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金额是要给法院的吗

2024-05-18 03:59

1. 保全金额是要给法院的吗

  由于采取保全措施有较为急迫的时间要求,法院可能无法及时、准确地审核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存在错误。因此,法院可以依法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提供的,驳回保全申请。如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而给被告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害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海法院的做法,提供的担保物可以是现金,可以是房产或土地,也可以是有关单位的书面保证。提供现金的,必须按照不低于涉案金额的30%向法院缴纳,并确认到达法院代管款账户。提供房产、土地的,必须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由法院进行查封,但不要求必须是申请人所有。提供保证的,个人提供的法院一般不接受;单位提供的,必须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保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等材料交法院审核

保全金额是要给法院的吗

2. 财产保全的钱法院会退吗?

保全金是指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保全金,法院不予退还。

在申请保全时候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那个费用是可以全退的。

根据《诉讼费用收费办法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诉前保全一定要提供担保,也就是法院让你交纳的保证金。而诉中保全法院也可以不让你提供担保。

保证金的作用是来保证你申请保全的正确性,你要是申请保全错误了,还要赔偿对方的,但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申请错误的,所以保证金会退给你的。保证金的交纳是以你要求赔偿的数额而定的。



扩展资料:

交纳标准

案件受理费和交纳标准,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

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

3. 强制执行能划拨之前诉前保全的钱吗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关于强制执行能划拨问题”,以下是我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诉讼保全不可以划走。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规定。【摘要】
强制执行能划拨之前诉前保全的钱吗【提问】
强制执行能划拨之前诉前保全冻结的卡里的钱吗【提问】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关于强制执行能划拨问题”,以下是我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诉讼保全不可以划走。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规定。【回答】
以下是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执行立案后,只要确定了承办法官,案卷材料也已经送到了承办法官的手中,是可以扣划保全阶段已经冻结在账户中的款项的。因为保全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执行到位!如果保全的金额足够或超出应执行的金额,则可以一次性足额扣划,并在扣划后解除本案的冻结措施。如果保全的金额不够本案的执行款,则在扣划后,可继续冻结该账户直到本案完全执行到位或者终结本案执行。但是,司法扣划不会直接扣划给申请人本人,需要先扣划到统一的执行款账户,然后通过法院执行款领取程序,在转账到申请人账户。有时候,如果冻结金额不足执行款,执行法官会等待一段时间,看被执行人账户会不会再入账,或者与被执行人联系,要求其补足执行款项所需金额再行扣划!因此,申请人如果希望先行扣划的,可以主动和执行法官联系,申请扣划。【回答】
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以后,可以先将已经保全冻结部分资金划款给申请人,因为申请执行,证明你的案件已经审结,产生了法律力,即然申请了执行又保全的有资金,所以可以把保全冻结的钱划给申请人。【回答】
在诉讼期间,因为没有执行根据,如果原告申请保全,法院会冻结银行存款,但不应该划拨,划拨是不当的。如果有先于执行的情况,那也是划拨后支付给当事人,而非留在法院账户上。问题还介绍当事人申请领取遗产,不清楚是通过执行还是什么方式,本身判决后有个合理期限让当事人根据判决书自动履行,超过期限才能申请执行,法院不能妨碍当事人自动履行,还要收取执行费。所以,建议你再了解清楚事实,如果在理,就向法院领导或上级法院纪检反映。【回答】
如果银行卡冻结了实行强制执行能不能先申请解封在给钱【提问】
强制执行冻结后如果已经执行完毕的话,是可以申请解除的。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回答】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回答】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回答】

强制执行能划拨之前诉前保全的钱吗

4. 强制执行能划拨之前诉前保全的钱吗

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开心]:针对您“强制执行能划拨之前诉前保全的钱吗”的问题给出如下答案:申请强制执行前,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的,申请人应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摘要】
强制执行能划拨之前诉前保全的钱吗【提问】
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开心]:针对您“强制执行能划拨之前诉前保全的钱吗”的问题给出如下答案:申请强制执行前,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的,申请人应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回答】

5. 强制执行能划拨之前诉前保全的钱吗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鲜花][开心]强制执行是能划拨之前诉前保全的钱的。【摘要】
强制执行能划拨之前诉前保全的钱吗【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鲜花][开心]强制执行是能划拨之前诉前保全的钱的。【回答】
财产保全的zui终目的是方便执行,因此可以采取诉前保全或诉中保全,财产保全后优先执行,判决生效,履行期届满申请强制执行,对保全的财产进行采取执行措施。【回答】
在诉讼期间,因为没有执行根据,如果原告申请保全,法院会冻结银行存款,但不应该划拨,划拨是不当的。如果有先于执行的情况,那也是划拨后支付给当事人,而非留在法院账户上。【回答】

强制执行能划拨之前诉前保全的钱吗

6. 法院能划扣已保全的钱吗?

法律分析:
可以,法院在诉讼案件作出司法裁决以后只要当事人和担保人有存款和相应的财物,法院都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只是法院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对象部门有所区别,首先找到冻结和划扣的应该是借贷者本人,其次才是担保者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7. 审判庭能否直接扣划被保全的案款

可以。法院查封、冻结后,不会通过被保全的人,就可以直接将钱款划走。有关单位必须配合法院划走钱款。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法律分析财产保全流程: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审判庭能否直接扣划被保全的案款

8. 保全财产能否直接扣划

法律分析:诉讼保全的财产不可以划走,诉讼保全的时效根据财产的不同性质,时效是不一样的,如不动产是两年,而动产是一年的时间。当然,诉讼保全的时效时间一过,就自动解封了。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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