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下

2024-05-11 22:43

1.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下

你说的没错,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企业亏损,投资企业是首先减少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
权益法核算:       
  投资企业根据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如果被投资企业亏损,即净利润为负,那么投资企业即为投资损失,也就是投资收益为负数。投资收益科目借方系损失,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借方增加、贷方减少,
      所以,投资企业借投资收益科目、对应贷方科目为长期股权投资,这笔分录就是你理解的确认被投资企业的权益亏损、减少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下

2.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范围

法律分析: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1、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2、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权益法对应地你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我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3.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是

法律分析: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十一条 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同时,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应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是

4.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

A和B,被投资单位的分录都是贷营业外收入,投资企业不需做账,在年末宣告利润时,才做借长投-损调,贷投收。
C,宣告股票股利,成本法和权益法均不做账。
D,借应收股利,贷长投-损调,故长投账面价值发生变动。

5.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投资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要随着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相应变动,大体上反映在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占有的份额。
适用于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6. 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选择题。

BCD
你这样理解是对的,BCD 这三项只是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内部增减变动,并不会影响其净资产数额,所以对投资企业的科目无影响。

关于弥补亏损,
1.首先知道留存收益的构成:
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如果补亏前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未发生变化,则留存收益不变;
2.其次知道未分配利润的构成:
  未分配利润来源于两个账户: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例如本年利润300,利润分配-100(亏损),那么弥补亏损前的未分配利润是200;
补亏后则是:
借:本年利润  300
    贷:利润分配  300
补亏后的本年利润0,利润分配200,两账户合计还是200。 
即补亏前、后未分配利润的总计不变,所以不影响留存收益。也就不影响所有者权益

7.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是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股权投资是指什么?
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股权投资通常是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或长期投资公司,以实现被投资单位控制股权的内容,或对被投资单位产生重大影响或者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分散经营风险。
二、股权投资与借贷之法律区分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与借贷之法律区分:
一、投资意图不同。
股权投资是为了履行出资义务,获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从而实际获得股权权益为目的。
借贷投资并非获得公司股权、行使股东权利,也无意承担公司经营风险,而是以不减损本金并获得利息收益为主要目的。
二、外在表现形式不同。
股权投资系以获得实际股权权益为目的,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名称、出资证明以及公司机关相关决议等内部文件可作为判断出资人真实意思表示之依据。因股权投资而投入的资本,通常在公司章程与工商注册证明均记载为入股资本,且投资公司与接纳投资的公司财务账面记载均为投资类科目,如对外长期投资或所有者权益;而且股权投资者也往往会以股东身份主张行使或参与公司经营等。
借贷投资系以获取债权为目的,且一般并无公司章程或工商注册证明文件等来证明股权存在,而往往却有关于债权发生的协议、借据、人证等等,且两方公司财务科目记载亦分别为应收、应付账款,同时债权投资者也往往并不会实质行使股东权利,其所关心的往往也只有还债及相关利息。
三、企业实际控制人如何认定?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如下: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依据证监会发布的《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1号》,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同时该使用意见也给出了公司控制权认定的思路: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依据以上两个法规对公司控制权的解释,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是指通过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或者同时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一条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同时,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应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是

8. 什么是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条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是指的权益法核算。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投资损益的确认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的调整: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3)除考虑对公允价值的调整外,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以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但是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2010年教材增加: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
3、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4、超额亏损的确认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性的应收项目,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企业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以及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下,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
(3)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长期权益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股票股利的处理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7、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长期股权投资在按照规定进行核算确定其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相关的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提取以后均不允许转回。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