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技术性违约?

2024-05-18 06:42

1. 什么是技术性违约?

技术性违约就是合同双方的某一方一般是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并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技术这就形成了技术违约

什么是技术性违约?

2. 技术性违约到底是什么?

 近期,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频发,其中不乏“技术性违约”事件。本文从技术性违约的含义入手,通过分析债券违约事件中典型的技术性违约案例,认为目前市场上对“技术性违约”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读,以期能给读者对“技术性违约”带来相对清晰的认识。
     一、技术性违约的含义 
    
    国内外评级机构对违约的定义均较为详细,然而却极少有评级机构对“技术性违约”进行严格定义。
    从境外的评级机构看,仅穆迪给出了较为详尽的定义。穆迪对技术性违约的定义是指除了支付本金和利息,未能履行债券发行契约所载条款,例如超过最高杠杆率或未达到最低债务覆盖倍数等。穆迪强调,技术性违约不属于债务违约,除非债务人不能修复这些财务指标,且当这些财务指标要求未满足约定的情况下触发债务加速清偿条款,而债务人不能履行时,则属于违约。另外,穆迪认为因纯粹技术上的原因或管理失误而导致长期债务未能及时兑付的情况不算违约,只要不影响到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意愿,并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例如,1~2个工作日)得以补救。
    从穆迪的定义,可以看到技术性违约主要指的是债务人承诺企业应达到或保持的某种状态,例如财务指标承诺等,此类契约条款是投资者保护的一种形式。违背该类契约条款,可以通过补救修复,不影响债券的存续。若补救失败,则可能触发提前还款条约,若可足额兑付则根据协商时间债券到期清偿;若不能足额兑付,则构成实质性违约。某些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违背则会跳过技术性违约一环,直接触发加速清偿条款,从而引发违约。境外债券市场上对技术性违约的界定基本上遵从此法。
      国内相关研究中,《信用评级》[1]一书较早的对技术性违约定义,认为:“技术性违约是指除了支付本金和利息,未能履行债券发行契约所载条款,例如未能维持规定的偿还基金。”但未对技术性违约进行进一步的阐释。上述定义基本与穆迪对技术性违约的定义一致。
     二、中国债券技术性违约的典型案例 
    
    根据穆迪和《信用评级》一书中的定义,对中国国内企业发行债券违约情况进行比较研究,国信证券(行情002736,诊股)(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的点心债违约和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违约构成了典型的技术性违约。
    国信证券香港全资控股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发行一期12亿人民币的点心债,由国信证券以维好协议(keepwell deed)担保,债券发行文件对发行人和担保方的合并净资产设有分别不低于100万美元的限制性条款。而在2016年2月,审计公司的测试显示,国信证券香港子公司的合并资产净值已低于100万美元的红线,而国信证券增资未及时落实,从而引发技术性违约。国信证券于4月1日公告完成增资,将注册资本有6.3亿港币增至9.3亿港币,化解了本次风险,使得此次事件未引发实质性违约风险。
    点心债发生技术性违约的还有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滨海建投”)下属的离岸SPV,引发技术性违约的原因与国信证券类似,事件的解决方式与路径有所不同。滨海建投通过请求债券持有人豁免限制性条款并支付一定金额同意费的方式解决了此次危机。
      上述两个案例表明,技术性违约虽然可以认定为不属于债券违约,但技术性违约事件发生后如果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实质性违约。而近年来在中国债券市场发生的所谓的“技术性违约”事件,基本都不构成技术性违约。
     三、结论 
    
    对于国内债券市场上出现的所谓的“技术性违约”,多数为国内媒体在不理解其确切含义上的误读。目前国内市场所称的“技术性违约”并不符合国际上对技术性违约的通常认知,而更符合实质性违约的特征。
    同时,对于发生债券延期一两天支付本息的情况,亦不能简单妄断一定是实质性违约。一方面需要结合违约的定义,另一方面还需要判断是否属于纯粹的技术上的原因或纯粹的管理失误,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意愿是否发生实质上变化。因此,对于技术性违约的界定,还需进行更为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事件的逐步常态化,“违约”这一概念也已被市场、媒体和投资人所熟知,但对于其更深层次的含义,却未必能够理解。因此,评级机构作为专业的金融服务机构,一定要在深入研究、准确判断的基础上,正确引导市场言论,而不应人云亦云。

3. 技术性违约的简介

2011年8月15日,美国将迎来大考,兑现270亿美元国库券和250亿美元有价证券的票息。外媒报道称,许多共和党议员认为,如果能促使白宫接受大幅削减开支,“技术性”赖账或许是值得付出的代价。这种一度边缘化的想法正在成为主流。共和党人的理论是,债主会接受利息延期支付,因为只是拖延短短数天。其实,“技术性违约”的想法不仅在华盛顿冒头,它同样出现在欧盟处理希腊债务问题的设想中。德国要求持有希腊债务的银行、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把旧债换成期限延长7年的新债,从而给予希腊更多时间消化高达3300亿欧元的巨额债务。不过评级机构警告称,他们将把此视为强迫性举措,并看作违约。

技术性违约的简介

4. 技术性违约的介绍

美国的债务已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14.29万亿美元,如果国会不提高举债上限,到2011年8月2日美国政府将无法继续借钱,进而无法偿付到期的国债本金和利息。“技术性违约”指美国延缓支付到期债务利息。美国试图用“技术性”一词将违约淡化,却仍激发了中国、印度等地人士的激烈反对。

5. 技术性违约的预期影响

美国众议院可能是担心美国步欧债后尘。目前美国财政赤字达到GDP的10%左右,为了弥补财政赤字,财政部门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大规模发行国债。由于美元是大多数国家的外汇储备,有稳定的出路,但是美国赤字额一大,势必造成进一步增发货币,进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议员担心恶性循环,因而才会否决上调国债上限。市场普遍预期众议院最终还会提高债务上限,但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美国国债出现技术性违约。一旦美债出现技术性违约,美国国债收益率上升,风险溢价都会上升,对新兴市场国家影响更大,对全球的溢出效应会远远超过欧债危机。

技术性违约的预期影响

6. 技术合同中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1、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合同双方只要约定了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就要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在约定违约金时,数额约定不能过高或过低,约定数额过低,损失得不到补偿,约定数额过高,会因数额过高得不到法律支持无法实现。一般而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超出合同标的额,若一方的损失确实超过合同标的,可直接约定赔偿损失。
二、技术开发合同的分享原则:
1、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的申请权。
2、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
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3、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要知道技术开发合同可以分为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其标的物具有新颖性,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

7. 技术服务合同违约条款是什么

关于技术服务合同违约条款如下:
技术服务合同违约责任
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如约支付报酬的违约责任。
3、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受托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支付受托人报酬逾期达两个月,应承担归还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5、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逾期达六个月,应支付受托人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
6、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技术服务合同违约条款是什么

8. 技术合同技术实施方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如约支付报酬的违约责任。
3、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受托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支付受托人报酬逾期达两个月,应承担归还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5、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逾期达六个月,应支付受托人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
6、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一、既是有偿合同,又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一)保管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二)委托合同:第405、406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七条、211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与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
二、承揽合同纠纷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1、延期交货或不领受纠纷
延期交货是承揽人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延期交货往往会引起第三者的纠纷。实践中经常会发现定作人也不是工作成果的使用人,定作人可能要把工作成果交给第三者使用。所以,延期交货有时会牵涉第三者的利害关系。定作人有受领承揽人完成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工作成果的义务,定作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受领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定作人不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且还要承担承揽人因其不受领而支出的保管费、仓储费、运输费等。工作成果在定作人延迟受领期间出现的风险,也应由定作人承担。
2、支付酬金纠纷
定作人按合同约定检验和受领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后,应当按约定的期限内支付承揽人的酬金,否则,定作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原材料等应付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3、超耗纠纷
在承揽合同中,多数加工合同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有些材料在承揽人的工作中会耗损,如印刷纸张的伸放量、压塑的损耗,在承揽合同中有约定损耗比例的,承揽人超耗也是一种违约责任;承揽人在工作中发现定作人的材料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相符的,或者化工材料的湿度比例偏高,应该及时告知定作人,经定作人核实可以免责。
4、失密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对承揽人提出保密要求的,承揽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秘密,否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社会上很多同类产品中之所以能成为畅销或专利的品牌,是因为比同类的其他产品有独特的工艺流程,从而占领先地位。一旦失密,定作人的损失就惨重了。因此,承揽人违反保密规定,除给定作人造成损失以外,定作人还可以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