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税前不可扣, 计提的准备金算所得税前可扣,不是矛盾吗

2024-05-17 11:28

1. 资产减值损失税前不可扣, 计提的准备金算所得税前可扣,不是矛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计提的准备金 属于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税前不得扣除,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
他们是一回事。。。

资产减值损失税前不可扣, 计提的准备金算所得税前可扣,不是矛盾吗

2. 未经核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应当在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一、资产减值损失税前扣除的税收政策:1、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对应的科目一般是"资产减值准备"或"坏账准备".并且按《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几种资产的减值还不能转回。2、而对于应收款项属于《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规范,资产减值可以转回.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没有规定减值损失必须转入"营业外支出",相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在最终处置时是要转入"投资收益"的.所以,坏账损失金额按新准则是没有必要转入"营业外支出"的。3、企业将货币性资金存入法定具有吸收存款职能的机构,因该机构依法破产、清算,或者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等原因,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作为存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是什么:1、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2、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3、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七条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第八条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改正,企业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能否税前扣除

【问题】 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能税前扣除?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属于不能税前扣除的准备金。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能否税前扣除

4.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准备 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属于不能税前扣除的准备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规定:
第八条 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款项;  
(二)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的规定:“ (三)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施行时间 ,本公告适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3年度汇算清缴前接收或股东划入资产,尚未进行所得税处理的,可按本公告执行。对于手续不齐全、证据不清的,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补充完善。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不能补充完善的,一律作为应税收入或计入收入总额进行所得税处理。

资产减值准备只有实际发生时且经税务局批准才可以税前扣除。

5.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能否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经核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准备金支出范畴中不包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属于未经核定的准备金,因此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能否税前扣除

6.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准备 税前扣除吗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应当在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摘要】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准备 税前扣除吗【提问】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应当在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回答】

7. 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问题

1.固定资产减值和折旧的顺序:
每年年末先按照正常核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然后再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
2.减值判定:
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计提金额=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3.固定资产减值一经计提不得转回,也就是说固定资产减值不存在多提冲销一说,只是比较当期期末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的大小,可收回金额小了多少就提多少,跟以前计提的减值没有任何关联。
4.减值对折旧的影响:
固定资产减值后,应当按照减值后的账面价值和剩余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重新计算确定以后年度应当计提的折旧。

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问题

8.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少于资产减值损失时应当如何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处置时冲销这个科目: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
一般清理净损益用到这个科目(1)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