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的措施有哪些

2024-05-12 19:59

1. 社会保障的措施有哪些

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障的措施有哪些

2. 社会保障的措施有哪些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社保是民生之基。为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保障,为人们创业奋斗解除后顾之忧,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关爱和温暖。今年的工作重点是:_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_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部门职责整合,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逐步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使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一是切实保障最低生活。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二是明确特困人员的供养内容。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相衔接。三是规范受灾人员救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受灾人员提供应急救助。四是开展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国家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疾病应急救助。五是完善教育救助。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国家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人员,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六是建立住房救助。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七是加强就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八是做好临时救助。国家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九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国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_      二、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_      加快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国务院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      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健全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不同群体参保政策,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实施方案。研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继续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_健全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巩固和完善地市级统筹,普遍建立和规范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继续推进东部地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抓紧研究建立完善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继续扩大高风险行业、中小微企业、事业单位参保覆盖面,积极探索农村地区企业、家庭服务企业和新兴网络服务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标准。_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和改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考核的严肃性。强化网络监管措施,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工作试点。探索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强化对欺诈社会保险基金的刑事处罚力度。推动部分行业、企业自行管理的社会保险纳入属地管理。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保险标准制定,总结推广“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工作经验。完善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稳步推进五险合一经办,提升基层社会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_      坚持不懈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大力开发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拓宽妇女就业创业渠道。坚决贯彻男女公平就业的法律规定,规范企业招工用工行为,落实同工同酬,严厉查处侵害女职工和新经济组织中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_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困难群体倾斜,注重解决流动、留守儿童的入学入园问题,提高孤儿、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水平。      着力保障妇女儿童民生。提高面向妇女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要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扩大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建立流动、留守儿童服务机制。      切实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中扩大妇女儿童受益面,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投入,努力解决妇女儿童的特殊困难。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逐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      不断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完善孤儿保障制度,规范弃婴收留行为,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重拳出击。加快推进反家庭暴力立法,完善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_      四、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立足健全和落实“人人享有基本民生托底服务”的保障目标,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康复辅具业发展政策,规范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      落实残疾预防措施和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抓住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残疾预防两个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支撑体系,提高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康复人才培养力度,创新抢救性康复服务模式,推动政府部门、残联组织、社会机构等康复资源的整合利用。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政策手段发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产业的具体措施。      普及残疾人特殊教育、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统筹推动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残疾人参加普通教育的引导政策与教育体系。重点推动特教教师、康复护理人员、残疾人工作者等专门人才培养。努力发挥政府、残联组织、社会、市场、残疾人个体多方面积极性,共同促进残疾人就业。围绕提升残疾人信息化服务与管理水平,大力强化信息化管理系统。_      五、大力发展老龄事业_      启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业。着力提高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率。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建设,支持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制定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开发安全有效的老年服务产品。_      六、积极发展慈善事业_      健全政府支持政策措施,加强慈善组织监管,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落实公益性捐助所得税前扣除政策。制定支持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积极投身慈善事业的政策,支持企业和慈善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和残障康复设施等公益事业,鼓励市场主体以捐赠资金留本运营、利润分配、安置就业等方式参与慈善。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推广“菜单式”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需求与供给有效对接;制定保障政策,探索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回馈激励及志愿者保险制度,促进志愿服务有序健康发展。

3. 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4. 针对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应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

问题:1、社会保障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2、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缺口还比较大;3、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不够规范;4、社会保障执行成本高等等。对策:1、扩大社会保障基金征收范围,尽快建立广覆盖、多层面的社会保障征收体系;2、加快社保费改税步伐,建立规范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3、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齐抓共管的社会保障管理新机制;4、要加强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工作;5、应贯彻城乡有别的政策;

5. 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6. 社会保障政策有哪些特点

①互济性。社会保险的互济性首先体现在劳动者之间经济上的互济。其次,是单位或行业间的互济。再次,是经济条件好的地区的社会保险基金向经济条件差的地区的调剂。
②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体现在:⑴社会保险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的一般规律是,先在工资收入者及其家属中实施,然后推广到全体居民。⑵世界各国普遍把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重要的社会政策,都要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和发展。
③公平性。社会保险的公平性首先体现在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人人都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机会均等;其次,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既要反映劳动者长期劳动收入的水平,又要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手段平抑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之间的差距,如退休待遇的计算就是这样;再次,社会保险待遇应随物价上涨和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以保证享受者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并适当分享社会发展成果。
④强制性。社会保险是国家的社会政策,一旦国家将它伯为法律颁布下发,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成员或其所在单位,必须无条件地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各级政府和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服务机构亦应无条件地实施社会保险。

7. 当前我国在完善社会保障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要求,坚持积极老龄化观念,统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劳动力资源开发、大龄劳动者就业创业,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效机制。

——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坚持基本养老保险保基本的制度定位,不断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推动职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平稳规范,建立和发展适合我国国情,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实现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补充,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适应人口大规模流动,规范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适应社会流动性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政策。

——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和工伤保险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更加有效发挥主动预防和化解风险的功能【摘要】
当前我国在完善社会保障方面有哪些新举措。【提问】

——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要求,坚持积极老龄化观念,统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劳动力资源开发、大龄劳动者就业创业,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效机制。

——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坚持基本养老保险保基本的制度定位,不断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推动职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平稳规范,建立和发展适合我国国情,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实现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补充,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适应人口大规模流动,规范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适应社会流动性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政策。

——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和工伤保险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更加有效发挥主动预防和化解风险的功能【回答】
[微笑]【回答】
亲,感谢您的信任,以上是我的回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嘻嘻]还请给个赞哦。[嘻嘻][嘻嘻][嘻嘻]祝您发发发 幸福美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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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提问】
从大的方面看,经济发展主要是从工业化、经济增长速度和市场环境三个维度来影响社会保障。
首先,工业化的社会风险与社会保障的风险管理。工业化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的阶段,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工业化带来的机器大生产和不断深化的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使得人类的物质财富以几何级数增长,但也让更多的劳动者依附于机器大生产而面临失业、工伤、养老、医疗等社会风险。因此,工业化发展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创造了需求,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工业化进程的“社会稳定器”。也正因为如此,在工业化进程中,一旦产业、就业、家庭、社会阶层等结构性特征发生重大变化,就会对社会保障制度提出巨大挑战,继而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适应性变革。随着工业化深入发展,从产业结构看,第一产业在三次产业中的占比越来越小,第二、第三产业占比越来越大,科技进步也促进了新产业、新业态的迅猛发展。从就业结构看,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越来越少,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人【回答】
如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问】
对社会保障基金应参照投资基金模式管理:a、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b、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机制;c、优选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组合;②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a、政府应通过多种途径偿还对老职工的养老金隐性债务;b、完善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体制;c、选择多种投资方式,确保社会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d、改革养老金的计发办法;③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a、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b、扶持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真正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c、加强医疗保障经费的征集和管理;d、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机制;e、加强医疗服务管理;④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a、扩大失业保险金的筹集渠道,努力增加失业保险金的数量;b、要逐步扩大失业保险范围;c、加强监督机制;d、把促进就业与失业保险结合起来。第五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第十二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回答】

当前我国在完善社会保障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8. 社会保障包括哪些保障

法律分析: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哪些内容1、公民财产权:指公民个人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的权利。范围包括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其他合法财产,投资权、经营权、继承权也在其列。2、劳动权: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具有双重性,也是一种义务。包括劳动就业权、取得报酬权。3、休息权:指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权利。是劳动力延续的条件,也是劳动者享受文化生活、自我提高的权利。一周五日工作8小时,享受公休假、法定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等。4、社会保障权:指因社会危险处于保护状态的个人,为了维持人的有尊严的生活而向国家要求给付的请求权。是国家必须履行的义务,是现代社会的安全阀。作为一种权利体系,包括生育保障权、疾病保障权、残疾保障权、死亡保障权与退休保障权等具体权利。财产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宪法》总纲部分第13 条已作了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