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2024-05-08 01:40

1.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你好,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第一部分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房屋本体:
  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能力。
  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
  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
  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二)公建配套:
  1 、道路(路幅宽 7 米以下):路面破损50% 以上,整体修复路面、路沿。
  2 、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 30% 的,进行补栽、补植。
  3 、公益性设施(休闲椅凳、垃圾桶、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
  、小区围墙及大门:因自然损坏影响安全和使用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第二部分 共用设备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垂直电梯
  1 、机房部分:
  1 )曳引机组:更换电动机定子、转子、轴承;减速器轴承、蜗杆、从动轴。
  2 )限速安全系统:更换限速器、安全钳、涨紧轮。
  3 )控制屏:更换主控板、励磁板、电源板。
  4 )选层器:整体更换。
  5 )终端保护装置:更换上、下极限杠杆、钢丝绳、钢丝绳涨紧装置。
  2 、井道部分:
  1 )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内召)、超满载装置、安全钳。
  2 )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
  3 )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
  4 )导靴:整体更换。
  5 )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
  6 )对重:更换导靴。
  7 )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3 、厅站部分:
  1 )召唤按钮箱(外召):各层全部更换。
  2 )层楼指示器:各层灯具、线路全部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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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2. 物业维修基金如何管理使用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按照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维修基金管理需遵循如下规定:

1、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与专户银行核对维修基金的交存情况,并在该物业范围内公布。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将维修基金交存情况报上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

3、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

4、单个业主可凭维修基金发票至开户银行查询本人名下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留存情况。若物业因拆迁发生灭失的,业主可持相关证明至银行提取分户帐户内的余额。

3.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第三章 使  用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4.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规定

法律分析: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规定:1、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2、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5.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第一部分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房屋本体:

  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能力。

  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

  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

  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二)公建配套:

  1 、道路(路幅宽 7 米以下):路面破损50% 以上,整体修复路面、路沿。

  2 、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 30% 的,进行补栽、补植。

  3 、公益性设施(休闲椅凳、垃圾桶、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

  、小区围墙及大门:因自然损坏影响安全和使用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第二部分 共用设备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垂直电梯

  1 、机房部分:

  1 )曳引机组:更换电动机定子、转子、轴承;减速器轴承、蜗杆、从动轴。

  2 )限速安全系统:更换限速器、安全钳、涨紧轮。

  3 )控制屏:更换主控板、励磁板、电源板。

  4 )选层器:整体更换。

  5 )终端保护装置:更换上、下极限杠杆、钢丝绳、钢丝绳涨紧装置。

  2 、井道部分:

  1 )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内召)、超满载装置、安全钳。

  2 )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

  3 )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

  4 )导靴:整体更换。

  5 )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

  6 )对重:更换导靴。

  7 )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3 、厅站部分:

  1 )召唤按钮箱(外召):各层全部更换。

  2 )层楼指示器:各层灯具、线路全部更换。

  (二)中央空调

  1 、空调压缩机部份:

  1 )活塞式压缩机:更换气缸套、盖,更换活塞、气阀、连杆衬套、轴瓦、轴封器、截止筏,更换油泵泵体、齿轮、转子、轴承,更换联轴器柱销、档圈、传动组。

  2 )离心式压缩机:更换电动机、主轴、工作叶轮组件、轴承、进口导叶。

  3 )螺杆式压缩机:更换转子、平衡活塞、轴承、卸载滑筏。

  2 、中央空调给水:更换钠离子交换器、各类水泵、膨胀水箱、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过滤器,修换电机绕组、绝缘。

  3 、冷凝器:更换阀门、管道。

  4 、蒸发器:更换阀门,修换壳管、盘管。

  5 、膨胀阀:更换。

  6 、控制系统:更换主控板。

  7 、辅助设备:更换油分离器、贮液器、过滤器、电磁阀、压力控制器、油压差控制器、冷却塔外壳及通风机。

  8 、风机盘管:更换风机、盘管。

  9 、新风及变风量机组:更换风机、电动机、表冷器、控制箱。

  10 、双效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更换各类泵及电机,修换发生器、吸收器、引射器、 U 型管、换热器、蒸发器、冷凝器。

  11 、通风设备:整体更换风机、风扇、散流器、除尘器。

  (三)锅炉

  1 、炉体:整体更换下降管、水冷壁、耐火砖炉墙、炉胆、烟管。

  2 、水处理设备:更换水泵,阴、阳离子交换器。

  3 、燃煤炉燃烧器:修换齿轮变速箱、风机、出渣机、炉排。

  4 、燃油、燃气炉燃烧器:修换风机、气泵、油泵、雾化器、电磁阀、调节阀,油咀。

  5 、供热设备:更换分汽缸、换热器。

  (四)电气系统

  1 、强电:

  1 )高压柜:更换各类柜体、仪表,修换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操纵机构、互感器、熔断器、避雷器、接地开关、手车及机械闭锁电器连锁。

  2 )变压器:更换冷却风扇、控制箱、柜体、温度指示仪、绝缘油

  ,修换绕组、绝缘、油枕、散热片。

  3 )低压电器:电动机整机更换( 5kw 以上),转子、定子绕组修换( 10kw 以上),更换蓄电池、不间断电源,更换各类柜体、仪表,修换断路器、开关及接触器( 100A 以上)、互感器、隔离器、电容器,整体更换配电箱、控制箱、照明箱,全部更换照明灯具、线路、插座。

  2 、弱电:

  1 )电话通讯:修换各类型程控交换机,更换交接箱、中继箱。

  2 )广播音响:更换全部音箱、扬声器、音响布线。

  3 )电视系统:修换卫星抛物面天线、接受机,全部更换同轴电缆分配箱。

  4 )火灾报警:修换区域报警、集中报警控制器,全部更换探测器、报警器。

  5 )安保监控:修换对讲主机、更换对讲控制线路、更换电视监控控制台、监视器(多画面),小区周边防范的远红外探头( 5 米以上)和彩色摄像头(多方位、多焦距),修换入侵报警系统。

  6 )综合布线系统:整体更换配线箱、交接箱、电缆、光缆,全部更换适配器。

  (五)消防设备:

  1 、 整体更换防火卷帘,更换防火门、防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

  2 、消防给水:修换消防泵,更换泵接合器,整体更换消火栓箱,全部更换喷淋装置,整体翻修水池,更换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

  (六)给排水:

  生活给水:整体翻修水池、水箱,更换水泵、电机、液位控制器、气压水罐、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水泵维修需解体更换叶轮、泵轴。

  2 、排水设备:全部更换排水管、水封,整体更换管道,翻新化粪池、窨井、检查井、雨水井,更换动力、有源化粪池动力设备。

  (七)质量要求:

  设备在修复后必须达到完好。按其出厂标准,总体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原产品

标准的 90% 以上,正常运转能耗不得高于原产品标准的 110% 。必要时,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测试。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6.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物业维修基金的具体范围和基本程序: 1.0目的       规范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物业维修基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出纳员负责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工作。 3.2公共事务部相关人员负责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催缴工作。 3.3会计负责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核算及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管理、核算工作。 3.4管理处经理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工作的监督。 3.5公司总经理及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的审批。 4.0程序要点 4.1物业维修基金的分类。 4.1.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用于购买管理用房、垫支购买部分商业用房和住宅区共用设施的重大维修工程。 4.1.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房屋本体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 4.2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4.2.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a) 小区内的道路; b) 小区内的路灯; c) 小区内园林绿化地; d) 小区内的地下排水管; e) 小区内的文化体育场所; f) 小区内的停车场; g) 其他公用设施。 4.2.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a) 房屋的承重墙的结构部位; b) 抗震结构部位; c) 外墙面; d) 楼梯间; e) 公共通道; f) 门厅; g) 公共屋面; h) 电梯; i) 机电设备; j) 本体消防设施; k) 公共天线; l) 本体上下水共用管道; m) 共用防盗监控设施; n) 其他房屋本体共用部分。 4.3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 4.3.1发展商按本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交纳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4.3.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请参照《附录》,仅供参考): a) 多层房屋(不带电梯): ----外墙涂料(含水刷石):0.25元/平方米/月; ----外墙贴瓷砖、马赛:0.20元/平方米/月。 b) 高层房屋(含多层带电梯): ----使用国产(含合资)电梯:0.30元/平方米/月; ----使用进口电梯:0.35元/平方米/月。 4.4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4.4.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取程: a) 发展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计算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b) 发展商应一次性将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划拨到区住宅管理部门的专用帐户上。 4.4.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a) 公司财务部应在小区住宅保修期满以后开始计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b) 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的20日编制住户下月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收明细表》。 c) 明细表交财务部经理审核: ----经审核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并予以更正; ----经审核无误财务部经理应在明细表上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 d) 财务部会计根据审核无误后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明细表》。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费用收取单。 e) 收费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无误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管理处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派发。 f) 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派发。 g) 已办理银行托收的住户,由出纳员将托收明细表交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托收,并直接划归代管基金专项帐户上。 h) 出纳员应在银行每次托收后的二日内到银行读取托收数据,并及时将托收结果制表交财务部会计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i) 住户用现金交纳的由出纳员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取。 j) 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当日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按昭《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存入基金的专项帐户内。 k) 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清单、银行解款书及时交财务部会计核对。 l) 财务部会计没有按时交纳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应收帐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催缴。 m) 对尚未售出的空置房,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由发展商交纳。 n) 对催缴三次依然不交纳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业主,公司可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或根据《委托管理合同》、《业主公约》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 o) 对逾期未缴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财务部会计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计收滞纳金。 4.5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4.5.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a) 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设施维修基金时,应向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部经理签字并加盖管理公司或管理处章的使用申请; ----相关项目的有关图纸、预算资料; ----施工承接单位或人员资质资料。 b) 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在接到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后14日内召集业主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的,向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公司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共同签字的《住宅小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使用申请表》;区住宅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款项划到公司帐户。 ----不同意使用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应将不同意见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c) 业主大会不同意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而管理公司认为有充足理由的,应向区住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经复议同意管理公司申请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必须执行。 d) 业主管理委员会可以对使用维修基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材料消耗等进行监控,并按工程要求进行验收。 e) 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帐目,应由下列单位每三个月张榜公布一次: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管理处。 4.5.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a) 管理公司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原则上3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7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中修以上维修工程;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b) 管理公司因需要进行中修以上的维护工程时,应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有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签名的申请计划; ----该项目的预算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c) 申请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或该栋50%的业主不同意,而公司或下属管理处认为有足够理由实施该项工程的,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可向小区住宅管理部门申请,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 ----如经审议,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的业主书面同意后,后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应按计划执行该项工程。 d) 整个小区的本体基金不够支付时,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全体业主分摊。 e) 单栋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不够使用时,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由该栋各业主分摊。 f) 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及预算: ----业主委员会应在收到公司计划及预算的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业主委员会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急修工程计划及预算的七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g) 公司或下属管理处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完成房屋本体共用部份维修养护项目后 ----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的费用支出证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帐凭证; ----中修以上的工程应出具《施工项目清单》,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该栋楼长(或20%以上业主)、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帐凭证。 h) 财务部应每三个月公布一次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帐目。 4.6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4.6.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和管理程序。 a) 公用设施的维修基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门帐户管理,区管理部门不得干涉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基金的正常使用,但应严格按使用审批程序审查无误后支出。 b)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银行利息可以为维修基金的日常开支。 c) 财务部会计根据公用设施基金的收支单据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独立的帐务处理。 d) 小区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如对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帐目有疑问,可向下列单位提出质询: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 e) 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接到质询后: ----原则上应在七日内予以答复; ----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7.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规定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规定如下:1、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2、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维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储备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期满后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公共部位是指建筑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物业维修基金在性质上属于专门用于特定目的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一类,即它是专门用于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大的维修保养、保值增值目的而转向筹集、独立核算的资金,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也有人将它称为“房子养老金”。所谓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所谓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规定

8.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您好!
规定包括的相关内容如下:
1、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2、安保监控:修换对讲主机、更换对讲控制线路、更换电视监控控制台、监视器(多画面),小区周边防范的远红外探头( 5 米以上)和彩色摄像头(多方位、多焦距),修换入侵报警系统。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具体维修范围如下:
  第一部分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房屋本体:
  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
能力。
  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
  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
  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二)公建配套:
  1 、道路(路幅宽 7 米以下):路面破损50% 以上,整体修复路面、路沿。
  2 、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 30% 的,进行补栽、补植。
  3 、公益性设施(休闲椅凳、垃圾桶、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
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
  4 、小区围墙及大门:因自然损坏影响安全和使用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第二部分 共用设备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垂直电梯
  1 、机房部分:
  1 )曳引机组:更换电动机定子、转子、轴承;减速器轴承、蜗杆、从动轴。
  2 )限速安全系统:更换限速器、安全钳、涨紧轮。
  3 )控制屏:更换主控板、励磁板、电源板。
  4 )选层器:整体更换。
  5 )终端保护装置:更换上、下极限杠杆、钢丝绳、钢丝绳涨紧装置。
  2 、井道部分:
  1 )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内召)、超满载装置、安全钳。
  2 )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
  3 )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
   4 )导靴:整体更换。
  5 )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
  6 )对重:更换导靴。
  7 )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3 、厅站部分:
  1 )召唤按钮箱(外召):各层全部更换。
  2 )层楼指示器:各层灯具、线路全部更换。
  (二)中央空调
  1 、空调压缩机部份:
  1 )活塞式压缩机:更换气缸套、盖,更换活塞、气阀、连杆衬套、轴瓦、轴封器、截止筏,更换油泵
泵体、齿轮、转子、轴承,更换联轴器柱销、档圈、传动组。
  2 )离心式压缩机:更换电动机、主轴、工作叶轮组件、轴承、进口导叶。
  3 )螺杆式压缩机:更换转子、平衡活塞、轴承、卸载滑筏。
  2 、中央空调给水:更换钠离子交换器、各类水泵、膨胀水箱、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
、过滤器,修换电机绕组、绝缘。
  3 、冷凝器:更换阀门、管道。
  4 、蒸发器:更换阀门,修换壳管、盘管。
  5 、膨胀阀:更换。
  6 、控制系统:更换主控板。
  7 、辅助设备:更换油分离器、贮液器、过滤器、电磁阀、压力控制器、油压差控制器、冷却塔外壳及
通风机。
  8 、风机盘管:更换风机、盘管。
  9 、新风及变风量机组:更换风机、电动机、表冷器、控制箱。
  10 、双效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更换各类泵及电机,修换发生器、吸收器、引射器、 U 型管、换热器、
蒸发器、冷凝器。
  11 、通风设备:整体更换风机、风扇、散流器、除尘器。
  (三)锅炉
  1 、炉体:整体更换下降管、水冷壁、耐火砖炉墙、炉胆、烟管。
  2 、水处理设备:更换水泵,阴、阳离子交换器。
  3 、燃煤炉燃烧器:修换齿轮变速箱、风机、出渣机、炉排。
  4 、燃油、燃气炉燃烧器:修换风机、气泵、油泵、雾化器、电磁阀、调节阀,油咀。
  5 、供热设备:更换分汽缸、换热器。
  (四)电气系统
  1 、强电:
  1 )高压柜:更换各类柜体、仪表,修换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操纵机构、互感器、熔断器、
避雷器、接地开关、手车及机械闭锁电器连锁。
  2 )变压器:更换冷却风扇、控制箱、柜体、温度指示仪、绝缘油
,修换绕组、绝缘、油枕、散热片。
  3 )低压电器:电动机整机更换( 5kw 以上),转子、定子绕组修换( 10kw 以上),更换蓄电池、
不间断电源,更换各类柜体、仪表,修换断路器、开关及接触器( 100A 以上)、互感器、隔离器、电容器
,整体更换配电箱、控制箱、照明箱,全部更换照明灯具、线路、插座。
  2 、弱电:
  1 )电话通讯:修换各类型程控交换机,更换交接箱、中继箱。
  2 )广播音响:更换全部音箱、扬声器、音响布线。
  3 )电视系统:修换卫星抛物面天线、接受机,全部更换同轴电缆分配箱。
  4 )火灾报警:修换区域报警、集中报警控制器,全部更换探测器、报警器。
  5 )安保监控:修换对讲主机、更换对讲控制线路、更换电视监控控制台、监视器(多画面),小区周
边防范的远红外探头( 5 米以上)和彩色摄像头(多方位、多焦距),修换入侵报警系统。
  6 )综合布线系统:整体更换配线箱、交接箱、电缆、光缆,全部更换适配器。
  (五)消防设备:
  1 、 整体更换防火卷帘,更换防火门、防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
  2 、消防给水:修换消防泵,更换泵接合器,整体更换消火栓箱,全部更换喷淋装置,整体翻修水池,
更换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
  (六)给排水:
  1 、生活给水:整体翻修水池、水箱,更换水泵、电机、液位控制器、气压水罐、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水泵维修需解体更换叶轮、泵轴。
  2 、排水设备:全部更换排水管、水封,整体更换管道,翻新化粪池、窨井、检查井、雨水井,更换动
力、有源化粪池动力设备。
  (七)质量要求:
  设备在修复后必须达到完好。按其出厂标准,总体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原产品标准的 90% 以上,正常运
转能耗不得高于原产品标准的 110% 。必要时,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测试。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