属要求和出于对死者隐私权的尊重,其它原因不对社会公布)等原因,大脑受到损伤,事发前神志不清,导致跳楼自杀。苏莉的亲属对事件的调查结果表示认可,对善后处理表示满意,并签定了善后协议,对社会各界对此事件的关注表示感谢。

10·11湖南衡阳公安局女子坠楼事件的善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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