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流程是什么?

2024-05-11 13:36

1. 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流程是什么?

专项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单只专项债券应当以单项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为偿债来源。单只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监管机构:财政部审批机构:国务院、财政部、地方人大发行主体:地方政府发行条件: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但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50%。审批方式:财政部测算分地区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和置换专项债券规模,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内,提出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分配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同意后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各级财政部门在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内,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发行流程:专项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单只专项债券应当以单项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为偿债来源。单只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各地可以在专项债券承销商中择优选择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为专项债券提供发行定价、登记托管、上市交易等咨询服务。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流程是什么?

2. 国家专项债申报流程

一、申报流程      (一)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单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专项债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符合专项债投向领域;不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内。      (二)市级初审。市财政局汇总所有项目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申报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      (三)评审入库。省财政厅对各市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并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      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签章);      2.立项批复;      3.可研报告及批复;      4.环评报告及批复;      5.用地审批文件等      以上材料均需盖相关单位公章,立项批复、可研批复须明示为政府投资项目。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财务评估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法律意见书;      (四)事前绩效评估综合评分得分表(需项目同级主管部门签章);      三、申报时间      项目单位2022年申报材料分四批报送:      3月5日前(第1批);      6月5日前(第2批);      9月5日前(第3批);      12月5日前(第4批);      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3. 专项债发行条件

专项债发行条件要求:发行期限:期限可以是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发现规模:7年和10年期;发行时间:原则上不与记账式国债、政府一般债券同时间段发行;发行类型:政府专项债券的类型应该为记账式固定利率付息形式;发行方式:单一期次的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超过5亿元,需要通过招标的形式发行。发行利率:应该在同期记账式国债平均收益率之上;偿还方式:以单项政府基金或专项收入为偿债来源。拓展资料: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和一般债券(普通债券)的区别是:前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经国务院批准并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财政部于2020年4月底提前下达第三批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万亿元,各地已启动发行准备工作。加上前两批提前下达的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8480亿元,新增债券提前下达额度已达28480亿元。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专项债将在5月份迎来发行高峰,要力争5月底发行完毕。2020年5月12日,广东成功发行专项债券712亿元,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民生服务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地方公共卫生和防疫体系建设等。一般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弥补一般公共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地方债券,可缓解地方政府临时资金紧张;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必须要严格按照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文件的约定使用,需要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安排使用,推动在建项目早见成效,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确保安全质量和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专项债发行条件

4. 政府专项债券流程

一、申报流程:(一)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单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专项债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符合专项债投向领域;不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内。(二)市级初审。市财政局汇总所有项目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申报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三)评审入库。省财政厅对各市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并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一)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签章);2.立项批复;3.可研报告及批复;4.环评报告及批复;5.用地审批文件等以上材料均需盖相关单位公章,立项批复、可研批复须明示为政府投资项目。(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财务评估报告;(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法律意见书;(四)事前绩效评估综合评分得分表(需项目同级主管部门签章);三、申报时间项目单位2022年申报材料分四批报送:3月5日前(第1批);6月5日前(第2批);9月5日前(第3批);12月5日前(第4批);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等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5. 政府专项债申报流程

一、申报流程      (一)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单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专项债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符合专项债投向领域;不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内。      (二)市级初审。市财政局汇总所有项目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申报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      (三)评审入库。省财政厅对各市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并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      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签章);      2.立项批复;      3.可研报告及批复;      4.环评报告及批复;      5.用地审批文件等      以上材料均需盖相关单位公章,立项批复、可研批复须明示为政府投资项目。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财务评估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法律意见书;      (四)事前绩效评估综合评分得分表(需项目同级主管部门签章);      三、申报时间      项目单位2022年申报材料分四批报送:      3月5日前(第1批);      6月5日前(第2批);      9月5日前(第3批);      12月5日前(第4批);      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政府专项债申报流程

6. 地方专项债怎么发行

通常情况下,专项债主要解决政府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专项债扩围后,民企可以通过提供设计、材料供应、施工、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等获得专项债项目的业务,总体上有利于民企扩大经营规模。那么,地方专项债怎么发行?      地方专项债怎么发行:      首先是需要申请专项债额度的,申请的方式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当各地方财政局向财政厅申请后,财政部审批后,再由自上而下的顺序分配额度。然后聘请中介机构,其中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别负责项目收益与融资资金平衡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最后申报发行材料,地方财政局在准备好发行材料后,递交给财政厅进行申报,财政厅通过后,交给证券交易所发行。      想要购买的用户可以打开手机银行进入首页,然后在功能搜索栏里键入【地方债券】并且点击,随后在跳转的页面中找到【柜台记账式债券】并找到自己想要购买的地方专项债品种,最后投资者支付相应金额即可购买。

7. 政府专项债券流程

一、申报流程(一)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单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专项债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符合专项债投向领域;不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内。(二)市级初审。市财政局汇总所有项目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申报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三)评审入库。省财政厅对各市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并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一)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签章);2.立项批复;3.可研报告及批复;4.环评报告及批复;5.用地审批文件等以上材料均需盖相关单位公章,立项批复、可研批复须明示为政府投资项目。(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财务评估报告;(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法律意见书;(四)事前绩效评估综合评分得分表(需项目同级主管部门签章);三、申报时间项目单位2022年申报材料分四批报送:3月5日前(第1批);6月5日前(第2批);9月5日前(第3批);12月5日前(第4批);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以下简称专项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专项债务(以下简称非债券形式专项债务)。第三条 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第四条 专项债务收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方式筹措。省、自治、直辖市政府为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以下简称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专项债券的,应当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专项债券。第五条 专项债务收入应当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第七条 专项债务收支应当按照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实现项目收支平衡,不同政府性基金科目之间不得调剂。执行中专项债务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不足以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可以从相应的公益性项目单位调入专项收入弥补。

政府专项债券流程

8. 专项债发行条件

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如下:
 
 1、发行期限:期限可以是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
 
 2、发现规模:7年和10年期的债券发行规模,不可以超过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的50%;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不允许超过国务院确定的本地区专项债券规模。
 
 3、发行时间:原则上不与记账式国债、政府一般债券同时间段发行,不同地区相同期限的政府专项债券不能在同时间段发行。
 
 4、发行类型:政府专项债券的类型应该为记账式固定 利率 付息形式。
 
 5、发行方式:单一期次的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超过5亿元,需要通过招标的形式发行。
 
 6、发行利率:应该在同期记账式国债平均 收益 率之上。
 
 7、偿还方式:以单项政府基金或专项收入为偿债来源,本金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利息必须是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