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举例

2024-05-04 21:39

1. 刑法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举例

法律分析:举例如下:1、先并后减:甲犯抢劫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刑罚执行2年后又发现他在判决前还犯有盗窃罪,应判10年有期徒刑。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盗窃罪是漏罪,应该按照先并后减的方式进行并罚。即甲应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最低可以决定执行15年,且之前已经执行了2年,那么还应该执行的最低刑期是13年,最高刑期是18年。2、先减后并:对于服刑期间犯的新罪要“先减后并”。如,被告人犯甲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执行10年后又犯新罪,对新罪判处8年。应当将没有执行的5年与新罪的8年实行并罚,即在8年以上13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如果决定执行12年,则被告人还需服刑12年。加上已经执行的刑期,被告人实际执行的刑期为22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举例

2. 刑法 先并后减

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这就是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通常所说的“先并后减”的并罚方法。这种并罚方法在判决宣告以前被告人是犯单罪,宣判后才发现漏罪(不管是单罪还是数罪)的适用上不存在问题,但如果在判决宣告之前被告人犯的是数罪,则存在着不同的理解。
例如,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和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元。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王某还有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的行为未受到刑事追究,遂由检察机关再次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其犯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在本案的处理上,我国的刑法教科书和司法实践均认为(以下简称“通说”),先对新发现的故意伤害(重伤)罪作出判决,然后与前一个判决判处决定执行的刑罚(而不是原判决中各罪的数个宣告刑)合并计算总和刑期,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酌情决定执行刑罚。具体而言,假如王某被新发现的故意伤害(重伤)罪应该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就应该把四年有期徒刑与前一个判决所判处决定执行的七年有期徒刑进行并罚,在七年以上十一年以下决定执行具体的刑罚,并处罚金。
显然,“通说”把刑法第七十条“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中的“前一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理解为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执行刑)。其理由是,这是将一个已经生效的判决与尚未生效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合并而决定执行的刑罚,否则,会否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前一判决,影响刑事判决的严肃性。
PS:只有在要计算具体的刑期时才需要减,算幅度不需要减,只需要算出数罪中最高刑期和总刑期,还能明白了?

3. 刑法先并后减和先减后并区别

法律分析:两者计算的基础不同:“先并后减”的方法,是以前罪所判处之刑罚及漏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作为决定刑罚的基础,已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先减后并”的方法,则是以前罪尚未执行的残刑与新犯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作为决定刑罚的基础,已执行的刑期,不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两者所适用的对象不同:“先并后减”的刑罚计算方法只适用于判决宣告前又发现漏判之罪的情况,“先减后并”的刑罚计算方法只适用于判决宣告以后又犯新罪的情况。
本条规定的“先减后并”的刑期计算方法,较之第70条规定的“先并后减”的刑期计算方法,在一定条件下,给予犯罪分子的惩罚更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先并后减和先减后并区别

4. 刑法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举例

一、刑法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区别?1、数罪并罚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计算的区别是:基础不同、适用对象不同、严重程度不同等,对于数罪并罚中先减后并的其已执行的刑期是不再计算的,而先并后减的是可以计算在新刑期之内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二、为什么先减后并?先并后减是先合并数罪的宣判刑罚,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最后确定一个刑期:1、例如:甲犯了抢劫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假释,假释考验期内公安机关发现甲以前还犯有强奸罪,于是撤销假释,后经法院审理以强奸罪被判7年,那么这个时候就要以先并后减的方法来确定甲还要执行多少年。前罪被判处7年,后罪被判处7年,并罚在7年以上14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法院确定执行10年,最后减去甲已经执行的5年,那么甲只需要再执行5有期徒刑。先减后并是前罪宣判刑罚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以剩余刑期和后宣判的刑罚并罚;2、例如:甲犯了抢劫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假释,假释考验期内甲又犯强奸罪,于是撤销假释,后经法院审理以强奸罪被判7年,这个时候就要先减后并。前罪被判处7年,减去已经执行了的5年,剩余2年,与被判处的7年强奸罪并罚,刑罚幅度是7年以上9年以下,如果法院确定执行8年的话,甲就要在监狱再蹲8年。

5. 刑法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举例

举例如下:
1、先并后减:甲犯抢劫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刑罚执行2年后又发现他在判决前还犯有盗窃罪,应判10年有期徒刑。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盗窃罪是漏罪,应该按照先并后减的方式进行并罚。即甲应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最低可以决定执行15年,且之前已经执行了2年,那么还应该执行的最低刑期是13年,最高刑期是18年。
2、先减后并:对于服刑期间犯的新罪要“先减后并”。如,被告人犯甲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执行10年后又犯新罪,对新罪判处8年。应当将没有执行的5年与新罪的8年实行并罚,即在8年以上13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如果决定执行12年,则被告人还需服刑12年。加上已经执行的刑期,被告人实际执行的刑期为22年。
一、缓刑期间被拘留怎么办
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缓刑罪名所判的刑罚和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犯的新罪名所判处的刑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适用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的原则为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两罪总和刑期以下、两罪中最高刑期以上的范围决定,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对于符合缓刑犯罪人员,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并遵守缓刑期间的规定,否则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因此,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仅不能发生新的犯罪,也应当遵守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举例

6. 关于指南中刑法“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的疑惑

6年是新罪被判处的刑期,8年是指10-8+6得来,即把原罪处罚的剩余刑期2年(判10年,已经执行了8年,还剩余2年-----“先减”)加新罪判处的刑期6年相加(-----“后并”)。

先并后减一般适用于数罪中已经处罚了其中一部分,在执行时发现有漏罪没有处罚,因此先把罪犯所犯的罪都判处刑期,然后相加,此为“先并”!为什么要“后减”呢,因为罪犯已经在服刑了,服过得刑期得从总刑期中减掉,此为“后减”!
前罪处10年刑期,后罪处6年刑期,所以最低刑期为10年,最高刑期为16年。

两种计算刑期的方法本质上是一种处刑规则,鼓励罪犯坦白交代、加重犯新罪的处罚力度,威慑服刑人员。“先减后并” 方法主要适用在服刑期间犯新罪的情况,“先并后减“主要适用于漏罪的处理。
新问题: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犯新罪,需要判处有期徒刑;还被查出有漏罪没有处理,也需判处有期徒刑,该如何计算该倒霉罪犯的刑期?如果你能熟练地解决,司法考试中这个考点你就顺利通过了!

7. 刑法先并后减和先减后并哪一个较重,举例说明。

先减后并要比先并后减的结果要重:
一是实际执行的起点刑期提高了。
二是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刑罚规定的数罪并法定最高刑的限制。
举例如下:
1、先并后减:甲犯抢劫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刑罚执行2年后又发现他在判决前还犯有盗窃罪,应判10年有期徒刑。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盗窃罪是漏罪,应该按照先并后减的方式进行并罚。即甲应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最低可以决定执行15年,且之前已经执行了2年,那么还应该执行的最低刑期是13年,最高刑期是18年。
2、先减后并:对于服刑期间犯的新罪要“先减后并”。如,被告人犯甲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执行10年后又犯新罪,对新罪判处8年。应当将没有执行的5年与新罪的8年实行并罚,即在8年以上13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
如果决定执行12年,则被告人还需服刑12年。加上已经执行的刑期,被告人实际执行的刑期为22年。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数罪并罚

刑法先并后减和先减后并哪一个较重,举例说明。

8. 犯了数罪并罚了,刑法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是怎么样的?

关于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
一、有期徒刑,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
二、数罪并罚如何计算?
1、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即先并后减:根据你叙述的情况,假设盗窃15年,抢劫7年为漏罪,执行3年。咱们来算算
(1)先并:数罪中最高刑期15年,总和刑期是22年(15+
7,未超过35年),所以量刑幅度在15年至20年之间。假设决定执行刑期17年。
(2)后减:案犯先因盗窃罪被判15年,已经执行了3年,本来再过12年刑期执行完毕,现在根据新判决,案犯还需要继续执行刑期14年。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根据你的叙述,咱们再来算算:假设盗窃15年,抢劫7年为新罪,执行3年。
(1)先减:案犯先因盗窃罪被判15年,已经执行了3年,剩余刑期是12年。此时再犯抢劫罪,再量刑时,就以这个剩余刑期为盗窃罪的量刑新起点,此时,数罪中的最高刑期是12年了,而不再是15年。
(2)后并:此时,总和刑期是19年(12+7),所以量刑幅度在12年至19年之间。假设决定执行刑期17年,此时已经执行过的3年刑期就不算了!此时还需要执行刑期是17年!此时案犯实际被执行的刑期是3年加17年,也就是20年了!
三、先并或先减,起刑点肯定是不一样的!依你所述,先并的起刑点应该是15年,而不是你说的12年;先减的起刑点是12年(如新犯的抢劫罪是13年,那起刑点就是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