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银行间市场?能帮我详细解释一下不?

2024-05-18 16:26

1. 什么是银行间市场?能帮我详细解释一下不?

在以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已活跃着各种基金的身影,比如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股票型基金、保本型基金等等,只不过这些基金的管理人,其主要股东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活动。换句话说,这些基金可以称之为券商系基金或信托系基金等。 

据统计,截至到2004年年底,共有159只证券投资基金和16家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立了债券托管账户,约占4%,相对数量并不多。但从横向角度看,这个数字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基金数目相差无几。也就是说,现有的基金基本上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了债券托管账户。 

根据管理办法,此次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后,可发起各种专门类型的基金,但当前阶段主要应侧重于债券型基金。通过利用商业银行的优势,投资次级债券、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因此,银行系基金进入银行间市场势在必然,并且指日可待,银行间市场的基金类投资者队伍将急剧扩大。 

随着银行系基金的介入,银行间市场基金的力量将更加壮大,对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打破银行一统天下,改变投资趋同性,将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也是如此。据统计,截至2004年年底,基金类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的债券托管量已位居第四位,仅排在银行、保险、信用社之后,远远超过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非金融机构等的托管量,成为银行间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从结算量上看,基金也迅速崛起,2004年的结算量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29亿元,为上年的7倍多,市场份额也由0.06%猛升到5.06%。 

个人借道间接进入银行间市场 

由于该市场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为数众多的个人投资者不能分享到银行间市场发展成果。虽然有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市场(零售市场)作为银行间市场的一个补充,但其规模和影响都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借道基金间接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以说是个人投资者投资债券市场的一个非常便利和有效的途径。 

从另外的角度上看,此次银行系基金的出现,担当起储蓄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任。反过来看,银行间债券市场也欢迎这些积少成多的巨量资金供给。 

中、短期类债券需求加大 

为实现较强的流动性,中、短期类债券,尤其是备受关注的央行票据,成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首选目标。不仅货币市场基金如此,去年底刚刚面世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因其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的各类高等级债券,大多数期限在一年以内。此次银行系基金的加入,无疑会加大这种需求。 

这些需求的直接后果就是债券收益率的大幅下降。事实已有所体现,最近几期的央票发行收益率大幅下降。如果这种情况得以延续的话,势必对已有的或即将成立的货币市场基金或理财产品等的投资收益造成潜在的压力,应该引起适当关注。

什么是银行间市场?能帮我详细解释一下不?

2. 银行间市场业务有哪些

如果没有猜错,是想问“银行之间的市场业务”吧? 概念区别于银行内部市场业务意义。
银行间也就是同业间。
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同业金融业务,以金融同业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包括:代理同业资金清算、同业存放、债券投资、同业拆借、外汇买卖、衍生产品交易、代客资金交易和债券投资、同业资产买卖回购、票据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
基本就是这些。

3. 请问:银行间市场算是场外市场吗?

OTC(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完全不同,OTC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规定的成员资格,没有严格可控的规则制度,没有规定的交易产品和限制,主要是交易对手通过私下协商进行的一对一的交易。场外交易主要在金融业,特别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十分发达的国家。 现时最大的OTC市场在新加坡,除了提供各类外汇,指数和期货交易外,还有摩根斯坦利的台湾,香港等参考指数以供投资。在欧洲的OTC交易,比传统交易所的交易发展更为蓬勃,成为现代的投资新宠儿。OTC方式与撮合方式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一是信用基础不同,OTC方式以交易双方的信用为基础,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信用风险,需要建立双边授信后才可进行交易,而撮合方式中各交易主体均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交易对手方,交易中心集中承担了市场交易者的信用风险;二是价格形成机制不同,OTC方式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而撮合方式通过计算机撮合成交形成交易价格;三是清算安排不同,OTC方式由交易双方自行安排资金清算,而撮合方式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负责集中清算。

请问:银行间市场算是场外市场吗?

4.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区别?详细一点!谢谢


5. 商业银行的钱哪里去了?

�0�2但不论是缺钱的股市,还是有钱的房市,都不是商业银行资金最大的去处。商业银行资金最大、最合理和最符合目前管制的投资,尤其是短期账面现金的投资,除了抢着贷给国有大型企业(比如中石油),只有银行间市场投资购买国债和短期相互拆借了。在这个市场里,银行的钱几乎是怎么做都不违法,尽管利润极其微薄,有时不见得能涵盖成本。至于隔夜的Shibor超过30%,是极其偶然的情况,能够享受这种收益待遇的商业银行,也只有工行等寥寥三四家。除了这个看似商业却未必是商业(因为中国商业银行是不能自由按照市场趋利去投资的)的由央行及其下属的外汇管理局控制的市场外,中国商业银行的资金其实没有什么可以去的地方。也就是说,资本本来可以通达市场四周的流动性,在国内其实是受到高度约束的。对比这个市场,影子银行之类,不过是绕开央行通过银行间市场对商业银行施加的管制的创新业务试水,充其量只有五年的历史,是2008年四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的产物。除了上述资金的结构性紧张(即商业银行资金用途受限,锁死在银行间市场里)之外,商业银行还有货币政策造成的数量紧张。因为商业银行的资金从吸收存款开始就缺少了20%。按照央行目前的规定,大型金融机构要上缴20%的存款保证金。这是世界上主要经济体中少见的,从根本上改变了商业银行使用资金的成本。你试想,做钱生意的商业银行,一开始招揽资金就少了20%的头寸,这无疑高度减少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增加了商业银行经营的成本。正视金融市场双轨制问题从上述结构和数量的现实来说,考察中国的钱去哪里了,不能无视金融市场的双轨制度,即银行间市场和影子银行两个部分。在银行间市场里,商业银行必须是央行的乖娃娃,把钱放在此处怎么做都是正确的,哪怕可能不盈利。而绕开银行间市场的影子银行,比如商业银行通过信托证券做的表外业务,风险未必像人们想的那么大。它的风险也许不过是,它不再是央行的乖娃娃,使用资金央行管制不到。它是央行曾经不得不闭眼而产生的。影子银行之所以今天如此庞大,是拜四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而成。但它穿越货币政策管制的能力,却未必与四万亿机制有关,它是在银行管制间隙里,应市场资金需求而形成的融资创新。举例说来,信托业通过2008年的四万亿元计划,在短短五年时间里一跃成为中国资产规模第二的金融门类(以前是保险),这在五年前是不可想象的,而十年前信托业在中国金融市场几乎就没有发言权。可众所周知,在成熟、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信托业是极为发达的。如今叫停商业银行和信托的合作,叫停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发行信托产品融资,舆论和政策层面似乎都认为这是未雨绸缪,是风险防范。但在我看来,这是中国金融市场计划性管制最严重的地方,也是中国资本市场不能按照市场规律运行的集中体现。要知道,商业银行集中了大部分资源,却不能有效使用资金,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还占据了金融市场的绝对话语权。按照目前的格局,社会资金都在商业银行里,而先被央行以存款保证金率的规定收回20%,再被央行以资金使用规定(投资规定)锁死在银行间市场里主要进行买卖国债或拆借。这样被计划在一个市场里使用,资本岂能有效率?而影子银行貌似不合乎管制,却蕴含激情,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不在金融体制里,却在中国为商业银行创造出一个除银行间市场之外的另一个资金市场,杀出另外一条路来。这条路好不好当然可以争议,比如它是有风险的。它当然有风险,但它的风险到底有多大呢?央行管制的商业银行以及它曾经管制,现在联合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管制的其他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就不会给中国金融市场带来风险(且不说已经爆发出的风险)吗?银行间市场上个月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如利率飙升、头寸紧张的风波,实质在于央行目前管理资金的方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了。所谓央行不放水、央行在进行压力测试等言论,是没有看到央行以计划经济手段管理金融市场的弊端。要想消除中国流动性安全的隐患,不是在银行间市场故意紧缩,不给商业银行调整头寸的机会可以做到的,而应正视双轨制的现状,打破这种现状,建立起多层次的,完全符合市场规律的资本流动体系。对央行来讲,它可最先做的是下调存款保证金率。不做这个简单的货币工具操作,社会融资的总成本就不会降低,流动性的健康就不可能实现。从存款保证金率这个角度说,若无市场化的改革,关于中国的钱哪里去了,还可以答曰:都在央行管制成本里消耗了。

商业银行的钱哪里去了?

6. 银行间市场的代持业务如何定义?

  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 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
  买断式回购业务(亦称开放式回购,以下简称“买断式回购”)是指正回购方 (资金融入方)将债券卖给逆回购方(资金融出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融通交易行为。

  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的主要区别在于标的券的所有权归属不同,买断式逆回购方获得协议期间债券的所有权,在资金周转过程中还可将标的券另行正回购以便进行再融资;其次,买断式融资金额由期初买价决定,质押式融资金额由标准券折算比例决定;再次,买断式融资成本由期末卖价决定,质押式融资成本由回购利率决定。


  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的比较研究

  □ 杨丽彬 陈晓萍


  摘要:本文通过对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存在的差异进行比较,认为买断式回购的会计处理不明确,又具有许多风险以及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的缺陷造成买断式回购的交易量与交易活跃程度远远低于质押式回购。

  自2004年5月19日国债市场推出买断式回购以来,其交易活跃程度始终不尽人意。以2005年全年的回购交易数据为例,2005年债券买断式回购达成交易1562笔,累计成交金额2222.83亿元,日均成交8.86亿元;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5年质押式回购共达成交易47217笔,累计成交金额为156784.32亿元,日均成交624.64亿元。可见买断式回购的交易量与交易活跃程度远远低于质押式回购。这似乎与管理层的最初设想不一致。本文希望通过对这两种交易方式的各个层面进行比较,对这一现象提出相应的解释。

  一、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的差异分析

  债券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与买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卖方再以约定价格从买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债券质押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质押给资金融出方的同时,与买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从资金融出方买回该债券。二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易的目的和债券所有权归属不同

  质押回购卖方的债券在交易过程中被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冻结,在质押期内,债券所有权并不发生变化,买方不能动用,逆回购方只获得拆出资金的利息收入,并没得到债券的所有权,同时正回购方用债券做抵押,拆入一笔资金并付出相应利息,在得到资金使用权的同时还拥有出质债券的所有权及利息收入,所以质押式回购是以短期融资为主为目的。而买断式回购的逆回购方在期初买入债券后享有再行回购或另行卖出债券的完整权利,所以在此还有融券的目的。

  (二)资金清算价格不同

  质押式回购首期资金清算金额=首期交易全价×回购债券数量/100,质押式回购到期资金清算金额=首期资金清算金额×(1+回购利率×回购天数/365),主要计算的是回购期间的回购利率。而买断式回购首期资金清算金额=(首期交易净价+首期结算日应计利息)×回购债券数量/100,买断式回购到期资金清算金额=(到期交易净价+到期结算日应计利息)×回购债券数量/100,主要计算的是价格,可见买断式回购计价方式根现券交易计价方法一致,买断式回购与现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最重要的差别就在于债券的所有权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了一定期限的转移,即伴随着一次现券的卖出和一次现券的赎回,实际是两次现券交易的组合。一般认为买断式回购不仅同时具有融资、融券及远期价格发现的功能,而且为债券市场提供了利用做空和做多交易组合获得盈利的机会。

  (三)法律关系的差异

  从现有的定义和规定看,质押回购实际是质押贷款;买断式回购是包含两次结算的一次交易行为,由一个买断式回购合同约束。与质押式回购不同的是,在买断式回购中,债权所有权发生两次转移,不体现为质押形成,逆回购方取得的不是债券的质押权,而是债券的所有权,在回购期间可对回购债券进行处置,只不过回购到期时必须将这种权利交还给正回购方并相应收回融出的资金。

  (四)会计政策的差异

  由于质押回购实际是一笔质押贷款,所以其会计处理相对简单。而从债券买断式回购的定义可以看出,与目前国内债市通行的封闭式回购(又称质押式回购)相比,买断式回购(又称开放式回购)的最大特点是,在买断式回购中,债券所有权发生两次转移,而不体现为质押形式,逆回购方在回购期间拥有债券的所有权,可对持有债券进行处理。从形式上看,债券买断式回购中包含了回购和债券所有权转移两个基本事项。对于回购事项的处理,买断式回购与基金现行的封闭式回购相比并无特殊之处,争论的焦点及主要的风险点集中在债券所有权的转移上。即回购首期和到期两次债券所有权的转移应该怎样处理?为此我国的买断式回购在会计处理上可有以下两种选择:一是按准现货交易方式处理;一是按融资方式处理。

  1)按准现货交易方式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将买断式回购作为两次现货交易,回购首期和到期均按现货交易的处理在交易双方的资产负债表内反映回购相应资金和债券的变动情况,但在报表附注中对回购相应的资金或债券给予注释。这样处理的结果是,买断式回购交易双方的首期和到期的资产负债表内会计处理基本与现货交易相同,只是需要在报表说明内容中应注释买断式回购情况。这样处理的好处是:1)资产负债表如实反映债券所有权的转移情况,会计处理简单明了;2)回购期间回购债券发生的利息支付便于处理;不足之处:1)以现货交易形式表现买断式回购,其融通的经济现实体现不明显;2)资金和债券在回购期内都是可以流动的,表内难以直接体现回购规模,会计注释随意性较大;

  2)按融资方式处理

  将买断式回购在会计处理上视为一次融资交易,而不是两次现货交易。进行买断式回购时,交易双方的资产负债表内只反映回购相应的资金运动,不反映债券运动,不反映债券运动,回购债券留在正回购方资产负债表,但要在报表说明中给予注释。这样处理的结果是,买断式回购参与者的首期和到期的资产负债表内会计处理基本与质押式回购相同,只是在具体的报表注释内容和要求上有所不同;期间如发生回购债券利息支付,试同为正回购方先部分偿还回购融入资金。这样处理的优点:(1)体现买断式回购的融通形式,由于逆回购方买入债券必须要反售,买断是形式,融通是实质,尽管法律所有权发生转移,但经济所有权实质上并未转移,正回购方仍然承担债券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从反映经济意义出发,对于回购参与者而言,买断式回购的会计处理应视为融资方式;(2)有利于税务部门理解,避免对买断式回购按现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而导致不合理征税;不合理之处:会计处理较烦乱。

  (五)税收政策

  买断式回购的税收政策实际上是与会计处理紧密,只要会计处理方法确定,税收政策基本也就确定。如采用现货交易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则可能会将回购收益视为两次交易的买卖差价征税;如采用融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则往往会将回购收益视为融资利息征税。买断式回购的本质是包含两次结算的一次融通交易,而不是两次现货交易,因此不宜按现货交易征收买卖价差税(营业税),而应按融资交易对融资利息征收营业税。质押式回购由于实质是质押贷款因此不牵扯直接的征税问题。

  (六)风险问题

  质押式回购的主要风险是:正回购方破产或陷入经济纠纷案中时,逆回购方面临的本金流动性风险或质押权可能无法行使;正回购方到期不履行债券购回义务时,逆回购方行使质押权追偿资金存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买断式回购面临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通过新交易模式获得更大的收益都是建立在市场预期充分正确的基础上,一旦预期错误,新交易模式的风险放大也是很明显,比如预计利率上升,债券价格将下降,想通过卖空在低位时再融入债券,以获得差价收入。若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市场利率下降了,债券价格不降反升,就会迫使回购方在高价位买回债券用于返售到期回购质押券,从而造成低卖高买的价差损失,特别是在循环卖空交易中,如果债市整体下滑,交易链中的每一笔回购交易都面临着债券贬值,保证金不足的风险,这将迫使投资者卖出债券以补充保证金的不足,大量的抛售债券又会进一步引发债券贬值,加剧保证金不足的压力。如果交易链中最终偿付资金不足,就会引发资金断裂,导致整条交易链的崩溃,最终引发杠杆做空交易的风险。

  2)信用风险

  当债券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回购交易的正逆交易双方可能因不履行回购协议而获利。这时正逆回购双方就可能出现拒绝回购协议的行为——对逆回购方而言,如果回购到期时,相应债券出现预期大幅上涨,且价格远远高于事先约定的返售价格,按低于市场的价格将债券返售给正回购方就会失去价差交易的机会,从而逆回购方就可能选择不按初始回购价格履行返售质押券的义务;反之,对正回购方而言,如果回购到期时相应债券的价格大幅下跌,并且价格远远低于事先约定的购回价格,按高于市场的价格购回质押券就会多支付购券成本,正回购方就可能选择不按初始购回价格履行购回义务,从而减少融资成本获利。

  3)清算风险

  当市场债券价格趋于下跌,投资者就会选择买断式回购交易中的卖空抛补套利交易模式获利,但若回购到期时市场回购债券短缺,投资者无法在市场上融回卖空的债券拥有返售清偿,就会构成清算违约风险。

  二、结论

  通过上面的对比我们看出,买断式风险虽然相对质押式回购来说,既有融资功能,又有融券功能,但它仍然存在下列问题使其的交易量和交易活跃程度远远低于人们最初的预期。主要表现在:

  首先,会计处理不明确影响市场参与者参与的积极性。买断式回购的会计处理和税收问题是市场参与者都关心的问题,也是影响买断式回购业务发展关键因素之一。在会计处理上是按现券买卖处理还是按资金融通处理,现在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参与者的积极性。

  其次,买断式回购本身具有许多风险,这意味着会加大市场风险。买断式回购为资金融出方引入了一种卖空机制,一旦市场价格出现了与预期相反的变动,就会给已出售了质押债券的逆回购方带来相应的损失。

  再次,在债券回购现行的财务制度安排下,利率和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市场成员做空的动力不足。在市场价格不断下跌中,债券持有者并不愿意出售持有的债券,这是因为一旦出售债券就会转化为现实的损失,如果将债券持有到期,至少并不会形成账面上的亏损。这就是近几年回购交易量萎缩的原因。

  最后,由于买断式回购的最长期限只能达到91天,这样,在买断式回购中,逆回购方要在回购期卖出债券,然后再买回相应债券保证返售阶段的履约,就面临着非常大的市场风险。

  作者单位: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武汉烽火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7. 什么叫银行间债券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成立于1997年6月6日。
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扩展资料: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计算机撮合成交的。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市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可披露市场有关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间债券市场

什么叫银行间债券市场

8. 银行间债券市场都有哪些业务?

银行间债券市场都有哪些业务?
1、买股票的心态不要急,不要只想买到最低价,这是不现实的。真正拉升的股票你就是高点价买入也是不错的,所以买股票宁可错过,不可过错,不能盲目买卖股票,最好买对个股盘面熟悉的股票。

2、你若不熟悉,可先模拟买卖,熟悉股性,最好是先跟一两天,熟悉操作手法,你才能掌握好的买入点。

3、重视必要的技术分析,关注成交量的变化及盘面语言(盘面买卖单的情况)。

4、尽量选择热点及合适的买入点,做到当天买入后股价能上涨脱离成本区。

三人和:买入的多,人气旺,股价涨,反之就跌。这时需要的是个人的看盘能力了,能否及时的发现热点。这是短线成败的关键。股市里操作短线要的是心狠手快,心态要稳,最好能正确的买入后股价上涨脱离成本,但一旦判断错误,碰到调整下跌就要及时的卖出止损,可参考前贴:胜在止损,这里就不重复了。

四卖股票的技巧:股票不可能是一直上涨的,涨到一定程度就会有调整,那短线操作就要及时卖出了,一般说来股票赚钱时,随时卖都是对的。也不要想卖到最高价,但为了利益最大话,在股票卖出上还是有技巧的,我就本人的经验介绍一下(不一定是最好的):

1、已有一定大的涨幅,而股票又是放量在快速拉升到涨停板而没有封死涨停的股票可考虑卖出,特别是留有长上影线的。

2、60分钟或日线中放巨量滞涨或带长上影线的股票,一般第二天没继续放量上冲,很容易形成短期顶部,可考虑卖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