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2024-05-08 19:02

1. 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都属于保险的一种,但是在缴纳强制性和保险性质方面是不同的,它们的区别为:
1、保险性质不同。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而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社保来进行承保的。
2、强制性不同。商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选择为员工购买,是自愿费强制性的;而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

3、保险适用法律要求不同。商业保险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要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来执行;而工伤保险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按照社保法的要求来执行。
4、赔付单位不同。商业保险由承包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而工伤保险由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2.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都属于保险的一种,但是在缴纳强制性和保险性质方面是不同的,它们的区别为:
1、保险性质不同。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而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社保来进行承保的。
2、强制性不同。商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选择为员工购买,是自愿费强制性的;而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

3、保险适用法律要求不同。商业保险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要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来执行;而工伤保险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按照社保法的要求来执行。
4、赔付单位不同。商业保险由承包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而工伤保险由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保险

3. 工伤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不同:1、 目的不同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企业必须参加。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自愿选择参加。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的特点注定了它与商业保险具有完全不同的目的。工伤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是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是在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致伤、致残、死亡后,对受害者或其遗属提供的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与企业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作为商业保险的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则是以赢利为目的。虽然它也能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保障,但带有较为显著的商业色彩,即商业保险公司设立该险种,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商业保险公司完全可以从赢利的角度,不接受那些职业危险性很大的企业雇主和职工参加保险,但工伤保险却可以向这些企业雇主和职工提供保险,因为工伤保险是一把维护企业生产正常进行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伞。2、 保险对象不同  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是所有企业的各类职工,包括危险性很大的建筑业、采矿业、冶金业等行业的职工,只要是与属于工伤保险实施对象的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是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所以,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商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条件的任何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双方根据保险合同产生权利与义务。虽然只要是符合保险公司合同规定条件的人都可以投保,但保险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接受职业危险性很大的企业和职工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所以,它的实施对象范围相比工伤保险的范围有很大的局限性。3、 实施方式不同  工伤保险的实施方式是强制实施的,它是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强制属于实施对象的企业必须参加的社会保险,不管企业和员工是否愿意。而商业保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投保人自愿投保,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并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4、 保障水平不同  工伤保险待遇是在劳动者为社会尽了劳动义务发生工伤以后发放的,它的保障水平是根据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由政府单方面决定的。在支付工伤待遇时,要考虑劳动者基本的生活需要,还要考虑劳动者过去劳动贡献的大小。作为一种基本的保险,一般来说,它提供的保障水平仅是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生活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是一种临时的保险,保险的金额是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的,投保人按规定缴纳保险金,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支付保险金。所以,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险水平是依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和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多少而定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被保险人只要符合保险合同所规定的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保障水平的高低就看投保人的投保金额的多少,也即看投保人的缴费能力的大小了。

工伤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4.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无过错赔偿.
商业保险讲求自愿,当事人可以自愿加入.
在赔偿时,只要发生工伤事故,社会保险中心或用人单位就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予伤者以各种赔偿。但商业保险要看是否满足当事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

5.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有一部分企业前些年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等险种,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企业和职工想参加工伤保险,但不知道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哪些区别?正确区分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利于划清两者的根本属性,更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意外伤害是指人的身体和生命受到外来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伤害后,根据投保对双方约定的契约和投保额,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应的赔偿。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实施保险目的不同。工伤保险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指在劳动者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之后给予基本生活的保障,有利于社会安定,不以赢利为目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虽然也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保障,但商业性较强,以利润为经营目标。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是强制性保险,不管本人是否愿意‚只要在实施范围之内的人都必须参加,并由政府授权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强制实施;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实施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产生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纯属自愿投保,并可中途变更保险公司,遵循的是契约自由原则。实施范围不同。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被保险的对象限定在一定范围属于劳动保障范畴;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任何人只要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就可投保,双方根据保险合同而产生权利和义务。保险基金来源不同。工伤保险是贯彻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原则、保险费全部由企业单位承担,摊入成本,当收支不平衡时,国家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由投保人负担,被保险人为了获得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必须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国家并不给任何补贴。保险金额确定和给付不同。工伤保险金额的确定是根据整体社会的经济生活水平和国家的福利政策由政府单方面确定的,在保险金额的给付上,完全依照社会保险法规的规定给付,待遇水平既要考虑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需要,又要考虑他们过去贡献的大小;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理赔金额则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确定的,双方约定后,投保人按规定交纳保险费,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保障程度不同。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仅满足于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交费的多少而决定,投保人只要有缴费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投保金额不论多少都是可以的。法律关系不同。工伤保险属社会保险法规范畴‚受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属经济合同法调整范畴,由经济合同约定的内容调整。管理体制不同。工伤保险一般属国家授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则属金融系统的商业保险公司管理。总之,工伤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6.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商业保险我就不用说了吧。这些年的商业宣传大家都知道了,我说一下工伤保险吧。
工伤保险的原则
  1.无责任补偿原则。也称为无过失补偿原则,其含义是无论职业伤害的责任主要是雇主或第三人或是本人.受伤害者都应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而且雇主不承担直接补偿责任,由工伤保险机构统一进行补偿,一艘不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实行无责任补偿能够保证广大劳动者在因工伤残时。无条件地得到补偿,不会因责任问题而影响本人及其家属的正常经济生活。这对于稳定职工队伍和保持社会安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2.强制保险、统筹基金、共担风险的原则。强制保险的含义是指工伤保险是政府组织的,必须实行的社会保险,而不是自愿参加的商业保险,它不依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论雇主或雇员愿意或不愿意参加,政府必须以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明确加以约束,雇主或雇员必须执行;统筹基金、共担风险是指工伤保险基金由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向雇主筹集,各个雇主之间的工伤风险不再由每个雇主完全承担.而是共同分别来承担,减少了雇主的精神压力。
  3.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这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工伤保险就是因为工作而造成伤残或死亡时,国家、政府给予受伤害职工及其亲属的一种保障制度,它和非因工即不是因为工作而造成的伤残或死亡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因此国家、政府给予受伤害职工及其亲属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
  4.雇主承担全部费用,职工个人不交费的原则。这是由于工伤的性质所决定,也是工伤保险区别于养老、医疗等项社会保险的原则之一。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生产劳动,从本质上说雇主有责任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不可能完全避免事故,因此也就不可能不出工伤,而职工本人谁也不愿出事故,从而造成自己残疾或死亡的结果,这就是雇主承担全部费用的主要原因。
  5。补偿损失的原则。这就是说工伤补偿是对工伤者在受到职业伤害后,经济上造成损失而进行的适当补偿。人的肢体、器官和生命是不可能像其他物品一样用金钱来计算的,生命、健康是金钱换不来的,但是职工因工伤而造成身体上、经济上的损失,只能根据受伤害职工以前工资收人的一定比倒发给工伤待遇,或者一次性计发若干年工资,以此来补偿受伤害职工所遭受的损失。
  6.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原则。这就是说工伤保险除了支付工伤待遇之外,还应该注意促进安全生产,预防伤亡事故,应该搞好受伤职工的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工作,也就是说工伤保险是把预防、补偿、康复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7.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不同:1、目的不同: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企业必须参加。商业保险是雇主自愿选择参加的;2、保险对象不同:工伤保险被保险人与企业是一种劳动关系,商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条件的人;3、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实行强制,商业保险实行自愿;4、保障水平不同: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是一种临时保险。5、工伤保险待遇是在劳动者为社会尽了劳动义务发生工伤以后发放的,它的保障水平是根据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由政府单方面决定的。在支付工伤待遇时,要考虑劳动者基本的生活需要,还要考虑劳动者过去劳动贡献的大小。6、作为一种基本的保险,一般来说,它提供的保障水平仅是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生活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是一种临时的保险,保险的金额是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的,投保人按规定缴纳保险金,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支付保险金。7、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险水平是依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和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多少而定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被保险人只要符合保险合同所规定的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保障水平的高低就看投保人的投保金额的多少,也即看投保人的缴费能力的大小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8. 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有什么不同

法律分析: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不同:1、目的不同: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企业必须参加。商业保险是雇主自愿选择参加的;2、保险对象不同:工伤保险被保险人与企业是一种劳动关系,商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条件的人;3、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实行强制,商业保险实行自愿;4、保障水平不同: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是一种临时保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