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债权债务处理

2024-05-07 18:36

1. 企业改制债权债务处理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外债务的承担,因为债务人是公司,不是法定代表人。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
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2、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
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
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一、公司法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本公司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的,由公司清偿债务。公司不是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实体。法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债务以公司独立主体为基础,不会因法人死亡而消失。总之,公司的债务不会因为法人的变更或死亡而消失。但由于是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公司股东不再存在。那么公司的债务应该由法人的继承人承担,法人的继承人也将成为债务的承担人。
二、更换法人之前要承担哪些风险
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则不影响后续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法人仅承担处理债务的责任。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就没有实质性的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是公司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来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改制债权债务处理

2. 改制企业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转让时,其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一般情况下,只要转让协议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有效,公司转让前的债权债务都应由受让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继承
除非另有约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可以依法分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时,其财产要作相应的分割。同时,还要妥善处理好债务承担。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分立后的任一公司主张权利,请求偿还债务。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债权人同意,并与公司在分立时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免除其他分立后的公司的清偿责任。债权人一旦与分立的公司签订前述书面协议,就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其他分立后的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二、公司合并概述
我国《公司法》(2006)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几项规定为公司合并时对债权人保护确定了基本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3. 公司改制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

公司改制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4. 企业改制后 原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1、企业将其资产折成股份卖给职工的,该企业仍应对改制前的债务负责。
2、企业被兼并的,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应由兼并其的企业承担。
3、企业将部分净资产投入另一企业,成为另一企业的股东,该企业仍应对原债务负责,如果该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执行其从另一企业得到的红利。
4、企业将其财产、设备租赁给他人管理,该企业仍可成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通过强制执行获得其租金收益,亦或是成为其租赁物的所有人。
一、我国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兼并办法中规定的兼并方式
兼并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合并方式
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兼并方式
证券法第78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两种兼并形式。
由此可见,在我国法上,公司合并是企业兼并的一种方式。
二、企业兼并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兼并的风险有:
1、融资风险和债务风险;
2、营运风险,是指购并者在购并完成后,无法使整个企业集团产生经营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市场份额效应以及实现规模经济和经验共享互补等效果,甚至整个企业集团还遭受被购并进来的新公司的业绩拖累;
3、信息风险;
4、反收购风险;
5、体制风险。
相关规定中企业兼并的方式有:
1、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2、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4、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5. 企业改制债务处理

企业改制清偿债务:1.企业将其资产折成股份卖给职工的,该企业仍应对改制前的债务负责。2.企业被兼并的,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应由兼并其的企业承担。3.企业将部分净资产投入另一企业,成为另一企业的股东,该企业仍应对原债务负责,如果该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执行其从另一企业得到的红利。
一、企业兼并重组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坚持企业相互自愿协商的原则,不受地区所有制行业隶属关系限制;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立足优势互补,有利于优化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3、兼并方有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和向被兼并企业增加资金投入,盘活存量资产,搞活企业的能力;
4、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债权人和职工的权益,不得形成垄断和妨碍公平竞争;
5、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按照新的企业经营机制运行,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加强企业管理。
二、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具备哪些条件?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资金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在于: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三、企业重组程序有哪些步骤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兼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兼并作出决定;
7、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兼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兼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兼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涉及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兼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
8、兼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兼并协议;
9、按照兼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兼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10、由兼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兼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改制债务处理

6. 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是怎样的

关于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如下:
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
如企业实行公司制、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其资产被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接受;承担债务式企业兼并,兼并企业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债务为条件接受财产;购买式企业兼并中,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已列入购买的价格之中随被兼并企业的财产整体归属于兼并企业;吸收方式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所有人将财产(包括债权)减去债务的价值,作为股金投入兼并企业,而成为兼并企业的一个股东,被兼并企业的财产也归入兼并企业;控股式兼并,兼并企业仅取得被兼并企业出让的部分股权,被兼并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实际上是改造成股份制企业,原有资产仍为被兼并企业拥有。
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是其具有法律人格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企业法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法人以其全部财产作为从事民事活动的一般担保,并以具体财产偿还债务。由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被改制企业的债务,是法人独立财产制度的客观要求,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信用和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改制实践中,无论是实行企业兼并、出售,还是股份制改造,一般都是在对包括债权债务在内的企业净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通过作价、折股、转股方式实行产权转让的。凡纳入企业资产的原企业债务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不违反该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意愿,更不存在损害该企业其他股东利益的问题。因此,各地政府在有关改制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操作过程中,一般都明确规定或约定企业改制后,原企业债权债务全部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

7. 企业改制债务如何承担

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企业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由企业与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企业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作价入股与他人重新组建新公司,所购企业法人予以注销的,对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买受人应当以其所有财产,包括在新组建公司中的股权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重新注册为新的企业法人,所购企业法人被注销的,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应当由新注册的企业法人承担。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除外。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以收购方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其自行承担。但因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则由控股企业承担。

企业改制债务如何承担

8. 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的法律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公司转让原公司的债务谁承担
这里要分情况而定。如果转让时双方签订了债务也一并转让的约定,并且债权人也同意债务转让的话,那么原企业的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需要清偿债务后再转让。这里最重要的,是“债权人同意”。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得以分立的方式逃避公司债务。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转让还是合并,其债务关系都不会随之消失,而是转移到新的主体上。
二、债权人有权阻止公司的合并吗
债权人无权阻止公司的合同。公司具有经营自由的权利,公司合并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公司转了后,债权人该向谁索偿
公司转了,债权人该向转让后的公司索偿。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