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确定

2024-05-04 22:59

1.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确定

一、保险公司如何确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一般而言,家庭财产保险中的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物等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的抵押房屋的保险金额可按照成本价、购置价、市价、评估价、借款额及其他方式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小于相应的抵押借款本金。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普通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室内财产中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机具等占25%。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二、保险公司如何确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率?
一般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可以是1年、3年或者5年。保险责任均自保险单约定的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保险期满后如果需要继续投保的话要另办投保手续。对于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抵押房屋的保险期限为自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终止日24时止,最长期限为20年。
一般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由保险人根据时间和地理位置、财产性质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费率表,投保人根据费率表的规定交纳保险费。一般保险费率包括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中途退保,需按日扣除应收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的保险费率为年费率,以保险金额每一千元为单位进行计算。保险费率根据保险期限的长短,按5年、6-10年、11-20年分别确定。
三、家庭财产出险后,被保险人应做些什么?
家庭财产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做好以下事项:
1、积极对遭受保险事故的财产进行施救,并立即通知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他们抢救财产,力求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2、迅速以口头或电话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向其报告保险事故,并说明保单号码、姓名、地址、出险原因和损失情况。
3、协助保险公司或其他事故鉴定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定损,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的归属和损失金额的大小等。
4、对未遭受完全损失的财产进行修理或折价出售。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确定

2. 根据家庭财产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不同,分为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室内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利于安定居民生活,保障社会稳定。我国于2011年开办的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有普通家庭财产险和家庭财产两全险.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普通家庭财产险又分为灾害损失险和盗窃险两种。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通常包括:1、日用品、床上用品;2、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3、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4、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副产品等。有些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很难确定,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字画等,这些财产必须由专业鉴定人员进行价值鉴定,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后,才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通常对以下家庭财产不予承保: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2、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3、法律规定不容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毒品等;4、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5、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人原则上不予赔偿;但对于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极抢救、施救、保护保险标的而支出的费用,保险人将按约定负责提供补偿。保险人对于家庭财产保险单项下所承保的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2、核子辐射和污染;3、电机、电器、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毁;4、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等;5、其他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责任内的损失和费用。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依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估计而定。若估价过低,会使保障不足;若估价过高,一方面,保费将随之增加,另一方面,实际灾害发生时,保险人将根据补偿原则,以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为赔偿上限,因而被保险人也不可能靠此获利.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对投保财产作出客观合理的估价,使保险金额尽可能接近所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普通家庭财产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即从保单签发日零时算起,到保险期满日24时为止。盗窃险的保险责任指在正常安全状态下,留有明显现场痕迹的盗窃行为,致使保险财产产生损失。除自行车、助动车以外,盗窃险规定的保险标的的范围与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完全一样。对于由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盗窃或纵容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如房门未锁、门窗未关等非正常安全状态下的失窃损失,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盗窃险保险金额的确定以及保险期限的规定,均与灾害损失险相同。家庭财产两全险是一种具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性质的险种。它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不同之处仅在于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上。家庭财产两全险采用按份数确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城镇居民每份1000元,农村居民每份2000元,至少投保1份,具体份数多少根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而定。投保人根据保险金额一次性交纳保险储金,保险人将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费。保险期满后,无论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人都将如数退还全部保险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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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范围包括

家庭财产保险也叫家财险,是以咱们家庭中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也是个人和家庭的主要投保险种之一。只要是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所拥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一般可以分为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和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三大类。其中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又可细分为灾害损失险和盗窃险两种。知道了家庭财产保险的定义与分类之后,再来了解一下家庭财产保险的范围。可投保的财产包括自有居住房屋、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室内家庭财产,不可投保的财产分为几大类:首先是价值过高或者价值无法评估的财产,例如金银、珠宝、首饰、古玩、货币、古书、字画;其次是不属于实际物资财产而应归于无形资产等其他种类,例如货币、储蓄存折、有价证券、票证、文件、图表、技术资料;还有就是违章建筑、危险房屋、以及其他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也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的范围,因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保险风险过大;另外摩托车、拖拉机或汽车等机动车辆,寻呼机、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和家禽家畜也不范围之内,因为这些财产的移动性过强,保险公司无法对财产的转移予以确认;另外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以及花、鸟、鱼、虫、树、盆景等因为鉴定价值比较困难,而且价值本身虽然时间推移会发生巨大变化,因此无法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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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范围包括

4.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范围包括

您好!小额家财险的保障范围包括房屋由于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可申请理赔。房屋指房屋主体结构、以及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不同的小额家财险其保费是不一样的,因此您提的这个问题需要结合您具体投保了何种小额家财险产品而定。
  1.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具有保险利益关系。如果家庭大部分财产出现了变更,一定要到保险公司进行保单内容的变更;
  2.并非所有的家庭财产都能投保小额家财险。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字画、古玩)、日常生活必需品等不能投保小额家财险;
  3.不要超额投保。保险公司在赔偿时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赔偿。不要超额投保和重复投保,最好的投保方法就是原值投保。

5. 通常 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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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对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存续的时效要求是在保险合同订立之时到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中都存在。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在保险单到期前,保险人应通知被保险人办理续保手续。一般根据保险登记簿填制“到期通知单”送交被保险人,以便到期办理续保手段,避免保险中断。

通常 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

6.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范围包括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范围包括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利于安定居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那么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范围包括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家庭财产险都有哪些种类?  
    我国目前开办的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有四种:普通型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和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同时,被保险人还可以附加入室盗抢、管道破裂和水渍的特约责任。
    普通家财险是保险人专门为城乡居民开设的一种通用型家财险险种,曾经是保险人面向城乡居民家庭提供的唯一险种,现在则变成了家财险险种中的一种主要险种,其他家财险种基本上都是在普通家财险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业务。因此,普通家财险具有基础地位。
    建议:对一般的家庭来说,如果只想要拥有保障功能,选择保额相对低廉的保障型家财险即可。此类家财险只有在发生保险损失时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没有任何投资收益。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承保城乡居民所有存放在固定地址范围内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的各种财产物资。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普通家庭财产险又分为灾害损失险和盗窃险两种。
  
      普通家庭财产哪些可保?哪些又不可保?  
    普通型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分为一般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和不可保财产三类。
     一般可保财产 
    被保险人自有的、在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包括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等。
     特约可保财产 
    在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中,还包括一些可以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的家庭财产。包括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一般可保财产;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经保险人同意承保的其他财产。
     不可保财产 
    保险人通常将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日用消费品,法律规定不容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以及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列为不可保财产。
    一般而言,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对以下家庭财产不予承保:
    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等;
    2.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3.法律法规不容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如枪X、弹X、爆炸品、毒X等;
    4.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5.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6.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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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按家财险承保的责任范围划分,家庭财产险可分为

1.普通家财险普通家财险,是保险人专门为城乡居民开设的一种通用型家财险险种。它曾经是保险人面向城乡居民家庭提供的唯一险种,现在则变成了家财险险种中的一种主要险种,其他家财险种基本上都是在普通家财险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业务。因此,普通家财险具有基础地位。2.定期还本家财险定期还本家财险,又称家财两全险,是兼具家财保险和满期还本双重性质的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它是在普通家财险的基础上产生的又一种较受保险客户欢迎的家财险险种。定期还本家财险具有利息抵充保险费、定期还本、保险期限多样化等特征。3.住宅及宅内财产保险住宅及宅内财产保险,是一种面向居民家庭的特色家财险种。该险种由一个主险和三个附加险组成,主险又分为火灾险、综合灾害险和地震险。当被保险人住宅及宅内财产因发生承保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受损时,保险人支付全部或部分保险赔款。此外,保险人还承担下列费用:若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为施救被保险财产受到人身伤害,按保险条款规定负责给付保险金;若灾害事故致使住宅不能居住,保险人根据实际需要补贴被保险人家庭的寄宿费用。这两种费用保障超出了传统家财险的承保范围,但可以满足保险客户的客观需要。住宅及宅内财产保险的附加险有:附加盗窃险、附加住宅责任险、附加房屋租金险。4.安居综合保险安居综合保险,是一种面向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综合保险,其特点是险种具有组合性,保险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而加以选择。5.团体家财险团体家财险,是以团体为投保单位、以该团体的职工为被保险人并承保其家庭财产的家财险业务。它是为了适应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法人团体为职工统一办理家财险及附加盗窃险的需要而实行的一种承保方式。6.家财险附加盗窃险所谓附加盗窃险,是指在家财险主险的基础上专门以被保险人可能遇到的盗窃风险为承保责任并由保险人承担被盗财产损失的一个附加险种,它虽然不能作为独立业务承保,但因盗窃是家庭财产面临的主要风险,亦成为多数家庭投保时必然选择的保险。因此,附加盗窃险在家财险中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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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家财险承保的责任范围划分,家庭财产险可分为

8. 家庭财产保险一般采用 赔偿方式

家庭财产保险采用的是“第一危险”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是财产保险在处理赔款中的基本方式之一。是把保险财产的价值分为实际上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价值和保险金额相等,可以算作十足投保;超过保险金额的第二部分价值,则认为完全没有投保。凡首先遭受保险事故的,在保险金额限度以内的任何一部分财产,保险人都认为是十足投保的,因而这种赔偿方式的特点,就是赔偿金额和损失金额相等,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超过保险金额的损失部分,保险人不予赔偿。保险人只对第一危险责任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要按分项投保、分项赔偿的原则,超过保险金额部分不能承担赔偿责任,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应该说,这种赔偿方式对被保险人较为有利。当保险金额高于实际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赔偿;当保险金额低于实际损失时,按保险金额赔偿。总之,是就低不就高。我国保险公司对于家庭财产保险采取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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