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金额是什么意思

2024-05-18 03:44

1. 债权金额是什么意思

债权的数额是指债权人享有债权的金额,代表债权人享有的权益,债权的数额越大,享有的权益也越大。【法律依据】《民法总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拓展资料:1、这里的“实际债权余额”是指在抵押存续期间债务人已经发生但尚未清偿的债权部分,即在抵押存续期间已经发生的债权减去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已清偿的权利。当然,实际债权余额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的费用等。有担保债权数额是指抵押合同应当确定的有担保主债权数额。尤其在当事人未约定担保范围的情况下,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往往是根据有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确定的。因此,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应当在抵押合同中约定。2、债权数额与贷款数额的区别:债权数额与贷款数额的区别有四点意义不同。贷款金额是指从金融机构借款的金额。债权数额是当事人之间按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债务数额。好处不同。利息收入可以从贷款金额中获得。债权数额不得产生利润。不同的法律地位。贷款金额仅指贷款金额。债权数额除了货币债务数额外,还包括其他可以统计的债务类型。原因不同。贷款金额产生的原因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关系。债权数额的原因可能是合同、无故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3、担保债权的范围有担保债权的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要债权、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主债权 主债权是在主债务合同中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的支付义务,并确定应付金额的权利。在贷款合同中,主要债权是银行贷款的本金。利息是主要债权的法定果实。它可以是法定利益或约定利益。主债务合同一般不规定利息数额,而只确定利息的计算方法。利息的计算期间为债权发生之日至债权实现之日。分期进行的,按分期计算。

债权金额是什么意思

2. 债权数额 是什么

你好:
1、房屋他项权,是指以房产为债权做抵押担保、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权利。
2、所以,房屋他项权中的债权数额,是指以房屋做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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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债权金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债权的数额是指债权人享有债权的金额,代表债权人享有的权益,债权的数额越大,享有的权益也越大。债权金额也会在合同中明文约定,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返还债权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债权金额是什么意思

4. 主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主债权数额就是债权债务关系中最开始所欠的债权的数额,不包括利息等。附定义: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 主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主债权数额就是债权债务关系中最开始所欠的债权的数额,不包括利息等。附定义: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
一、民法典中主合同与担保合同在效力上有什么关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于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担保合同也归于无效。《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抵押权会因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吗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能够影响抵押权的存在。未行使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
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导致主债权成为自然之债,也就是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其效力状态应依附于主权利。
三、租车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1、租车担保人的责任为,在租车人到期不归还车辆或者不支付租金的,担保人要负责赔偿出租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2、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首先由租车担保合同进行约定,担保合同没有约定的,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主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6. 债权金额是什么意思

债权的数额是指债权人享有债权的金额,代表债权人享有的权益,债权的数额越大,享有的权益也越大。债权金额也会在合同中明文约定,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返还债权金额。
一、合同保全措施有哪些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2、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代位权和撤销权共同构成了债权的保全体系。
二、借款合同变更担保人的责任
1、债权人的变更。债权人的变更即债权让与,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其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其自行承担的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并没有加重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的风险也没有增加。
2、债务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又称债务承担,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承担的债务让由第三人承担,而其应享有的债权仍由其享有的情形。由于债务人的变更可能会导致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第三人承担债务的结果,这对于保证人来说,无疑是加重了其保证责任。
3、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又被称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由于合同大都是双方当事人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几种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3.抵押,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与名称,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及范围,抵押物的名称,抵押物的占有归属及抵押日期。4.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7. 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
一、债权数额和贷款额的区别
债权数额和贷款额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1、含义不同。贷款额是指从金融机构借钱的数额。而债权数额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债的数量大小。
2、收益不同。贷款额可以获取利息收益。而债权数额不一定能产生利润。
3、法律地位不同。贷款额仅指金钱的数量。而债权数额除指金钱之债的数量外,还包括可以计数的其它类型之债。
4、产生原因不同。贷款额的产生原因是金融机构和借贷人之间和借贷关系。而债权数额产生的原因可能是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二、被担保债权的范围
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主债权主债权是主债务合同中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支付义务的权利,其应支付的数额是确定的。在贷款合同时,主债权是银行贷款的本金。
2、利息利息是主债权的合法孳息,它可以是法定利息,也可以是约定利息。主债务合同一般并不规定利息的数额,只确定利息的计算方式。利息的计算期限则从债权发生之日至债权实现之日。分期履行的,则分期计算。
3、违约金违约金是主债务合同约定的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当另行承担的金钱给付责任,违约金是合同中事先约定的。
4、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是当事人因不履行债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损害赔偿金是违约行为发生后依法确定的。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不仅包括评估、拍卖或变卖抵押标的物的费用,也应包括为确认和实现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强制执行公证费、保全费和执行费等。

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8. 债权金额是什么意思

债权的数额是指债权人享有债权的金额,代表债权人享有的权益,债权的数额越大,享有的权益也越大。【法律依据】《民法总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拓展资料:1、这里的“实际债权余额”是指在抵押存续期间债务人已经发生但尚未清偿的债权部分,即在抵押存续期间已经发生的债权减去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已清偿的权利。当然,实际债权余额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的费用等。有担保债权数额是指抵押合同应当确定的有担保主债权数额。尤其在当事人未约定担保范围的情况下,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往往是根据有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确定的。因此,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应当在抵押合同中约定。2、债权数额与贷款数额的区别:债权数额与贷款数额的区别有四点意义不同。贷款金额是指从金融机构借款的金额。债权数额是当事人之间按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债务数额。好处不同。利息收入可以从贷款金额中获得。债权数额不得产生利润。不同的法律地位。贷款金额仅指贷款金额。债权数额除了货币债务数额外,还包括其他可以统计的债务类型。原因不同。贷款金额产生的原因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关系。债权数额的原因可能是合同、无故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3、担保债权的范围有担保债权的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要债权、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主债权 主债权是在主债务合同中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的支付义务,并确定应付金额的权利。在贷款合同中,主要债权是银行贷款的本金。利息是主要债权的法定果实。它可以是法定利益或约定利益。主债务合同一般不规定利息数额,而只确定利息的计算方法。利息的计算期间为债权发生之日至债权实现之日。分期进行的,按分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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