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有

2024-05-05 09:00

1. 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有

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满足的要求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并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3、学生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有

2.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1、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www.csls.cdb.com.cn),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2、填写申请表: 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并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3、签订合同: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4、提交回执单: 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

温馨提示:
1、加盖公章: 申请表上需要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资格审查单位一般有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原毕业高中任一单位,具体盖章单位,请咨询您户籍所在县级的资助中心。
2、所需材料: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需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扩展资料:
初次贷款申请,续贷 :         
申请时间、截止时间:请咨询当地资助中心。各地时间不一样。 
申请条件:考取了我行可以开展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且满足家庭经济困难条件。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贷款额度可按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携带材料:首次贷款,您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申请表。  续贷时,您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和您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续贷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即申请表无需盖章。
参考资料:  贷款申请流程-国家开发银行官网

3.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怎样申请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操作流程
作者:李敏                                     一、登陆系统
通过http://www.csls.cdb.com.cn登录并录入申请信息。
1、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10年已经获得贷款,2011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四川省”“内江市” “资中县”,“资中县学生资助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2、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7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必需为座机号,如0832-8888888)。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二、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不超过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再补录到系统中)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四川)”(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后期通过网站或资助中心通知学生)。
(4)打印表格。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上交县级资助中心申请表格必须从系统导出后打印的表格,除“签字”及“资格审查情况”外,其他必填内容均需从网上导出后打印,不得用手工填写。
以后学生可以通过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贷款、还款等相关信息。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怎样申请

4.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旗县资助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一条  贷款条件与对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被认定为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没有获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
        第二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第三条  贷款用途和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第五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二)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负担。
第六条  本息偿还
        (一)正常还款。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各旗县资助中心应鼓励借款学生毕业后及时提前偿还贷款,鼓励借款学生一次全额偿还贷款。
        (二)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8月31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财政贴息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及区外地方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区高校就读的学生,按高校隶属关系,自治区直属高校学生的贷款贴息由自治区财政承担;盟(市)属高校学生的贷款贴息由盟(市)财政承担,即财政贴息由借款学生就学地所属盟市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第八条  个人账户开立
        借款学生凭旗县资助中心出具的《开立账户通知单》(附件5)在代理结算银行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助学贷款资金的支用和本息回收。借款人在账户开立后预存入人民币10元,用于银行汇款费用。借款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借款学生授权代理结算银行发放贷款资金、本息回收和办理借款学生提前还款时从指定账户中进行划转和扣收。
        第九条  贷款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新生
        1.符合贷款条件的新生在原就读的高中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新生)》(附件3)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学校班主任在申请表内签注审核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3.持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盖章的申请表到户籍所在的旗县资助中心申请借款,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和高校缴费通知单;
        ②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如果学生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则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在校生
        1.符合贷款条件的在校生在就读的高校提出贷款申请,领取申请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在校生)》(附件4);
        3.持申请表和贷款证明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盖章的申请表到户籍所在的旗县资助中心申请借款,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在校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③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因户口已迁入高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派出所出具);
        ⑤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下载附件2、4后到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校本部行政楼205)办理相关手续(放假期间每周一、四下午3:00 — 5:30办理)。

5.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怎么领钱

  开行省分行审批贷款后,贷款资金通过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支付宝公司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公司按回执金额将学费、住宿费划拨到所读高校,多余资金留在支付宝账户,学生可以通过“支付宝账户”的“提现”功能将多余资金转移到自己已有的银行卡上,取出后使用。
  支付宝账号提现:(贷款资金缴纳学费有多余的学生)
  登录支付宝,点击“我的支付宝”下面的“提现” →点击“提现”:
  1)情况一:如果在支付宝账户里未登记银行账号,系统先会提醒填写您的银行账号。
  2)情况二:如果已经设置过提现银行账户可以直接点击选择银行账户进行提现,输入提现的金额,或者点击添加银行账户,添加其它新的银行账户进行提现。
  进入设置银行账号→填写自己正确的银行信息并按规定填写→填写完毕保存账户信息。
  提现支持银行:工行、农行、招行、建行、深发、兴业、浦发、民生、广发、交行、光大、中信、中国银行(除广东省深圳市)的账户提现。
  填写好信息后→点击“申请提现”→输入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提现申请成功提交,请耐心等待款项到账。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怎么领钱

6. 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据市人行信贷科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分为就学地(也称学源地)和生源地两类。高校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视情办理相应的贷款业务。

 ■申请条件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就学地助学贷款

  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该业务主要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为贫困学生统一办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学开学后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发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还款期限。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的年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一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都可以申请。

  据悉,目前我市的各商业银行都推出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学生可根据户籍所在地就近前往咨询。申请需要提交入学通知书、高校缴费通知书、就读高校账号、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50%。每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

  温馨提示: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制度,由国家实行代偿。

  申请条件: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且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程序:毕业生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高校根据材料审查申请资格后,在每年6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材料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高校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将审批确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高校及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将有关审批文件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7.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下载打印或在县(市、区)资助中心领取。
填写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注意事项
1、申请书务必用黑色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开头称呼务必写:尊敬的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领导;
2、对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要写清楚、详细;
3、写清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情况(大一写高中或高考成绩);
4、写清申请贷款用途、金额数;
5、承诺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情况;
6、申请书不能有任何涂改;
7、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生活费根据个人困难程度,参照聊城生活水平而定,一般为每学年1000—1200元。并且不能贷往期生活费;
8、申请书中所有信息要和学习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单等其他材料严格对应起来。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8. 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资料有哪些

2015年高校录取的新生: 
  需要材料:高中学校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户口页,学生申请表中填写的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页。 
  2015年高校录取的特殊新生: 
  (1)错过了高中学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时间阶段,即没有取得贷款资格,但因家庭突发事件,如“火灾”、“车祸”、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贫困需要贷款的学生。 
  (2)没能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贫困家庭的“复读生”。 
  需要材料: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行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2份到所在街道或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盖章、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户口页、共同借款人(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页。 
  2015年“省内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高校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2015年“省外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注:如果是首次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行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2份到所在街道或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盖章。 
  2015年“专升本”、“本升研”的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专升本”本科录取通知书或“本升研”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办理时间:2015年8月1日——2015年9月20日 (周一~周五) 
  办理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行知路行知基地,浦口区教育局701办公室 
  备注: 1、学生和学生的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 
        2、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都要带原件。
另外: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 
    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 
    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⑷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2.续贷学生 
   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