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遗属是指

2024-05-08 15:57

1. 烈士遗属是指

烈士遗属是指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的人员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生前依靠烈士供养的兄弟姐妹。
遗属是指当事人直系亲属中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不包括旁系血亲属,同时在直系亲属中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与当事人隔代亲属。

烈士遗属还可以享受到一些优待:
如享受相应的医疗优惠政策,优先批准服兵役,优先录用为公务员,优先提供就业服务,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优先留用,从事个体经营优先办理证照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以及优先承租廉租房及购买经济适用房等,孤老遗属可以到光荣院、敬老院集中供养。
另外其子女如果是在公办学校就读,可以免学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录取,而且烈士子女参加高考时最高可以增加20分进行投档等等。

烈士遗属是指

2. 烈士遗属有哪些联系

烈士遗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烈士遗属是指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书》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生前依靠烈士支持的兄弟姐妹。【辟谣】烈士遗孀不能再婚?真相:不是分析:再婚只要符合结婚条件,法律不干涉烈士家属的婚姻自由。烈士配偶处于无婚状态,可以再婚,再婚不影响收益。根据法律规定,烈士生前配偶再婚后继续赡养烈士父母,继续赡养烈士未满18周岁或者未满18周岁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支持的兄弟姐妹的,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参照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给予补贴。【提醒】谁被评为烈士?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任务,处理突发事件牺牲;(二)救灾或者其他为救援、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而牺牲的;(3)在执行外交任务或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和维护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4)在执行武器装备科学研究试验任务中牺牲的;(5)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称典范。《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六条

3. 烈士家属指的是哪些人

法律分析: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对烈士家属由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凡是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除发给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另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法律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
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烈士家属指的是哪些人

4. 烈士家属包括哪些家属

法律分析: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5. 革命烈士有哪些人?

部分名单革命烈士有:
金守儿、陈其美、陈式纯、丁麟章、江竹筠(江姐)、董存瑞、黄继光、李大钊、孔庆三、卢崇军、杨靖宇(张贯一)、魏其虎、王孝和、王德三、赵祚传、夏明翰、利汝光、云九霄、苟晓超 等等。
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人民公安部队因参战、公干牺牲者(被俘不屈、 慷慨就义或被特务暗杀等),革命工作人员在对敌斗争中牺牲者或因公牺牲者,民兵、民工因参战牺牲者,均称烈士。
革命烈士,简称“烈士”,是指那些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人员。辛亥革命以来,确系为革命及抗日而阵亡和死难的人员,称为烈士。

条件依据: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条件及陆续发布的有关解释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规定的机关批准,即可称为革命烈士。
1、对敌作战牺牲的。
2、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或对敌作战负伤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3、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筑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4、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5、为保卫和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革命烈士

革命烈士有哪些人?

6. 革命先烈士有哪些人?

革命英烈是中国革命的基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奠基人,是如今幸福生活的缔造者。我们有理由永远缅怀他们,有理由大力弘扬他们,有理由让他们的精神光照万代。

1、革命烈士董存瑞
1948年5月25日在解放隆化城的战斗中董存瑞用左手托起炸药包,右手拉开导火线,与敌人同归于尽,为胜利开辟了道路。

2、革命烈士黄继光
1951年20岁的黄继光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在上甘岭战役中,他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枪口,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部队开辟了道路。

3、革命烈士王伟
2001年4月1日8时55分,美国海军的EP-3型侦查机在中国海南岛东南70海里(110公里)的中国专属经济区上空,与王伟驾驶的歼-8II战斗机发生碰撞,歼-8II战斗机坠毁。在此次中美撞机事件中,王伟跳伞下落不明,后被确认牺牲。

7. 革命烈士有哪些人?

革命烈士有:金守儿、陈其美、陈式纯、丁麟章、江竹筠(江姐)、董存瑞、黄继光、李大钊、孔庆三、卢崇军、杨靖宇(张贯一)、魏其虎、王孝和、王德三、赵祚传、夏明翰、利汝光、云九霄、苟晓超 等等。
革命烈士,简称“烈士”,是指那些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人员。辛亥革命以来,确系为革命及抗日而阵亡和死难的人员,称为烈士。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人民公安部队因参战、公干牺牲者(被俘不屈、 慷慨就义或被特务暗杀等),革命工作人员在对敌斗争中牺牲者或因公牺牲者,民兵、民工因参战牺牲者,均称烈士。根据1980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革命烈士的称号,比以往规定的更具有严肃性,取消过去关于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积劳病故,革命军人因公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总称烈士的规定,同时,打破过去只限于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和参加战斗的民兵、民工的范围,可以扩大到全体人民,从而有利于调动全国人民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英勇奋斗献身的精神。


革命烈士有哪些人?

8. 百度什么人算烈士遗属

是指为革命事业牺牲,有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证明,取得烈士称号的革命烈士的家属,称革命烈士家属。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对烈士家属由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凡是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除发给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另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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