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可以注销公司吗

2024-05-08 05:03

1. 大股东可以注销公司吗

大股东不可以注销公司。
解散并注销公司要按公司章程,一般要全体股东都同意才行,大股东私自解散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通过起诉或者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也可以通过协商要求对方转让其股份。
公司解散的方式可以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
(一)任意解散。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任意解散公司具体又包括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二)强制解散。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强制解散公司具体又包括以下几种: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行政处罚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
2、司法解散。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是一种以公权力为主导的司法干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介入,强制公司解散,以保护在公司中受压制的小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大股东可以注销公司吗

2. 大股东可以要求注销公司

大股东并不是完全的控股公司,所以是不能单方注销公司的,一般都需要按照公司法里的章程来进行,或者通过诉讼来解散公司。一般在注销公司的时候都会召开公司的内部会议,并作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注销公司,应当经过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3. 大股东可以注销公司吗

法律分析:大股东并不是完全的控股公司,所以是不能单方注销公司的,一般都需要按照公司法里的章程来进行,或者通过诉讼来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大股东可以注销公司吗

4. 大股东可以注销公司吗

大股东并不是完全的控股公司,所以是不能单方注销公司的,一般都需要按照公司法里的章程来进行,或者通过诉讼来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5. 公司注销后对股东有影响吗

公司注销后一般来说对股东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但如果公司属于不正常注销,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的,可能会将公司股东列入监控黑名单,在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这种情况下会对公司股东造成影响。如果公司不正常注销,也不按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将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股东将被工商局列入监控黑名单,在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后对股东有影响吗

6. 公司可以要求大股东注销吗

解散并注销公司要按公司章程,一般要全体股东都同意才行,大股东私自解散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通过起诉或者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也可以通过协商要求对方转让其股份。公司解散的方式可以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
一、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方案
一、公司解散情形有哪些
第一种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解散公司。当然,这种解散事由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继续。
第二种情形,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可以解散。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种情形,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这种情形因公司合并和分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因这种情形解散的,实际上也是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种情形,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这种情形出现,公司已经无法再继续经营,也得解散,是非出于公司意思而发生的。
第五种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种途径就必须有股东提起公司解散之诉。
二、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成立清算组
公司除因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清算组的权利和义务
清算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知、公告债权人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理债权、债务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四、公司财产分配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小股东要求公司清算如何处理
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求公司解散: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三、公司解散事由及其审查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
二是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是法定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
四是公司行政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自身的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是司法强制解散,指法院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7. 大股东可以要求注销公司

《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有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即使不是公司全部股东一起提出的解散公司之诉,这个案件的判决效力对参加诉讼和为参加诉讼的公司全体股东有约束力。股东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判决驳回后,参与诉讼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理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有权不受理。
一、股东可以提出解散公司的情况有哪些
股东提出解散公司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有一定的限制诉讼的股东条件有一定的限制,只有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其次,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和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是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股东利益将遭受重大损失;
最后,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是公司,其他股东被列为第三人。当然,公司其他股东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作为共同原告参与解散公司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大股东可以要求注销公司

8. 大股东可以要求注销公司

《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有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即使不是公司全部股东一起提出的解散公司之诉,这个案件的判决效力对参加诉讼和为参加诉讼的公司全体股东有约束力。股东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判决驳回后,参与诉讼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理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有权不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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