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遇到哪些情况,需要暂停

2024-05-19 13:36

1.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遇到哪些情况,需要暂停

证券法规定,发行债券的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该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例如,公司发生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规定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证券、税收、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外汇管理和海关监管等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比较严重,应当受到惩罚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的。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的。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例如,发行债券的公司,对其的到期债券欠付本息,或对分期还本付息的债券不按期支付等。
5.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如果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其发债的实际效用即严重丧失,如果不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对交易者来讲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对有上述法定情形的公司,需要采取暂停上市的措施。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遇到哪些情况,需要暂停

2. 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法定情形

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该公司债券上市: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公司违背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约定的义务,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害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不按批准的资金用途使用发行债券所募资金,以及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限定的期限内未予改正,没有消除上述情形的;
3.上市的公司债券的期限届满进入还本付息阶段的;
4.发行债券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
5.公司因违法被责令关闭的;
6.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于公司被依法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必须进行清算,清偿全部债务,该公司债券不能再上市交易。
当公司有上述法定情形时,对于第1、2种情形,法律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终止公司债券上市的决定;对于第3至6种情形,则由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终止该公司债券上市的决定,并且将该决定和事实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一、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 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终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情形?

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情形包括: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证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另依2007年8月14日《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32条规定,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项应当遵守所在证券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2007年9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2007年10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暂行规定》均对公司债券的上市条件作了具体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2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债券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有权部门批准并发行;
2、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3、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4、债券须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且债券的信用级别良好;
5、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6、本所认可的其他条件。
二、什么是公司债券转让的方式与法规
公司债券的转让不同于无记名公司债券。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公司债券债券的转让应当由公司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记录受让人的姓名或者住所。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债券持有人将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无记名公司债券具有转让效力。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终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情形?

4. 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是由哪个单位作出的

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是由证券交易所作出的。
一、公司上市人数要求
公司上市没有要求人数,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二、上市公司收购股权有哪些途径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要约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协议收购是指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三、上市公司是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一般是指,已获得国务院或相关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依法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地挂牌交易的行为。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符合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的相关规定,才能申请其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并获得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六十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5. 证券交易所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几种情形?

证券法规定的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法定情形包括: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例如:公司发生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规定的行为或者违法有关证券、税收、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外汇管理和海关监管等法律规定的行为,情况比较严重,应当受到惩罚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的。例如: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于某种原因提前偿还一部分本息,使得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等。
(3)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的。例如:发行该债券所募集资金没有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上,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将所募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或用于弥补亏损等。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例如发债公司对其他到期债务欠付本息,或对分期还本付息的债券不按期支付等。
(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由于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其安全性受到公司经营状况和业绩效益的直接影响,如果公司不能连续盈利,势必影响还本付息的能力;并且证券法还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如果公司连续2年亏损,其发债的实际效用即严重丧失,如果不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对交易者来讲存在较大风险。因此,需要采取暂停上市的措施。

证券交易所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几种情形?

6.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遇到哪些情况需要暂停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遇到哪些情况,需要暂停证券法规定,发行债券的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该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例如,公司发生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规定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证券、税收、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外汇管理和海关监管等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比较严重,应当受到惩罚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的。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的。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例如,发行债券的公司,对其的到期债券欠付本息,或对分期还本付息的债券不按期支付等。
5、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如果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其发债的实际效用即严重丧失,如果不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对交易者来讲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对有上述法定情形的公司,需要采取暂停上市的措施。公司发行债券有哪些条件
(一)发行主体
1、具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3000万人民币;
3、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6000万人民币。
(二)资金用途:
1、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更新;
2、生产经营;
3、偿还债务,改善资本结构;
4、支持并购和资产重组等;
5、股票回购。
(三)发行条件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4、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决定发行债券的数量、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由保荐人推荐,并向证监会申报;编制和报送募集说明书和发行申请文件,包括所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报证监会核准,将经核准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将其全文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发行。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本付息日的期间不短于一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其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据此,可以计算和确定该公司债券的期限长短。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元。这是指发行人所申请上市的该种和该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额在5000万元以上。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符合债券的公司可以多次债券,其累计发行额,即:尚未到期的各次发行的各种债券(如期限长短不同,利率不同,可转换或不可转换等)的总发行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为此,具体申请哪一次发行的哪种债券在证券交易所,则要求该次发行的该种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在5000万元以上。
3、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这是指发行人一直处于具备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状态,也就是说发行人应当保持公司债券发行时的信誉状态,而使该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实现,并且该公司债券的交易具有安全性。如果丧失发行公司债券具备的条件,那么该公司债券到期时在还本付息上将发生风险。我国公司法和规定上述重要条件,是保证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其可交易的债券总量和交易期间能够满足交易行市的要求,同时也能够保证交易当事人在公司债券到期时获得相应的收益,使公司债券的公开竞价交易处于规范的管理之下。

7. 终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是怎样的?

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一、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规则有哪些?
《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债的信息披露作出了与上市公司类似的严格规定,发行人需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涉及财务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等事项的,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从业资格)、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评级机构等专业性中介机构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针对债券的特点,《上市规则》要求发行人披露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是否存在违约以及未来是否存在按期偿付风险的情况说明、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说明、涉及和可能涉及影响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诉讼事项等内容。债券上市期间,如发生可能导致债券信用评级发生重大变化,对债券按期偿付产生任何影响的事件或者存在相关的市场传言,发行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澄清。交易所将视情况对相关债券进行停牌处理。
关于信用评级,《上市规则》规定,发行人应与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就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作出约定,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跟踪评级报告向市场公告。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应及时跟踪发行人的债券资信变化情况,债券资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调整债券信用等级,并及时向市场公布。
债券上市交易后,如公司出现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以及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等情况,交易所将对该债券停牌,并在7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暂停其上市交易。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发行人可向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交易所在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其上市。如违法情况后果严重,或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二年连续亏损等情况未能在限期内消除的,以及公司解散、依法被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上市。在正常情况下,债券到期前一周终止上市交易。

终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是怎样的?

8. 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是由哪个单位作出的?

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一般是由证券交易所作出的。
根据《证券法》第60条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证券法》第61条规定,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有下列三中情况: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或者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或者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三种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消除。
(3)公司解散、依法被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在这些情形下,应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债券上市,并由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一、法律依据
新《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五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