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慈善基金会注册资金是多少

2024-05-05 02:05

1. 中华慈善基金会注册资金是多少

1995年11月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崔乃夫会长提出“中国的慈善事业必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向正规化、组织化、社会化目标发展”的指导思想,确立了中华慈善总会全国性民间慈善团体的地位。积极筹集创始基金,采取存本取息的方式,将每年的利息用于维持自身运转,在成立第一年就筹集2000多万元,迈出财务独立的第一步。突破传统财务科目体制,制定了符合慈善组织实际情况的财务系统支持,不仅满足了业务需要,也确定了受赠资产的性质,保证了受赠资产使用的独立性。逐步制定《中华慈善总会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等重要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为机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支撑。【摘要】
中华慈善基金会注册资金是多少【提问】
1995年11月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崔乃夫会长提出“中国的慈善事业必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向正规化、组织化、社会化目标发展”的指导思想,确立了中华慈善总会全国性民间慈善团体的地位。积极筹集创始基金,采取存本取息的方式,将每年的利息用于维持自身运转,在成立第一年就筹集2000多万元,迈出财务独立的第一步。突破传统财务科目体制,制定了符合慈善组织实际情况的财务系统支持,不仅满足了业务需要,也确定了受赠资产的性质,保证了受赠资产使用的独立性。逐步制定《中华慈善总会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等重要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为机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支撑。【回答】

中华慈善基金会注册资金是多少

2. 慈善机构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有组织章程;(五)有必要的财产;(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有组织章程;(五)有必要的财产;(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3. 成立慈善机构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有组织章程;(五)有必要的财产;(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有组织章程;(五)有必要的财产;(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成立慈善机构需要什么手续?

4. 要创办一个慈善机构需要那些条件和手续呢?

需要的条件和手续如下:
1、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木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2、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3、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扩展资料: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5. 要创办一个慈善机构需要那些条件和手续呢?

需要的条件和手续如下:
1、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木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2、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3、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扩展资料: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要创办一个慈善机构需要那些条件和手续呢?

6. 慈善机构怎么申请

慈善机构申请流程:首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慈善机构申请登记注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慈善机构章程包括的内容有名称和住所;组织形式;宗旨和活动范围;财产来源及构成;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责;内部监督机制;财产管理使用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其他重要事项。
 
 
 
 慈善机构或称公益组织,是非营利组织。任何人士捐款给法定认可的慈善组织,可以获得有关的扣税优惠;而任何人士捐款给没有慈善组织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该笔捐款不能申请用作相应的扣税。

7. 慈善机构怎么申请

(来源:黑龙江民政)
原标题:【民政政策你问我答】如何申请办理慈善组织?
问:如何申请办理慈善组织?
答:《慈善法》第十条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稿件来源: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美工技术:张磊

慈善机构怎么申请

8. 慈善机构怎么申请

 申请慈善机构需要先向县级之上的人民政府民政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并且进行记录,民政部门会从受理时间起三十日之内对申请做出决定,如果该申请与相关规定相符合,可准予登记并且向社会做出公告,如果不符合条件规定,便不予登记并给出书面理由。  
  慈善基金会业务范围      
   1 、筹集善款:根据有关宗旨,接收各方的捐赠,开展合法募捐活动;  
   2 、扶贫济困:组织各项社会活动,扶助救济弱势群体并且参与有关工作;  
   3 、赈灾救助:帮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救灾工作,承担救灾的援助项目,分配捐赠的款物;  
   4 、慈善救助:开办助孤,助学等多项慈善救助活动;  
   5 、公益援助:参与并且推动文化,教育等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组织志愿队伍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6 、交流与合作:有效促进国内外公益机构的联系,密切团体的交流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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