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是什么样?

2024-05-09 12:41

1. 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是什么样?

  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的狭义含义只限于某些资本市场,着重指一级市场上的承销\并购和融资业务的财务顾问.广义的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的广义含义包括众多的资本市场活动,即包括公司融资\兼并收购顾问\股票。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是什么样?

2. 证券公司能干哪些业务?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
【1】经纪业务。就是代理买卖沪深股市的证券业务。投资者必须在证券公司开户,利用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通道交易席位,才能与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证券公司收取服务佣金的业务。
【2】自营业务。利用证券公司的人才优势,信息优势和市场经验等等进行的自有资金投资经营的业务。
【3】资产管理业务。简称资管业务。凭借证券公司在投资方面众多优势,为客户提供投资服务,即帮客户理财,从中赚理财服务费,亏盈客户自负。其代表就是证券公司提供的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
【4】融资融券业务。借钱给客户买证券或者是借证券给客户卖,从中收服务费。
【5】IB业务。即代理期货业务。
【6】发行与承销业务。股份公司股票要上市必须要证券公司的辅导和推荐才能上市,这其中涉及非常专业的金融服务项目。也只能靠证券公司的服务。上市之后帮助股份公司在一二级市场承销。
【7】股权抵押。可以进行一定规模的股权质押贷款。

3.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证券经纪;(二)证券投资咨询;(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五)证券自营;(六)证券资产管理;(七)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4. 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包括哪些

国外的证券公司叫投资银行,国内是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负责公司发行与承销,绝大部分券商的投资银行仅仅是负责在市场寻找优质公司,辅导包装后进行IPO(通俗说就是上市)。而少量券商还有股权直投业务,即发现好的公司在上市前自己也投资于其股权。自己做股票的部门叫自营部或者资产管理部或者理财中心。具体业务包括:
1、证券承销。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投资银行承销的职权范围很广,包括该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外国政府和公司在该国和世界发行的证券、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
2、证券经纪交易。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中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并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无风险套利和风险套利等活动。
3、证券私募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分作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前面的证券承销实际上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又称私下发行,就是发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仅售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
4、兼并与收购。企业兼并与收购已经成为现代投资银行除证券承销与经纪业务外最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投资银行可以以多种方式参与企业的并购活动,如:寻找兼并与收购的对象、向猎手公司和猎物公司提供有关买卖价格或非价格条款的咨询、帮助猎手公司制定并购计划或帮助猎物公司针对恶意的收购制定反收购计划、帮助安排资金融通和过桥贷款等。此外,并购中往往还包括“垃圾债券”的发行、公司改组和资产结构重组等活动。
5、项目融资。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的主要工作是:项目评估、融资方案设计、有关法律文件的起草、有关的信用评级、证券价格确定和承销等。
6、公司理财。公司理财实际上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而提供咨询、策划或操作。它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市场、某种产品或证券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提供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分析资料;第二类是在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时,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
7、基金管理。投资银行与基金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发起人,发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资银行可作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承销人,帮助基金发行人向投资者发售受益凭证。
8、财务顾问与投资咨询。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是投资银行所承担的对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证券市场业务的策划和咨询业务的总称。
9、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经过投资银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资产作为担保而进行的证券发行,是一种与传统债券筹资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资方式。
10、金融创新。根据特性不同,金融创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为三类:期货类、期权类、和调期类。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种,即套利保值、增加回报和改进有价证券的投资管理。通过金融创新工具的设立与交易,投资银行进一步拓展了投资银行的业务空间和资本收益。
11、风险投资。投资银行涉足风险投资有不同的层次:第一,采用私募的方式为这些公司筹集资本;第二,对于某些潜力巨大的公司有时也进行直接投资,成为其股东;第三,更多的投资银行是设立“ 风险基金”或“创业基金”向这些公司提供资金来源。

5.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证券经纪;(二)证券投资咨询;(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五)证券自营;(六)证券资产管理;(七)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6. 证券公司的投行具体有哪些业务?


7. 证券公司设立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做什么的?

   投资银行业务:
  (1)证券承销。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投资银行承销的职权范围很广,包括本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外国政府和公司在本国和世界发行的证券、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投资银行在承销过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销金额及风险大小来权衡是否要组成承销辛迪加和选择承销方式。通常的承销方式有四种: 第一种:包销。这意味着主承销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员同意按照商定的价格购买发行的全部证券,然后再把这些证券卖给它们的客户。这时发行人不承担风险,风险转嫁到了投资银行的身上。 第二种:投标承购。它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发行方式的证券通常都是信用较高,颇受投资者欢迎的债券。 第三种:代销。这一般是由于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负担。 第四种:赞助推销。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有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现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2)证券经纪交易。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中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为做市商,在证券承销结束之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并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作为经纪商,投资银行代表买方或卖方,按照客户提出的价格代理进行交易。作为交易商,投资银行有自营买卖证券的需要,这是因为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必须要保证这些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此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无风险套利和风险套利等活动。
  (3)证券私募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分作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前面的证券承销实际上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又称私下发行,就是发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仅售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发行不受公开发行的规章限制,除能节约发行时间和发行成本外,又能够比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相同结构的证券给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来私募发行的规模仍在扩大。但同时,私募发行也有流动性差、发行面窄、难以公开上市扩大企业知名度等缺点。
  (4)兼并与收购。企业兼并与收购已经成为现代投资银行除证券承销与经纪业务外最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投资银行可以以多种方式参与企业的并购活动,如:寻找兼并与收购的对象、向猎手公司和猎物公司提供有关买卖价格或非价格条款的咨询、帮助猎手公司制定并购计划或帮助猎物公司针对恶意的收购制定反收购计划、帮助安排资金融通和过桥贷款等。此外,并购中往往还包括“垃圾债券”的发行、公司改组和资产结构重组等活动。 (5)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对一个特定的经济单位或项目策划安排的一揽子融资的技术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赖该经济单位的现金流量和所获收益用作还款来源,并以该经济单位的资产作为借款担保。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它将与项目有关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投资者与项目发起人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协调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一起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而通过发行债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卖、抵押贷款等形式组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融通。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的主要工作是:项目评估、融资方案设计、有关法律文件的起草、有关的信用评级、证券价格确定和承销等。
  (6)公司理财。公司理财实际上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而提供咨询、策划或操作。它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市场、某种产品或证券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提供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分析资料;第二类是在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时,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
  (7)基金管理。基金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它由基金发起人组织,吸收大量投资者的零散资金,聘请有专门知识和投资经验的专家进行投资并取得收益。投资银行与基金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发起人,发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资银行可作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承销人,帮助基金发行人向投资者发售受益凭证。
  (8)财务顾问与投资咨询。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是投资银行所承担的对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证券市场业务的策划和咨询业务的总称。主要指投资银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级市场再筹资以及发生兼并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活动时提供的专业性财务意见。投资银行的投资咨询业务是连结一级和二级市场、沟通证券市场投资者、经营者和证券发行者的纽带和桥梁。习惯上常将投资咨询业务的范畴定位在对参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提供投资意见和管理服务。
  (9)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经过投资银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资产作为担保而进行的证券发行,是一种与传统债券筹资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资方式。进行资产转化的公司称为资产证券发起人。发起人将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分类整理为一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定的交易组织,即金融资产的买方(主要是投资银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组织以买下的金融资产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用于收回购买资金。这一系列过程就称为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证券即资产证券为各类债务性债券,主要有商业票据、中期债券、信托凭证、优先股票等形式。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本金、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即资产债务人偿还的到期本金与利息。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人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10)金融创新。根据特性不同,金融创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为三类:期货类、期权类、和调期类。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种,即套利保值、增加回报和改进有价证券的投资管理。通过金融创新工具的设立与交易,投资银行进一步拓展了投资银行的业务空间和资本收益。首先,投资银行作为经纪商代理客户买卖这类金融工具并收取佣金;其次,投资银行也可以获得一定的价差收入,因为投资银行往往首先作为客户的对方进行衍生工具的买卖,然后寻找另一客户作相反的抵补交易;第三,这些金融创新工具还可以帮助投资银行进行风险控制,免受损失。金融创新也打破了原有机构中银行和非银行、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界限和传统的市场划分,加剧了金融市场的竞争。
    (11)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对新兴公司在创业期和拓展期进行的资金融通,表现为风险大、收益高。新兴公司一般是指运用新技术或新发明、生产新产品、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可以获得远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但却充满了极大风险的公司。由于高风险,普通投资者往往都不愿涉足,但这类公司又最需要资金的支持,因而为投资银行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证券公司设立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做什么的?

8. 证券公司有哪些业务?

(一)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保荐机构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
(二)证券经纪业务
客户的证券买卖委托,不论是否成交,其委托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于证券公司。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应遵循合法原则、效率原则和“三公”原则。
1.合法原则是指证券公司不能受理按有关法规规定不能参与证券交易的人的委托,也不能受理全权委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损失作出承诺。
在整个代理过程中,证券公司只承担代理的责任,对于证券买卖后所形成的盈利与损失,无权参与分享,也无须承担责任。
2.效率原则是指证券公司在进行经纪业务时注重效率。
3.“三公”原则
(三)证券自营业务
由于证券公司在交易成本、资金实力、获取信息以及交易的便利条件等方面都比投资大众占有优势,因此,在自营活动中容易存在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不正当行为。
董事会是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是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
对自营资金执行独立清算制度。自营业务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自营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自营账 户中提取现金。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防火墙制度,确保自营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及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五)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将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以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大化。
(六)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应当对融资融券业
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当由证券公司总部承担。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并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证券公司应当按规定为客户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和实名信用资金账户。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所欠债务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应当通知客户在一定期限内补交差额。
还有IB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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