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因垄断而被起诉是常有,但分拆是没有过的。 2000年6月,上诉法庭推翻托马斯·杰克逊法官对浏览器案件的裁决,微软躲过被拆分的命运。 2000年8月,杰克逊法官因违反司法程序、向媒体泄漏案件审理内情而被解职,库雷科特琳被任命接替杰克逊,全权负责对微软反垄断案的审理。 2000年11月上旬,在库雷科特琳法官力促下,微软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妥协。妥协条件是微软同意个人电脑制造商可以自由选择视窗桌面、公开视窗软件部分源代码,使微软的竞争者也能够在操作系统上编写应用程序。 扩展资料: 微软的垄断不同于传统的垄断,属于自然的垄断,与传统的垄断有很大的不同,这里的是非曲折很复杂,微软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受益于提前创立了行业标准。 事实上微软公司已经在相关行业占有垄断地位,并且在势力所及的范围内造成了恶劣影响。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究竟是微软在技术、经营与管理方面的创新以及向消费者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还是微软在剽窃技术、捆绑销售与玩弄消费者,其间的区别已无重要意义,真正重要的是要打倒霸权,恢复自由竞争的市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