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育津贴如何报

2024-05-04 20:55

1. 海南生育津贴如何报

2021-2022年海南生育保险报销标准,2021海南生育津贴报销政策,2021年海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2021海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海南省从业人员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一、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一)女性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的;      (二)女性城镇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的;      (三)满足我省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四)退休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二、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月标准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女性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期限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计算。难产的,增加半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二)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按1个半月计算。      (三)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按1个月计算。      (四)女性从业人员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1个月计算。      (五)男性从业人员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半个月计算。      三、生育津贴申请时间:      职业妇女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后或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后,由生产时的所在用人单位的专办员到省本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申领生育津贴。      四、所需材料:      (一)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的女性从业人员:      按要求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核定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在社保网报系统上申请;      (二)在新农合或居民医保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女性参保从业人员:      1、按要求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核定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提供《生育服务证》原件;      3、提供《婴儿出生证》原件;      4、新农合或居民医保享受待遇凭证;      5、住院分娩时出院小结(须加盖医院公章);      五、办理程序:      (一)已开通社保网报业务的单位登录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单位社保网报系统,在生育津贴申请模块中进行生育津贴申请。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不通过时,以下情形需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到柜台办理:      1.单位账户变更、不完整、无信息的;      2.享受生育津贴期间缴费记录不正常的;      3.无报销记录的;      4.其他情形      (二)未开通网报业务的单位,需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到柜台办理: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按要求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表格在柜台领取或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下载。      六、津贴发放时间:      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于30个工作日内将津贴打到单位账户,由单位按规定正确发放。      七、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一)由社保按规定拔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财政全额供养的参保人享受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拔付至同级财政部门。

海南生育津贴如何报

2. 海南省生育津贴

法律分析:海口市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 海口市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有人知道海南省生育津贴在网上怎么领吗

1.申领方法 1.线上申领:单位的人事工作人员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按里面的指引办理申领手续。 2.线下申领: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到...2.申领时间 1.职业妇女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以后; 2.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以后。【摘要】
有人知道海南省生育津贴在网上怎么领吗【提问】
1.申领方法 1.线上申领:单位的人事工作人员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按里面的指引办理申领手续。 2.线下申领: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到...2.申领时间 1.职业妇女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以后; 2.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以后。【回答】
申领方法1.线上申领:单位的人事工作人员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按里面的指引办理申领手续。2.线下申领: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柜台申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可以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柜台领取,或者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在平台的“政务中心”的“下载专区”下载。【回答】
1.职业妇女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以后;2.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以后。注意:不能提前申领。三、发放时间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单位账户,由单位按规定发放。四、发放方法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生育津贴拔付给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回答】
没有工作不可以申领吗?【提问】
没有工作不可以申领。【回答】
哦哦,【提问】
1.女性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的;2.女性城镇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的;3.满足我省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4.退休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回答】
哦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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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海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法律分析:领取条件为:(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二)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在本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12个月。标准: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应计发津贴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生育津贴按享受产假128天计发(含奖励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计划生育手术津贴:1.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2.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3.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4.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5.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5. 海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领取条件为:(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二)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在本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12个月。标准: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应计发津贴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生育津贴按享受产假128天计发(含奖励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计划生育手术津贴:1.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2.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3.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4.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5.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海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6. 海南生育津贴怎么领

法律分析:新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法定休假期间内,由领取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一是女性从业人员生育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的; 二是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 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海南省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7. 海南生育津贴怎么申请流程

在海口地区办理生育津贴手续,准备好生育津贴申请表,在当地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申请的条件是按照相关标准缴纳生育保险达到12个月以上才行。关于海口市生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的问题,下面由我来为你详细解答。一、海口市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海口市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
二、海口市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三、海口市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4、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      5、送达:告知办理结果。四、海口市生育津贴申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相关内容,海口市生育津贴申领只需要准备好生育津贴申请表,在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即可申请的时候,按照生育保险费用缴纳12个月以上,并且要求保险处于正常缴费阶段。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海南生育津贴怎么申请流程

8. 海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一)女性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的;      (二)女性城镇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的;      (三)满足我省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四)退休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二、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月标准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女性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期限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计算。难产的,增加半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二)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按1个半月计算。      (三)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按1个月计算。      (四)女性从业人员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1个月计算。      (五)男性从业人员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半个月计算。      三、生育津贴申请时间:      职业妇女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后或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后,由生产时的所在用人单位的专办员到省本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申领生育津贴。      四、所需材料:      (一)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的女性从业人员:      按要求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核定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在社保网报系统上申请;      (二)在新农合或居民医保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女性参保从业人员:      1、按要求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核定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提供《生育服务证》原件;      3、提供《婴儿出生证》原件; http://www.shebaocxw.com      4、新农合或居民医保享受待遇凭证;      5、住院分娩时出院小结(须加盖医院公章);      生育津贴      五、办理程序:      (一)已开通社保网报业务的单位登录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单位社保网报系统,在生育津贴申请模块中进行生育津贴申请。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不通过时,以下情形需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到柜台办理:      1、单位账户变更、不完整、无信息的;      2、享受生育津贴期间缴费记录不正常的;      3、无报销记录的;      4、其他情形      (二)未开通网报业务的单位,需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到柜台办理: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按要求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表格在柜台领取      或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下载。      六、津贴发放时间:      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于30个工作日内将津贴打到单位账户,由单位按规定正确发放。      七、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一)由社保按规定拔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      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财政全额供养的参保人享受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拔付至同级财政部门。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生育处咨询电话:0898-65350250      2021年海口生育津贴报销标准、条件、流程、政策:      生育津贴      海口市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      海口市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多一个月吧!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医疗补贴)。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岁以后)加1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      例如我的缴费基数是2520,因为是剖腹产,所以产假4个半月。所以她领到的总金额就是2520×4.5(剖)3000=14340元;如果是顺产的JM,就是郑州婴儿游泳馆补贴总额=缴费基数*4(顺)+3000      海口市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海口市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