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法律法规的2012年新增内容

2024-05-04 17:47

1. 期货法律法规的2012年新增内容

中国期货业协会在2012年进行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期货法令律例”考试有部门新增内容,具体如下:1.期货营业部打点划定(试行)2.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缠案件若干问题的划定(二)3.期货市场客户开户打点划定4.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营业试行法子详见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2012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通知布告(2012年考试第1号)中的 附件1:2012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纲—“期货法令律例” 纲。

期货法律法规的2012年新增内容

2. 期货法律法规的内容简介

第一章:主要掌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基本规则、期货业协会、法律责任。
第二章:主要掌握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设立、变更与终止、组织机构、会员管理、监督管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公司治理、客户资产保护)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资格条件与业务范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办法(业务主体、业务形式、非公开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终止、变更与清算)、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风险监管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编制和披露、监督管理)、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障基金的筹集、监管、使用)、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三章:主要掌握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
第四章:主要掌握各条款处罚标准。

3. 期货法律法规汇编的内容简介

本书为全国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用书,帮助参加全国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更好地了解和熟悉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的全部内容,提高考生对相关问题的分析能力,提高考生在考试中的答题速度。

期货法律法规汇编的内容简介

4. 期货管理条例第六条解释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摘要】
期货管理条例第六条解释【提问】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回答】
相关活动指的是什么?【提问】
建设银行的账户原油产品的价格和交易规则挂勾的是国外的原油期货,算不算期货相关活动?【提问】
算的呢【回答】

5. 期货法律法规的目录

第一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三章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四章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五章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六章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七章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八章关于发布《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的通知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九章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执行办法》的通知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章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一章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摘选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四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

期货法律法规的目录

6. 期货法律法规汇编的目录

1.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3.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4.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5.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6.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7.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8.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的通知9.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10.关于发布《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的通知11.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12.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13.期货公司执行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管理规则(试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摘选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7.关于发布《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19.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20.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21.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7. 期货法律法规的图书目录

第一部分:应试指南与最新命题预测第二部分:同步考点解读与强训第一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二章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三章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四章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五章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六章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七章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八章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的通知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九章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十章关于发布《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的通知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十一章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十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十三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十四章 新增规章制度本章考点名师点拨最新考点例题解读本章考点强训本章考点强训参考答案与详解第三部分:命题预测试卷精选全国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命题预测试卷(一)全国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命题预测试卷(二)附录:全国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考试大纲附赠:全国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全真模拟考试光盘(含6套最新命题预测试题)

期货法律法规的图书目录

8. 期货交易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期货合约的买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买入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而期货合约的卖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卖出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有些期货合约在到期时不是进行实物交割而是结算差价,例如股指期货到期就是按照现货指数的某个平均来对在手的期货合约进行最后结算)。当然期货合约的交易者还可以选择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买卖来冲销这种义务。买卖期货合约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向结算所缴纳一小笔资金作为履约担保,这笔钱叫做保证金。首次买入合约叫建立多头头寸,首次卖出合约叫建立空头头寸。然后,手头的合约要进行每日结算,即逐日盯市。建立买卖头寸(术语叫开仓)后不必一直持有到期,在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前任何时候都可以做一笔反向交易,冲销原来的头寸,这笔交易叫平仓。如第一天卖出10手股指期货合约,第二天又买回10手合约。那么第一笔是开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笔是平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天当天又买入20手股指期货合约,这时变成开仓20手股指期货多头。然后再卖出其中的10手,这时叫平仓10手股指期货多头,还剩10手股指期货多头。一天交易结束后手头没有平仓的合约叫持仓。在以上交易过程中,第一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多头。 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质的交易活动。当时的罗马议会大厦广场、雅典的大交易市场就曾是这样的中心交易场所。到12世纪,这种交易方式在英、法等国的发展规模很大,专业化程度也很高。 1251年,英国大宪章正式允许外国商人到英国参加季节性交易会。后来,在贸易中出现了对在途货物提前签署文件,列明商品品种、数量、价格,预交保证金购买,进而买卖文件合同的现象。1571年,英国创建了实际上第一家集中的商品市场——伦敦皇家交易所,在其原址上后来成立了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其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建立了第一家谷物交易所,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开设了咖啡交易所。1666年,伦敦皇家交易所毁于伦敦大火,但交易仍在当时伦敦城的几家咖啡馆中继续进行。17世纪前后,荷兰在期货交易的基础上发明了期权交易方式,在阿姆斯特丹交易中心形成了交易郁金香的期权市场。1726年,另一家商品交易所在法国巴黎诞生。1、1848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产生;2、1874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产生;3、1876年伦敦金属交易所产生;4、1885年法国期货市场产生操作方式。 1.以小博大。期货交易只需交纳5-10%的履约保证金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由于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点,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资金进行大宗的买卖,节省大量的流动资金。2.双向交易。期货市场中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投资方式灵活。3.不必担心履约问题。所有期货交易都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且交易所成为任何一个买者或卖者的交易对方,为每笔交易做担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担心交易的履约问题4.市场透明。交易信息完全公开,且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开竞争。5.组织严密,效率高。期货交易是一种规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规则,一环扣一环,环环高效运作,一笔交易通常在几秒种内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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