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对发行公司和投资者各有哪些意义

2024-05-07 18:15

1. 可转换债券对发行公司和投资者各有哪些意义

首先,从金融工程的角度,可转债实际可以看做普通债于嵌入式转换权证的结合。说白了就是,发债券是为了借钱,同时对债券赋权是为了不还钱。
从公司金融的角度来说,可转债是介于债券和股票之间的融资工具,是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矛盾发展的产物。简单来说,股权融资的有点是无期限、永远不用还钱,缺点是对公司的所有权的分散;债券融资的优点是融资成本相对低,但要定期还本付息,有期限。公司资本成本结构就是讨论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如何均衡的问题,这是个困扰了很多人很久的问题啊,你看WACC、MAC等,想出这些的人头发都掉光了,所以有人想了个办法创造出一个结合这两个东西的的东西,嗯所以可转债就是这么来的。
可转债的意义就在于 同时具有股票的性质也同时具有债券的性质,有期限,定期要还本付息,但在特定的条件下能转换为股票。对于公司来说,转换要求一般是要股票涨到多少钱才能转换而且转换比例都已经算过了,股权分散的成本是可以控制的,而且不是还可以通过定增来稀释你吗?如果股票涨上去了,你转换了,公司不用还钱了,这是其一。而且实质上你相当于是在公司股票涨上去了才换的,当然可能会涨更多,但这里是强调你成本高了,相当于公司高价定增,这是其二;如果股票一直没涨到那个价格,你就不转换,当债券投资吃利息啊,呵呵~~我举个例子你就懂了,2014年国债5年期利率大概在5%吧我记得不清楚,某银行转债年利率不足1.5%,还算高的。无论未来股价涨跌,站在现在的角度,对公司都是有好处的。
那么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呢?投资嘛~不就是时间空间之间的转换。买可转债其实一定意义上是可以理解为买股票,基本上跟股票同趋势,流动性比一般债券好太多了,一般不愁换手,这里的道理我就不想细说了,除此之外,嗯!!你只要持有每天还有利息收哈哈哈哈哈虽然很少,但起码好过股票没有(你不要跟我说股票会派息,股票发不发利息理论上对你资产没什么影响,还要多交税;债券全价成交,利息实际上是按天算的),嗯,还比银行活期存款高好几倍。
基本上就上面那些,如果还有金融类相关问题,可以直接问我。

可转换债券对发行公司和投资者各有哪些意义

2. 简述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对于公司理财的重要性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型证券,是公司普通债券与证券期权的组合体。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按照事先规定的价格或者转换比例,自由地选择是否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可转换债券可以用来的筹资资金,具有:

  1.筹资灵活性 2.资本成本较低 3.筹资效率高 4.存在一定的财务压力
参考:http://www.dongao.com/zjzcgl/cwgl/201503/223407.shtml

3. 为什么可转换债券的可转换条款对债券投资者有利?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s)是指公司债券附加可转换条款,赋予债券持有人按预先确定的比例(转换比率)转换为该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由于投资者可以视被投资公司普通股的情况决定是否把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即若是转换为普通股后的价值大于原可转换债券的价值,则选择进行转换,否则不转换。
投资者付出的代价是,可转换债券一般都是没有抵押的低等级债券,并且是由奉贤较大的小型公司所发行的,而且一般可以被发行公司提前赎回。

为什么可转换债券的可转换条款对债券投资者有利?

4.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

公司债券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五条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第一百五十九条 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一条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六十二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第一百六十三条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5. 可转换债券的定义

可转换债券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公司发行的含有转换特征的债券。在招募说明中发行人承诺根据转换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可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换特征为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一项义务。可转换债券的优点为普通股所不具备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债券不具备的升值潜力。
一、公司债券分类方式有哪些?
1、按是否记名
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分配利润依据
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
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4、按发行目的分类
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5、按有无选择权分类
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二、中国公司债券有哪些分类?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②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分配利润依据
①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②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
①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②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4、按发行目的分类
①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②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③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④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5、按有无选择权分类
①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②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的定义

6.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值原则上不得低于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资产利润率平均低于6%的,公司应当具有良好的现金流量;最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重组的公司,以重组后的业务以前年度经审计的盈利情况计算净资产利润率;上市不满三年的公司,以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的净资产利润率与股份公司设立后会计年度平均的净资产利润率相比较低的数据为准。
8、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的80%。公司的净资产额以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年报数据为准。
9、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格应当如何确定?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此外,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最小交易单位为面值1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三年,最长为五年,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具体情况商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作为转股价格。
二、公司最多能发行多少债券
法律对公司发行债券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累计的债券余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累计债券余额是指,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除到期已还本付息的债券外,剩余的债券总额。这个总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7.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

法律分析: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

8. 可转换债券的综述

可转换债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可转换债券 英语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发行的含有转换特征的债券。在招募说明中发行人承诺根据转换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可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换特征为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一项义务。可转换债券的优点为普通股所不具备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债券不具备的升值潜力。参见:可转换信用债券,convertible deben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