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分红政策最低利率

2024-05-18 12:44

1. 保监会分红政策最低利率

保监会13日发布消息称,将于2015年2月16日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2015年7月1日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将不得销售。万能型人身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保底收益投资账户的人寿保险,具有缴费灵活、收费透明等特点,此类保险通常设定最低保证利率,定期结算投资收益。此类产品为投资账户提供最低收益保证,并且可以与保险公司分享最低保证收益以上的投资回报。2013年以来,保监会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基本思路,推进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将前端产品定价权交还保险公司,产品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管住风险。根据这一思路,保监会确定了“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人身险”分三步走的改革路线图,并于2013年成功迈出第一步,放开普通型人身险预定利率。经国务院批准,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即将迈出第二步,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放开前端。取消万能保险不超过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特性、风险程度自主确定。二是管住后端。集中强化准备金、偿付能力等监管。产品最低保证利率越高,需要计提的准备金越高,偿付能力要求就越高。三是提高风险保障责任要求。最低风险保额与保单账户价值的比例提高3倍,体现回归保障的监管导向,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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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分红政策最低利率

2. 保监会规定保险利率

继各国央行一轮降息操作之后,美联储再次发大招降息,直接将基准利率降至0-0.25%水平,降息幅度达100个基点。
虽然中国没有马上跟进降息操作,但通过加量续作 MLF、逆回购操作和下调逆回购利率向市场投放流动性, 宽松的货币政策也将使得利率继续维持低位。
那下行的利率对保险公司的影响是什么呢?
1、保险公司利润承压
保险公司利润来源可以分为利差、死差和费差。其中很重要一项:
利差=实际投资收益率-负债成本
而由于保险公司投资主要是2个方面:固定资产、权益类(比如股票),中国保险公司固定资产类配置比例相对海外保险公司更大。
利率下降,新增固收、非标类资产收益率显著下降,从而会拉低保险公司整体投资收益率。
另外,保险公司利润受“准备金计提 ”影响非常大,同等情况下,折现率假设的下调会导致准备金的多提。折现率假设的计算中,主要考虑就是750日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曲线 。

10年期国债收益率
利率下行会导致750天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曲线下行,导致准备金多提,影响保险公司的利润。
2、利率下行也会导致预定利率的下调,产品结构的调整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
从我国和国外的历史来看,一般情况下,若利率持续下行,会对险企带来较大的利差损风险。所以出于监管和险企本身安全的角度,市场相关主力年金险等产品的预定利率会出现下调。
比如去年,国家就已经对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产品开始收紧监管。而随着利率继续下行,相关4.025产品或全面退出舞台。
当然,目前来讲,由于利率已长期处于相对较低位置,加上更为完善的风控机制,即便利率持续下行,出现20世纪初的利差损危机也很难了。
回顾历史,无论是21世纪初的中国,还是90年代的日本,在遭遇利差损危机重创时,保险公司都调整了保险产品结构,日本保险公司的业务重心从储蓄理财型产品转向纯保障型产品,中国则以平安为代表大肆开发销售万能险以降低之前年金类产品的偿债压力,以此时间换空间解决了利差损风险。
今天的一点科普就到这里,希望对你有用。

3. 保监会76号 涨价

今天起,哪些保险产品要停售“4月1日前抢到了‘利赢’,就是抢到了财富,抢不到相当于错过了2003年的楼市与2007年的牛市!”“生命表更换后,同样保额产品,每个月多了几百块保费,几十年算下来多交了好几万块钱呢,还是赶快投保划算啊!”这是近期常见的以“4月1日停售”或“生命表更换产品大幅涨价”等为口号的保险营销。实际上,这是不少不少保险中介代理人等,根据去年9月保监会下发的76号文件中提到的“要求不符合监管的产品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这则消息,把产品“停售”说成是产品“升级”,同时在“生命表更换后产品更新”的促销抢购说辞下,将产品包装成性价比高的产品,引导客户打时间差进行抢购。哪些产品真的要停售?去年9月份,保监会下发的76号文件,对保险产品的设计提出了几个新的要求,然后从今年4月1号开始正式实行。这份《通知》中除了提要求,也明确说明了几种不符合保监会要求的保险产品,也将在今年4月1号前停售。1.保障水平不达标的,要停售要提高保险金额与保费的比例下限,相当于提高保障程度,提高杠杆比,这本质上来讲是有利于受益人的。因此未达到这个标准的保险产品必须在4月1日前停售,而不是所有类型的产品都停售。2.万能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高于年复利3%,不满足条件的要停售投资者在银行买的银保产品,很多都是这种万能险包装的。这类产品给出的收益率都不低,动不动就6%+,甚至还承诺保底利率3.5%。收益高,背后的风险也高,所以保监会为了提高客户资金安全性,防范金融风险,76号文件限制了万能险的利率上限,所以4月1号前不符合要求的,停售。3.提供保单贷款的保险,贷款比例过高的要停售而对于已经购买了要停售的保险产品,投保人也可以放心,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条款。也就是说,投保人的权益,不会因为产品的停售而受到影响生命表更新对价格影响有限至于今年元旦起就使用的第三套生命表,保险人士表示,第三套生命表的确会导致产品价格发生变化,但上涨的只是一部分。据悉,在第三套生命表中,男性和女性平均寿命分别为79.5岁和84.6岁,较此前的第二套生命表数据分别提高了2.8岁和3.7岁。因此,死亡率的改善使得预期余命增加,养老金给付也会随之增加。所以,在同等给付条件下,养老保险产品的定价应该会相对上升。“投保人的平均寿命提升后,险企承担的保障期间也相应拉长。”保险人士测算发现,30岁的女性而言,同一份养老保险,在第三套生命表下,总保费支出会上涨9.6%。另一方面,非养老产品的价格会趋于下降。同等年龄条件下死亡概率的降低,使得非养老金类产品保费有降低的可能性。其中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健康险及不包含生存金给付责任的两全保险、长寿风险较低的年金保险等。但是,有市场人士指出,作为传统寿险业务的利润来源,“死差、费差和利差”中的利差对产品定价影响最大,而对于风险保障业务占比较低的险种,生命表的更新对价格带来的影响也有限。4月1号起保险业会有什么变化?1.保险公司万能险业务规模将会缩小,同时万能险产品的最低保障利率将会下调至3%,过高的万能险结算利率将不复存在。此外,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2.可贷款比例下调。4月1号之后,利用寿险保单向保险公司贷款的,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3.各险企也在谋划着后续新产品的开发与补充。尽管目前对新产品具体形态还不得知,但回归传统保障将是主流。事实上,保监会早就进行了辟谣:保险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违背保险最大诚实信用原则。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根据自身需求理性选择购买,不要轻信网络传言,相关政策信息应以保监会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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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76号 涨价

4. 保监会规定的保险利率

3.5%
要弄懂保险,一定绕不开预定利率这个术语,这也是广大消费者感觉比较难懂的内容。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预定利率是决定保险价格三大要素之一,对应的是储蓄保费。

长期保险产品,比如年金、寿险、长期重疾险都有预定利率。

本文为了帮大家彻底整清楚预定利率这个概念,用了好几天时间整理资料,深入浅出,大家看这篇文章就够了。

●预定利率是什么?保险公司是否可以随意设置预定利率?

●预定利率是实际收益率吗?与IRR有什么关系?



一、预定利率是什么?保险公司是否可以随意设置预定利率?

1、预定利率是什么?预定利率跟保费是什么关系?

消费者购买保险,把保费交给保险公司,实际得到两样“东西”:得到心仪的保险产品,获得保障;同时保险公司还会按预定利率支付资金利息。

这样看起来,保险其实比大多数行业都来得公道,毕竟有那个行业买了商品还会支付资金利息呢。

为什么消费者没有看到这部分利息?

对于重疾险、寿险等保险来说,这部分利息已经在支付保费时体现了,本来应该1000元,考虑预定利率的作用,实际可能只要支付800元。

对于年金来说,则体现在可领取更多的年金上。

举个栗子。

本来保费是10000元,缴10年,产品预定利率3.5%,年复利。

10000÷(1+3.5%)^9=7336.8

在计入预定利率之后,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实际只要支付7336.8元的保费。

预定利率越高,保费越低,或者年金险可领取的年金越高。

下图是招商证券提供的资料,当预定利率从2.5%提升为3.5%时:

●两全保险保费从460元降为413元,下降10%。

●重疾保险保费从80元降为77元,下降6%。

5. 保监会产品定价利率

保监发〔2013〕62号各人身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推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和保险监管的创新,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会决定实施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身保险费率政策调整二、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配套措施(一)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的法定评估利率。1.2013年8月5日以前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继续执行原规定。2.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为3.5%。3.中国保监会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对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养老保险业务实施差别化的准备金评估利率。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保险期间为10年及以上的其它普通型年金保单,保险公司采用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可适当上浮,上限为法定评估利率的1.15倍和预定利率的小者。保险产品的4.025%不是投资收益,是产品定价利率,是2013年中国保险业推行费率市场化改革后首批高定价利率产品,监管对长期年金产品设定的定价利率上限是3.5%*1.15=4.025%;定价利率越高,给客户的保证利益也越大。至于客户体验到的实际收益很大程度取决于客户本身的因素,比如健康程度,如果活得越久,领取的年金越多,个体实现的收益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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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产品定价利率

6. 保监局最高预订利率

大型保险公司产品“很贵”的原因很复杂,比如:机构庞大成本高、广告宣传成本高、早期高利率保单的负担等等。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在保险合同拟定的时候的预定利率的选择!从2014年底开始,保监局已经费率改制,预定利率从原来的2.5%的基准提升为3.5%,而且各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上浮基准利率,最高上浮15%。也就是4.025%。那么这个预定利率会导致保险费差别多大呢?以重疾险为例,30岁男性,10万保额*安**福需要3070元重症一次最高合计100%轻症3次最高合计60%信泰百万健康2580元重症4次赔付最高合计400%轻症3次最高合计90%价格上贵了25%,保险责任上差异更大为什么“大型保险公司”产品一定要设计这么贵呢?难道是真的“店大欺客”吗?其实最核心的原因还是“股东利益第一”的指导思想,让大型保险公司保留了保费中的巨额利益不愿意让利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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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银保监106号文对保险市场的影响

你问的应该是银保监106号文对保险市场的影响有什么?有以下三点。1、完善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建立意外险产品回溯及费率调节机制,将产品费率与赔付率等指标挂钩,逐步淘汰赔付率过低、定价明显不合理的产品。2、强化信息披露力度。按照先个险后团险、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分步披露意外险经营数据、合作机构、赔付率以及典型案例等相关信息,逐步扩展险种范围。3、引导降低意外险佣金费用水平。要求各保险公司报备佣金费用率上限,引导保险公司合理支付佣金费用,更好地让利于消费者。

银保监106号文对保险市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